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息、资本利得:同样赚一万,税差多少

三个账户,三笔一万块的投资收益。一笔来自 GIC 的利息,一笔来自加拿大银行股的股息,一笔来自卖掉一只涨了的股票。

报到税表上,这三个一万块变成三个完全不同的数。 而且其中一个会变得比一万还大。

这不是税率的差别,是计税基数的差别——加拿大对投资收入的处理,先决定「这笔钱有多少进你的应税收入」,再套同一张税率表。所以真正拉开差距的是那个换算系数,而它对三类收入各不相同。

这篇讲的是那个系数:它怎么来的、为什么这样设计、以及一个几乎没人提的后果——股息那个系数会顺带把你的养老金、福利和长期护理费一起改掉,即使你一分钱都没多拿到。

资本利得本身怎么算(成本基础、自住房豁免、计入率历史上变过几次),在《在加拿大卖股票卖房怎么报税》里写透了,本篇不重复;这里只把它当成三类里的一类来对照。

先划一条适用范围:下面整篇讲的毛增、抵免、净收入这一整套加减法,只对加拿大税务居民成立。人一旦成为非居民,加拿大对投资收入换的是另一套机制——不再走「计入收入再算税」,而是在支付时直接扣缴。本篇没有回过那一套的源,也不给它的税率,只在这里立一块牌子:正在考虑回流、或者打算长期住到境外的读者,不要拿本篇的结论去规划非居民时期的资产,那是另一篇的事。


一 三个换算系数

先把结论摆出来,后面每一节都是在解释这张表的某一行。

收入类型 进应税收入的是 有没有抵免
利息(存款、GIC、债券、国库券贴现) 收到多少算多少 没有
加拿大合格股息 实收金额的 138%[1] 有,联邦按毛增额的 6/11[2]
加拿大非合格股息 实收金额的 115%[1] 有,联邦按毛增额的 9/13[2]
外国股息 收到多少算多少,与利息同列[3] 没有股息抵免[4],只有外国税收抵免
资本利得 按计入率计入(见资本利得那篇) 不适用

第二行那个 138% 是本篇的主角。 收到一万块合格股息,进你收入的是一万三千八——你没拿到那三千八,但税表上它在。然后再用抵免把多算的那部分还给你。

这套「先加上去,再退回来」的机制叫毛增与抵免(gross-up and dividend tax credit),它是加拿大投资税制里设计最精巧、也最容易造成误伤的部分。下面两节分别讲它为什么这么设计,以及它误伤在哪。


二 利息:最贵的一类,而且贵得很干净

利息没有任何优待。收到多少,进多少。

为什么它最重,一句话就能说清:利息在支付方那一侧是可以抵扣的费用(银行付给你的利息是它的成本),所以这笔钱到你手上之前没有交过税。既然没交过,收款人这一侧就按全额课。整个投资税制的逻辑起点就是这一条,另外两类的优待都是从「这笔钱是不是已经交过一道税」推出来的。

利息这一类里有三处容易出事的地方,而它们都和「钱还没到手」有关。

:warning: 复利 GIC 没到期也要报税。 定期存款、保本投资证这类跨年计息的产品,利息通常要到期或赎回才拿到手,但 CRA 要求按每个完整投资年度申报当年赚到的利息,即使没收到 T5 单据、也没有真的拿到钱[5]。官方给的例子很直白:2024 年 7 月 1 日投的,2025 年的报税表上要报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止的利息。买五年期复利 GIC 的人,五年里每年都要交税,钱要到第五年才拿到——这笔现金流的错位要自己安排,没有人会提醒你。这条规则不是 CRA 网页自己定的,法条依据在第 12(4) 条:持有投资合同的人要在合同的每个「周年日」把当日累计、此前没报过的利息计入收入;第 12(11) 条把「周年日」定义成从合同签发前一天起每满一年的那一天[6]——这也是为什么它按「投资年度」而不是「日历年」算,两者往往对不上。

第二处,国库券的折价是利息,不是资本利得。 到期时买入价与处置收益之间的差额按利息申报;到期前提前卖出的,那部分另可能是资本利得或亏损[7]。同一张国库券,持有到期和提前卖掉,税的性质不一样——这不是筹划空间,是两种不同的处置事实。

第三处,没有 T5 不等于不用报。 投资收入总额低于 $50 时可能收不到单据,但收入仍然必须申报;联名账户的利息一般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摊[8]。「按出资比例」这四个字对夫妻联名账户很要紧——不是各报一半,是按谁出的钱。

