如果你已经在新西兰定居,配偶或父母仍长期生活在中国,或者你在中国有房租、存款利息、投资收益和经营收入,2026—2027 年最需要先弄清楚的,是自己从哪一天起成为新西兰税务居民、哪些境外收入需要申报,以及中纽两国同时认定你为税务居民时如何处理。新西兰税务居民通常需要申报全球收入,但新移民可能符合四年过渡性税务豁免条件,中纽税收协定也可能调整特定收入的征税权或提供抵免。三项规则各有适用范围,应该依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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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税务居民身份取决于居住联系和停留天数
新西兰税务居民身份与签证类别、永久居民签证或是否已经入籍,是不同的判断事项。持有新西兰永居签证,不会自动决定全部税务结果;长期在海外生活,也需要根据实际居住安排和法律条件判断税务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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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个人成为税务居民,以下两种情形先发生者为准:
- 永久性住所(permanent place of abode):重点考察你在新西兰是否有一个通常居住的地方,即使你不是一直在那里。不一定拥有产权,出租自己的房子或租住的房屋也可能纳入判断。判断时可以考虑返回新西兰的频率、停留时间、家庭与社会联系、经济利益、工作或经营联系,以及是否打算回新西兰居住。
源[1] - 183 天规则:在任何 12 个月期间内,于新西兰停留超过 183 天(除非属于非居民访客)。这 183 天不要求连续,到达和离开当天按整天计算。该规则采用滚动的 12 个月期间,不能只按自然年统计。符合条件后,税务居民身份回溯到这 183 天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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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为税务居民的人,离开新西兰本身不会自动终止居民身份。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会成为非居民:在新西兰没有永久性住所,并且在任何 12 个月期间内离开新西兰超过 325 天;满足后,非居民身份回溯到这 325 天的第一天。申报时应保存出入境记录、住房安排、工作地点和家庭生活联系等材料。
源[1]
中国的居民个人标准需要单独核对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 183 天的个人,属于居民个人,原则上就境内、境外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的纳税年度按公历年度计算,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这里的“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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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断事项 | 新西兰 | 中国 |
|---|---|---|
| 183 天期间 | 任意 12 个月期间(滚动),天数不要求连续 | 一个公历纳税年度 |
| 住所因素 | 永久性住所及与新西兰的实际联系 | 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涉及户籍、家庭及经济利益关系 |
| 居民身份后果 | 通常按全球收入规则处理 | 居民个人原则上按境内、境外所得规则处理 |
以上差异意味着,同一家庭成员可能在两国国内法下同时符合税务居民条件。中国的 183 天计算方法也不能直接套用新西兰的滚动 12 个月算法。判断中国身份时,还应核对无住所个人的居住天数计算及境外所得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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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纽税收协定按顺序处理双重居民问题
新西兰与中国之间适用的现行税收协定是 2019 年签署的协定,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生效。在新西兰,预提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其他条款通常自 2020 年 4 月 1 日开始的所得年度适用;在中国通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1986 年旧协定已终止。
源[6]
当个人依据两国国内法同时属于居民时,协定第四条规定了以下顺序:
- 永久性住所:先判断哪一国有可供个人使用的永久性住所;只有一国符合条件时,视为该国居民。
- 重要利益中心:两国都有永久性住所时,视为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的国家的居民。
- 习惯性居所:重要利益中心无法确定,或者两国都没有永久性住所时,视为有习惯性居所的国家的居民。
- 国籍:在两国都有或都没有习惯性居所时,视为其国籍所属国的居民。
- 双方主管当局协商:如果个人同时具有两国国籍或均不具有两国国籍,由两国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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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的判定结果用于适用协定,个人在各国国内法下仍然是该国的税务居民,不会因此自动消失。协定还会按照不同收入类型分配征税权或提供避免双重征税的机制,因此不能只看最终的居民地结论,就认定所有收入都只需在一个国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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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在新西兰生活、工作,同时在中国持有出租房产的家庭,至少需要分别核对税务居民身份、中国房租的来源地征税规则,以及新西兰对相应收入的处理。协定第六条允许不动产所在国对不动产收入征税,中国房产租金因此可以由中国征税;作为新西兰税务居民,这笔收入仍需按新西兰规则申报,已在中国缴纳且符合协定的税款,新西兰在其国内抵免规则的范围内给予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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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过渡性税务豁免有明确资格和退出条件
新西兰的过渡性税务居民(transitional tax resident,税务局现称临时税务豁免)制度,是新移民家庭处理境外投资收入时值得优先核对的规定。符合资格的人会自动获得豁免,无须另行申请;但必须确认自己确实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处理申报。该制度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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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6 年现行规则 |
|---|---|
| 适用人群 | 新移民或回新西兰定居的人 |
| 居民身份时间 | 在 2006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成为新西兰税务居民 |
| 过往居住条件 | 成为新西兰税务居民前的 10 年内,任何时候都不是新西兰税务居民 |
| 豁免期限 | 约 4 年,具体起止日期依税务居民资格触发情形计算 |
| 常见豁免收入 | 境外利息、股息、外国投资基金收入、境外租金等多数境外来源收入 |
| 不在一般豁免范围内 | 境外受雇收入、个人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等 |
以上条件和收入范围均以新西兰税务局现行指引为准。豁免期的开始日与结束日是两项独立的判断:开始日为成为新西兰税务居民的第一天,因 183 天规则成为居民时,回溯到这 183 天的第一天。结束日为以下两者中较早者:因在 12 个月期间内停留超过 183 天而成为居民的月份结束后四年(结束日不回溯),或建立永久性住所而成为居民的月份结束后四年。不能简单地从拿到永居签证的日期起加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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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也可能提前终止。例如,你或(作为过渡性居民的)配偶申请 Working for Families 税收抵免(包括 Best Start),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IR3 中纳入原本受豁免保护的收入(且该选择不能撤销),向外国税务管辖区和新西兰税务局确认自期内某日起已或将在新西兰就境外收入纳税,或者告知税务局不再希望作为过渡性居民,都会使豁免提前结束。对于是否选择退出、某项收入是否必须申报存在疑问时,应先确认后果,再提交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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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需要分清工资与投资收入。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或个人在境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通常不属于这项豁免的范围,需要在 IR3 中申报;符合条件的境外租金、利息和股息则可能适用。即使拥有过渡性居民资格,也不能把所有境外收入一概视为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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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收入申报要按收入类别和新西兰税务年度整理
