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示意人物)在加拿大有房、有家人,生意在国内,两边来回跑,每年在国内住的时间超过半年。加拿大的银行请他更新「税收居民身份自我证明」,表上问他是哪些国家的税务居民。他几年前按会计师的意见只填了加拿大,理由是按中加税收协定比下来,他算加拿大居民。现在银行说规则要变了。
银行没有说错。CRA 对金融机构的指引写明:从 2027 年的报告期起,两边都算税务居民的人,要把两个国家都填上。
适用于:按加拿大和中国(或其他国家)各自的国内法,都算税务居民的人。
不适用于:只在一个国家是税务居民的人;离开加拿大后回来更新身份的,见 搬回加拿大后,两边的银行和券商账户各有一件事要办。
一、银行为什么要你自证
加拿大的金融机构按《所得税法》第十九部分识别非居民账户,开户时要拿到客户签字或确认的自我证明,写明姓名、地址、税务居民所在国、各国税号、出生日期。
源1 识别出来的非居民账户报给 CRA,CRA 再按共同申报准则(CRS)发给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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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金融机构也一样。《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个人开户时签署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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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 年底以前:可以按协定只填一国
CRA 的指引说,一个人可能同时是两个以上国家的税务居民;双重居民可以按税收协定的加比规则(适用时)确定所得税上的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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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里的例子:一个人在加拿大有永久性住所,冬天住在另一个国家的房子里,按那个国家的国内法也算居民;协定比下来只算加拿大居民。2027 年以前的报告期,他只需向加拿大的金融机构证明自己是加拿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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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7 年起:两国都填,两边都报
同一段指引接着写:2026 年以后的报告期(即 2027 年及以后报告期),双重居民必须把两个国家都填为税务居民,金融机构要把账户信息按要求报送对应税收管辖区。
源1 例子里的那个人,2027 年起要通知金融机构自己是双重居民,填上加拿大和另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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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的内容也不打折扣。被识别为有多个居民国的账户持有人,账户的全部余额和全部付款金额,要按每一个居民国分别报告。
源1 报告的税号是每个居民国各自发给你的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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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要你提供税号而你不提供的,每次可罚 500 加元。例外是两种:90 天内向对方国家申请税号、拿到后 15 天内交给金融机构;或者对方国家不给你发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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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内的账户:双重居民也要报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账户持有人同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金融机构应当收集并报送其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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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变化的,第三十二条要求账户持有人在三十日内告知金融机构。
源3 金融机构要求提供声明文件,九十日内没有提供的,账户按非居民账户管理(第十九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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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中国算不算税务居民,看《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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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两国都填,税还是按协定交
CRS 的自证只决定账户信息报给哪些国家。所得税上你算哪国居民,仍按协定加比规则判断,这一点 CRA 指引写在同一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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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边都收到你的账户信息以后,两边的税务机关可能来问。账户收入在哪边报、怎么抵,按协定判出来的居民身份处理;协定判给中国的,加拿大视你为非居民,见 《中加两头住,税收协定判定居民身份后 TFSA 额度和非居民供款税怎么算》。
六、按这个顺序办
| 时间 | 动作 | 找谁 |
|---|---|---|
| 2026 年内 | 按两国国内法各自核一遍:加拿大看居住联系,中国看住所与 183 天 |
自己、会计师 |
| 两边都算居民的 | 准备两国税号,加拿大的金融机构问起时如实提供 |
自己 |
| 收到更新通知时 | 按 2027 年起的要求把两个居民国都填上 |
加拿大银行、券商、保险公司 |
| 国内账户 | 信息变化三十日内告知,按声明文件如实填写 |
国内银行、券商 |
| 报税时 | 收入按协定判出的居民身份申报 |
会计师 |
七、几个常见说法,对照原文
「协定判我是加拿大居民,银行表上只填加拿大就行。」 2026 年及以前的报告期可以;2027 年起的报告期,双重居民要填两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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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给两边,就会被两边征税。」 信息报给两边,税仍按协定判出的居民身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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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对方国家的税号,银行也拿我没办法。」 金融机构要求而不提供税号,每次可罚 500 加元,有两种法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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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账户只报纯粹的外国人。」 同时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税收居民的,国内金融机构也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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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系列
- 两地居住被协定判成中国居民,TFSA 怎么办
- 家在加拿大、工资在国外,RRSP 额度怎么算
- 搬回加拿大后,两边的账户怎么更新身份
两头住的人,2027 年起在加拿大的账户自证要写两个居民国,国内账户本来就要报。表格如实填,税按协定交,两件事分开处理。
拓展阅读
搬回加拿大后,两边的银行和券商账户各有一件事要办:更新税收居民身份…:同版块的站内帖,同样围绕 两边的银行和券商账户,往深里读接这一篇。
美加税务居民判定:两边都算居民时,按协定顺序往下判:还是 两边都算居民,同版块的另一篇税务福利帖。
双重税务居民与税务协议破决:加美协议、加中协议、更密切联系测试:同版块的税务福利帖,同样围绕 双重税务居民,往深里读接这一篇。
双重国籍持有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加拿大和美国同时报税:加拿大·签证与移民的签证帖,另一条线上和 居民身份 挨着的一篇。
跨境家庭税务:中纽双重税务居民身份管理…:新西兰的教育帖,与本文相邻的一条线。
参考资料
- CRA:Guidance on the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2026 年 7 月 2 日更新版:自证内容;双重居民与 2027 年起的报告期;多个居民国的报告)
- CRA:Information for individuals holding accounts with Canadian financial institutions(报给 CRA,再发给 CRS 伙伴)
- 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库:《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双重居民报送、第十九条声明文件与九十日、第三十二条三十日告知)
- 《所得税法》第 281 条(应要求提供税号;不提供每次 500 加元及两种例外)
- 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库: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居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