同一页上还有一笔几乎人人都收到过、却几乎人人都不报的钱:税局退税时付给你的利息也要申报,金额印在你的评税或重评通知书上[9]。金额通常不大,但它是一笔有记录、对得上账的收入。

利息类的单据也不止 T5:T3(信托)与 T5013(合伙)同样承载这类收入[3],持有共同基金或合伙权益的人要一起找齐。

保单也在这一类里:某些人寿保单上累积的收益要按投资收入申报,凭保险公司出具的 T5;1990 年之前购买的保单可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选择按年申报[10]。一条为三十六年前的保单保留至今的选择权,说明这类合同的生命周期比税务规则的修订周期还长。


三 股息:毛增与抵免是同一台机器的两半

加拿大公司派股息给你之前,这笔利润已经在公司那一层交过公司税了。如果你再按全额交个人所得税,同一笔利润被课两次。

毛增与抵免解决的就是这件事,而它的做法是「假装还原」:先把你实收的股息乘以一个系数,还原成「公司交税之前大概是多少」,按那个数算你的个人税;再给你一笔抵免,抵掉「公司已经替你交过的那一份」。两步合起来,理论上你交的总税额接近「这笔钱直接由你自己赚到」的水平。

理解了这个设计,两个系数的高低就有解释了:

  • 合格股息(一般来自按普通公司税率交税的大公司):公司那一层交得多,所以毛增高、抵免也高——毛增 38%[11],联邦抵免是毛增额的 6/11[2]。
  • 非合格股息(一般来自享受小企业税率的私人公司):公司那一层交得少,所以毛增低、抵免也低——毛增 15%[11],联邦抵免是毛增额的 9/13[2]。

两个系数是配对的,不能拆开看。 看到「合格股息毛增更高」就以为它更吃亏,方向正好搞反了——毛增高是因为抵免也高,而且合格股息的综合税负通常更低。

「合格股息」不是公司规模自己说了算的,它要靠公司书面指定。 第 89(14) 条把这件事写得很干净:公司要把一笔股息定成合格股息,必须在付款时书面通知每一个收到这笔钱的人或合伙,说明这一部分是合格股息[12][13]。没有这份书面指定,收到的股息就默认是非合格股息——持有自家 CCPC(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股份的读者尤其要注意这一条:公司利润再多,只要没有做这份指定,你收到的股息就享受不到 38% 毛增、6/11 抵免那一档,只能按 15% 毛增、9/13 抵免算。上市公司的股息通常已经按合格股息批量指定,这一步不用操心;自家小企业发的股息,指定这一步是公司要主动做的事,不是自动生效的。

把分数换算成百分比,能更直观地对上报税软件里显示的数(下面是本篇按条文自己算的,不是官方给出的现成数字):

  • 合格股息:毛增额 = 实收 × 38%;联邦抵免 = 毛增额 × 6/11 = 实收 × 20.7273%。换算成占应税金额(实收的 138%)的比例,就是 20.7273% ÷ 1.38 ≈ 15.02%。
  • 非合格股息:毛增额 = 实收 × 15%;联邦抵免 = 毛增额 × 9/13 = 实收 × 10.3846%。占应税金额(实收的 115%)的比例是 10.3846% ÷ 1.15 ≈ 9.03%。

报税软件里那两个联邦「15.0198%」和「9.0301%」就是这么来的——软件屏幕上同一行往往还会显示省那一栏的数字,那是另一套按各省税率算出来的系数,不要把两栏混在一起看。知道它们是分数换算出来的,比记住小数点后四位有用——条文里写的是 6/11 和 9/13,那两个才是永久有效的数。

还有一件常被忽略的事:股息抵免是联邦加省两份,而省那一份各省不同。 联邦填 line 40425,省/地区填 428 表的 line 61520,可申报金额按年末居住的省或地区而不同,魁北克另走魁省税务局[14]。所以「加拿大股息的实际税率」这个说法本身就不完整——它至少有十三个答案,而搬家会改变它。