新西兰税务居民通常需要申报全球收入,即使境外收入没有汇入新西兰,或者已经被境外扣税,也需要申报。在两国就同一收入纳税时,通常可以申请境外税收抵免。若在一个税务年度中途才成为新西兰税务居民,只需申报成为居民之后的境外收入,并在报税表中把居民期间与非居民期间的收入分开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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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税务年度为每年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取得境外收入的人通常需要在每个有境外收入的税务年度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IR3,并填写境外收入汇总表 IR1261,列明收入类型、金额、收入所属国家或地区,以及申请的境外税收抵免。自 2023 税务年度起,必须提交境外收入汇总表。申报时只需列报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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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收入可以按下表整理:
| 收入类型 | 需要核对的事项 |
|---|---|
| 中国银行存款利息 | 实际收入、支付日期、适用的豁免条件 |
| 中国房产租金 | 住宅租金填入 IR3 的住宅收入栏,不计入境外收入汇总表的境外收入总额;已缴中国税款需在汇总表中以“租金”类别列明;需核对租金总额、可扣除费用 |
| 境外股票股息 | 股息金额、预扣税、是否适用外国投资基金规则或豁免 |
| 境外工资或服务收入 | 工作地点、雇佣关系、收入期间及豁免范围 |
| 境外养老金 | 养老金性质、领取方式及专门税务规则 |
如果同一笔收入在中国和新西兰都涉及征税,可以进一步核对税收协定及境外税收抵免条件。新西兰方面,抵免需要按国家和收入类型分别计算,具体方法见税务局的解释声明;协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新西兰在其国内抵免规则的范围内,对符合协定的中国税款给予抵免。中国方面,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在依中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内,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需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申报时应保留两国的完税证明及相关计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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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换算也应有一致的依据。新西兰税务局允许在一般情况下采用其公布的汇率、储备银行汇率、其他国家央行汇率或其他适当方法,但部分金融安排、外国投资基金及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可能有专门要求。采用何种汇率,应结合收入类型和适用规则确定,并在不同年度保持一致,保存汇率来源、日期和计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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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家庭可以按这份清单逐项核对
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父母仍在中国生活,或者家庭在两国都持有资产的情况,建议先完成以下事项:
- 整理近年的新西兰和中国出入境记录,按各自的天数规则计算居住时间。
- 整理两国住房、家庭生活、工作和经济联系,判断是否可能同时满足两国的居民标准。
- 核对是否符合新西兰过渡性税务居民条件,并确认豁免的准确起止日期及适用收入。
- 按收入类型整理境外收入、费用和已缴税款,判断是否需要提交 IR3、IR1261 及相关抵免资料。
- 对双重居民身份或协定适用存在疑问时,保留住房、家庭和经济联系的证据,必要时向两国税务主管机关或熟悉中纽税务协定的专业税务顾问核对。
跨境家庭最实用的做法,是先确认身份,再确认收入范围,最后处理抵免和申报。递交申报表前,可以把居住天数、永久性住所、境外收入清单和完税凭证交给新西兰注册税务代理或具备相关跨境税务经验的专业人士,逐项核对适用规则。
拓展阅读
新西兰新移民别急着申请家庭补助:临时税务豁免一旦结束…:同版块的站内帖,同样围绕「新移民」,往深里读接这一篇。
新西兰住满183天,税务居民身份追溯到第一天…:还是「税务居民身份」这件事,同版块的另一篇站内帖。
新西兰NZ Super 2026:加拿大年份能补居住年限…:同版块的站内帖,同样围绕「养老金」,往深里读接这一篇。
参考资料
[1]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Tax residency status for individuals — Tax residency status for individuals
[2]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Tax for New Zealand tax residents — Tax for New Zealand tax residents
[3]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Dual tax residents and DTAs — Dual tax residents and DTAs
[4]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_国家税务总局
[5]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_国家税务总局
[6]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China — Tax treaties — China
[7]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Temporary tax exemption — https://www.ird.govt.nz/tte
[8]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Reporting your overseas income — Reporting your overseas income
[9]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Overseas currency — conversion to NZ dollars — Overseas currency - conversion to NZ dollars
[10]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Tax Policy)|新西兰—中国税收协定(2019 年)文本 — https://www.taxpolicy.ird.govt.nz/-/media/project/ir/tp/tax-treaties/china/2019-dta-nz-china-pdf.pdf?sc_lang=en&modified=20200902034212&hash=13DCEF82C0CEFD2B0069F2355F70AF27
[11]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Overseas income — https://www.ird.govt.nz/income-tax/income-tax-for-individuals/types-of-individual-income/overseas-income
[12] New Zealand Inland Revenue|Interpretation statement IS 21/09, foreign tax credits — https://www.taxtechnical.ird.govt.nz/interpretation-statements/2021/is-21-09
附注:源[8]中「4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一句实际见于 IRD 年终报税页(What happens at the end of the tax year);如需在参考资料中单列,请把该页加为一条来源并把正文对应标记改过去。
飞出国编辑部修订 · 2026-10-17。本文为本次修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