四 那个毛增出来的数,会顺手改掉别的东西

这一节讲的是毛增机制的副作用,而它是本篇里最少被写、后果却最实在的一段。

关键在于:毛增之后的金额,是真的进了你的收入。 CRA 的口径是把实收金额的 138% 或 115% 填进 line 12000[1],而 line 12000 往上汇总,最后落进 line 23600 净收入——CRA 自己在 line 23600 那一页写明,净收入用来算联邦与省/地区的非退还税收抵免、加拿大儿童福利金,也用来算「社会福利回收」(social benefits repayment,OAS 回缴用的就是这个官方名称)[15]。

抵免退回来的那部分,是在算出税之后才扣的——它降低你的税,但它不降低你的净收入。第 121 条那句法条原文写得很直白:股息抵免是「从本应缴纳的税额中扣除」(deducted from the tax otherwise payable)[2]——它动的是「应缴税额」这一格,不是「净收入」那一格,这两格在税表上根本不是同一行。

于是就出现了这个结构:你的净收入被虚增了,而所有以净收入为基数的东西,都跟着被虚增。

哪些东西以净收入为基数?举三个后果最大的:

一,OAS 回缴与 GIS。 这两项的回拨基数与算法本篇没有引用任何官方源——它们在《退休后从哪个账户先取钱》那篇里回过源、逐条算过,本篇不重复也不替它下结论。这里只指出一件本篇自己撑得住的事:毛增之后的金额是真的进了 line 23600 的[1],而 OAS 回缴用的「调整后收入」定义在第 180.2(1) 条里——它只排除 RDSP 相关的几笔金额和两类资本利得,没有一条把股息毛增额加回去或扣掉[16]。所以任何以净收入为基数的东西都会跟着动;具体动多少,去看那一篇。

二,长期护理院的费用(这一项本篇有源)。 安省长期护理院的费用减免按年度净收入算,公式是「减免后月费 = 年度净收入 ÷ 12 − 零用金 − 受抚养人扣除」,而年度净收入直接取自评税通知书的 line 23600[17]。也就是说毛增出来的那 38%,会按月折算成更高的护理院自付额。但净收入不是照单全收:已缴税款、RDSP 收入、CPP/QPP 死亡给付这三项可以从中扣除[18]——这几项没有一条是股息毛增额,所以毛增出来的部分躲不掉。各省的护理费怎么算、差别有多大,在《住不进养老院也走不动了》里。

三,65 岁以上的年龄抵免(这一项本篇也有源,命中的正是本篇画的那类人)。 第 118(2) 条把年龄抵免定义成「A×($6,408-B)」,其中 B = 15%×(收入超过 $25,921 的部分)[19]——这个门槛同样是按 line 23600 净收入判定的。指数化之后,2025 纳税年度的实际数是这样:净收入 $45,522 或以下,年龄抵免额满额 $9,028;超过 $45,522 就开始打折,要按 Federal Worksheet 上 line 30100 那张表自己算;超过 $105,709 直接归零[20]。满额那 $9,028 是「抵免额」不是退款——它乘上最低档税率才是真正少交的税,所以一笔把净收入推过 $45,522 的投资收入,损失的不是 $9,028,是这个额度打折部分对应的那点税。这条抵免和 OAS 回缴、护理费自付额是同一套机制的另一种表现:都是拿 line 23600 当基数,都不会因为你「实际到手的钱没变」而豁免。

:warning: 这是一笔你没收到、却要按它交钱的收入,而且「抵掉的税」和「多付的福利/失去的抵免」不是同一笔钱、也不一定一样大。 一万块合格股息,进净收入的是一万三千八[1];那多出来的三千八在算所得税时会被抵免大致抵掉,但在算 OAS 回缴、GIS、护理院自付额、年龄抵免、以及任何按 line 23600 判定的省级福利时,它一分不少地算数[17]。对高收入的在职者,这套机制是净优惠。 对靠股息生活、又在领福利或住护理院的退休者,它是「税上省一笔、福利那边多付一笔」——两笔谁大谁小,本篇没有算过,也不下结论:那要把抵免省下的税与被削减的福利放在同一张表上按个人数字算。但有一种情形本篇可以确定:应付税本来就是零的时候,抵免那一侧连「省一笔」都做不到。 例如一位只靠 OAS 加 $10,000 合格股息生活的退休者:毛增之后的 $13,800 全额计入净收入,OAS 回缴与年龄抵免都按这个虚增后的数判定;但如果这个人当年应缴的联邦税本来就是零,那笔 $2,073 的联邦股息抵免(毛增额 × 6/11)根本没有税可抵——第 121 条那句「从本应缴纳的税额中扣除」,在应缴税额本来就是零的时候,扣的是一个零[2]。这不是「两笔谁大谁小」,是「一笔有、一笔为零」。本篇能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三千八在税这一侧会被大致抵掉的前提,是你当年确实有税可抵;在福利与抵免那一侧,它不需要这个前提。 「加拿大股息税负最轻」这句话最容易失效的地方就在这里。

判断自己在哪一侧,只要问一句:我今年有没有任何一项钱是按 line 23600 计算的?没有——毛增与抵免对你就是纯优惠。有——那就要把那笔回缴、自付额或被打折的抵免一起算进来,再比较三类收入。往深一层看,这不是股息一类的巧合:加拿大投资税制里几乎所有针对个人的「优惠」都是抵免形态的(股息抵免如此,外国税收抵免的「两者中较小者」也如此,见下一节)——而抵免形态的优惠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它要靠「有应付税额」才能兑现。应付税额低的人(退休、低收入、领福利),抵免形态的优惠会系统性地打折;净收入形态的负担(回缴、护理费、抵免递减)则不需要这个前提,虚增多少就算多少。这条规律不止管股息,也是理解外国税收抵免为什么「用不满」的同一把钥匙。

顺带一个反方向的工具:某些情况下你可以把配偶从加拿大应税公司收到的全部应税股息报进自己的收入,但只有在这样做能让你申报或提高 line 30300 配偶金额时才可以[21]。这个选择权的法条依据是第 82(3) 条,CRA 的 Income Tax Folio S3-F2-C2 也把它单列一节做了解释[22][13]。它的用途正是「把配偶的净收入压下去」——只是适用条件窄,不是通用的夫妻分配工具。


五 外国股息:为什么它是三类里最吃亏的

很多人以为外国股息和加拿大股息只差一个税率。差的是整条通道。

CRA 把外国利息与外国股息收入一并归进 line 12100「利息与其他投资收入」,和银行利息同列[3]。而股息抵免的资格条件写得很直接:股息须来自应税加拿大公司(taxable Canadian corporation),括号里明写「外国股息不符合本抵免」[4]。

「应税加拿大公司」这个限定比「加拿大公司」窄,别把它读成同一件事。 第 82(1)(d) 条把「来自居于加拿大、但不是应税加拿大公司的公司的应税股息」单列一款计入收入[23]——它不走 (b) 款的毛增,因此也拿不到第 121 条的抵免。公司注册在加拿大,不等于它派的股息能享受毛增与抵免。

所以外国股息在税上就是利息。 没有毛增,也没有股息抵免——收到多少,全额进收入。

叠在上面的还有一层:外国那一侧通常已经预扣过税。规则是申报时不得先把外国税从收入里减掉,要报全额,然后另行申请外国税收抵免[24]。抵免额一般取「实际缴纳的外国所得税」与「该国净收入在加拿大本应缴的税」两者中较小者[25]。

但「预扣了多少」这件事,本身有一个几乎没人管的前提。 美国对非居民从美国来源取得的股息,法定预扣税率是 30%;加美税收协定把这个税率压到 15%[26],但协定优惠不会自动生效——你要向券商提交一份 W-8BEN 表(Certificate of Foreign Status of Beneficial Owner),证明自己是加拿大税务居民,才能拿到 15% 那一档;不提交,扣缴义务人就按 30% 的法定税率扣,或者按备用扣缴税率扣[27]。多数加拿大券商在开户环节就代填了这张表,但通过美国券商、或者账户是很早以前开的,都有可能漏了这一步。这是本篇里唯一一个「填一张表就永久生效」的动作:持有 $200,000 美股、股息率 2%,一年股息 $4,000,30% 与 15% 的差额是 $600/年,而且年年重复,直到补上这张表为止。

「两者中较小者」这一句是抵免用不满的原因。 如果你在加拿大的边际税率低于外国的预扣率,多出来的那部分就抵不回来。

但「抵不回来」不等于「这笔钱彻底消失」,它只是换了一个通道。 第 20(11) 条给了一条单独的出路:个人从境外财产取得的收入,若境外缴的所得税超过该收入的 15%,超出的那部分可以直接从收入里扣除,不用挤外国税收抵免那个「较小者」的瓶颈[28];居民纳税人为境外营业或财产收入缴的非营业外国税,也可以按第 20(12) 条选择用「扣除」而不是「抵免」的方式处理,两条路只能选一条,但至少不是无路可走[28]。CRA 自己的 Folio S5-F2-C1 把这两条路和外国税收抵免之间的交互讲得很清楚:走了 20(11) 扣除的那部分外国税,不能再重复计进抵免的计算[29]。

:warning: 注册账户里的外国预扣税,抵免机制拿不回来。 外国税收抵免的资格条件里明写:你必须把那笔外国来源收入计入了自己的加拿大报税表[25]。而 TFSA 里的收入根本不进报税表——没有申报,就没有可抵的税,那笔预扣就是净损失。这是从条文的资格条件直接推出来的后果,不是官方的一句原话。

但上面那一段有一个必须马上补的限制,否则它会把读者推向一个更贵的错误。 抵免拿不回来,说的是「被扣了之后要不回来」;协定另有一套机制,是让某些账户在源头根本不被扣——两者是两回事,而后者恰恰保护着大多数人放美股的那个账户。

加美税收协定第二十一条第 2 款写的是:缔约国一方居民的信托、公司、组织或其他安排,若在本国一般免缴所得税、且专为管理或提供养老金、退休或雇员福利而运作,其取得的股息与利息所得在缔约国另一方免缴所得税[30]。协定第四条把这类安排明列为「居民」,让它够得着协定的保护[30]。

判据里「取得」这两个字,比「注册账户」这四个字更要紧。 协定豁免的是这类退休安排自己直接取得的美国股息与利息;如果你的 RRSP 买的不是美股本身,而是一只加拿大上市的、持有美股的 ETF(VFV、ZSP、XUS 这一类),那么向美国公司「取得」股息的是这只加拿大信托,不是你的 RRSP——RRSP 拿到的是这只加拿大 ETF 派发的分配,那已经是第二笔钱了。这只加拿大信托本身不是「专为退休而运作」的安排,够不着协定第二十一条第 2 款,所以美股股息进入这只 ETF 的那一步,照样在基金那一层被扣一道美国预扣税,与 ETF 最终被谁持有无关[31]。这不是政府一手源确认的口径——CRA 与 IRS 都没有专门就「加拿大上市 ETF 的基金层预扣」发文,这里按上面那条判据的方向写,并用基金发行方自己的产品说明文件核对过方向;要确认自己持有的具体产品是否踩中这一层,同样只能去看它的年度扣缴记录或税务说明。

判据落在「专为退休而运作」这七个字上,而不是「是不是注册账户」。 RRSP 与 RRIF 的名字、设计与提取规则都是退休安排;TFSA 从名字到设计都不是——它没有退休这个用途限定,任何理由都能取。这一步适用是本篇自己的读法,不是官方逐字写出来的:条文只给了「专为退休而运作」这个判据,没有点名任何一个加拿大账户类型。要确认你的账户到底被扣没扣,最直接的办法是打开券商的年度扣缴记录看一眼——那是事实,不是推理。

:warning: 不要因为读了上一段就把美股从 RRSP 里挪出来——但也别把这条豁免当成「RRSP 里的美股不管怎么放都不扣税」。 上一段说的是 TFSA 这类不受协定源头保护的账户;而 RRSP/RRIF 落在协定第二十一条第 2 款描述的那类安排里[30],它本来就是放美股派息资产成本最低的位置之一——但这句话只对 RRSP 直接持有美国上市证券(含美国上市 ETF)成立。把美股换成一只加拿大上市、持有美股的 ETF 放进 RRSP,中间多了一层加拿大信托,协定的豁免够不着这一层,预扣税照样在基金内部发生[31],而这恰恰是本站读者 RRSP 里最常见的持仓形态。把「注册账户拿不回预扣税」当成一条不看账户类型、也不看产品结构的通则,会让人做出方向完全相反的资产摆放决定——而资产摆放一旦做了,改回来要付交易成本和可能的实现利得税。

这一节最实际的一句话:如果你正在为「买加拿大银行股还是买标普 500」做税务上的比较,那么真正的差别不在股息率,在于加拿大股息走的是毛增抵免那条通道,外国股息走的是利息那条通道——这一层的差距通常比两边的股息率之差大得多。


六 资产摆放:让每一类收入去它最该去的账户

前五节讲的是「同一笔钱在不同类别下税不一样」。这一节讲的是它的直接推论:同一类收入在不同账户里,税也不一样——于是就有了「哪类资产放哪个账户」这个问题(实务里叫 asset location,注意它和 asset allocation 是两回事)。

判断的原则只有一条:把税上最吃亏的那类收入,放进最能屏蔽它的账户。

按前面五节的结论排序:

  1. 利息与外国股息最吃亏——全额进收入[3],没有任何折扣。
  2. 加拿大股息中等——毛增加抵免,但会推高净收入[17]。
  3. 资本利得最轻——只按计入率计入,而且实现的时点由你决定,这是三类里唯一可以自己控制年份的。

第三点值得单独说。 利息和股息什么时候到账,你说了不算;资本利得什么时候实现,你说了算。这个「可以选年份」的性质,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它让你能把利得挪到低收入的年份去实现,而这在退休规划里往往比税率高低更有用。

RRSP 与 TFSA 各自的额度、优先级、以及取钱时的差别,在《RRSP 还是 TFSA》里;退休后按什么顺序从这几类账户里取钱,在《退休后从哪个账户先取钱》里。本篇只补两条上面两篇不覆盖、而恰好由本篇的规则推出来的判据:

  • 外国股息类资产不适合放 TFSA,因为外国预扣税在里面拿不回来[25],而 TFSA 屏蔽的加拿大税本来就已经是零——你用一个免税额度,去装一类它保护不了的税。但这条只管 TFSA,不能推到 RRSP/RRIF 上:那一类落在协定第二十一条第 2 款所说的「专为退休而运作」的安排里,股息与利息在源头就免税[30](第五节末尾拆开讲了)。这条豁免本身也有一层边界:它保护的是 RRSP/RRIF 直接持有的美国证券;同一笔钱换成加拿大上市、持有美股的 ETF 再放进 RRSP,基金那一层的预扣税照样发生,够不着协定的豁免[31]。
  • 正在领 OAS 或可能住进护理院的人,加拿大股息在非注册账户里的成本比税率显示的高[17],把它挪进注册账户的价值比一般测算的更大。

飞出国这边最常见的一个误区,是把「加拿大股息税率低」当成一条不看人的通则,然后在退休后的非注册账户里堆满银行股。税率确实低,但净收入被推高的那一侧不显示在税率表上——要看到它,得把 OAS 回缴和护理费一起放进同一张表里算。


七 归属规则:这笔投资收入到底算谁的

前面所有的比较都默认「收入是我的」。但如果这笔投资的本金来自家里另一个人,答案可能不是。

CRA 在股息申报页上单列了一节:你借给或转给配偶/同居伴侣、或借给或转给年末未满 18 岁的关联未成年人(含侄、甥)的财产产生的股息(line 12000)与利息(line 12100),可能要由你自己申报;为这些人的利益设立的信托同样包含在内[32]。

换句话说,把钱转到低税率家人的账户里再买同样的东西,税不会自动跟着走。 归属规则怎么运作、它的三条法定出口是什么、以及资本利得为什么只对配偶归属,全在《生前给钱:赠与、借款、还是共同持有》里。

不过 line 12100 那一页上藏着一条明文例外,很少有人知道:把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CB)存进以子女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或信托的,这笔款项赚到的利息必须计入子女的收入[33]。

这条例外的逻辑很清楚:CCB 本来就是给孩子的钱,不是父母转过去的财产,所以归属规则的前提(「你转给他的」)不成立。实操上它意味着一件事——用 CCB 单独开一个账户、只把 CCB 存进去、和其他给孩子的钱严格分开,这笔钱产生的收入就干净地留在孩子名下。混在一起就说不清了,而说不清的时候举证责任在你。


八 这两个系数二十年怎么走的

毛增率不是常数。它的每一次变动都对应着公司税率的一次变动——因为它的全部作用就是抵消公司那一层已经交过的税,公司税率降了,毛增就必须跟着降,否则抵免就超额了。

条文本身把这段历史保留得很完整。合格股息的毛增率写在《所得税法》第 82(1)(b)(ii) 条里,四档并列[11]:

纳税年度 合格股息毛增率 联邦抵免(占毛增额)[2]
2006 至 2009 45% 2009 年为 11/18
2010 44% 10/17
2011 41% 13/23
2012 年起至今 38% 6/11

合格股息这个类别本身是 2006 年才有的——条文里写的是「2005 年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11]。在那之前,加拿大只有一种股息,一套系数。分成合格与非合格两档,是为了让大公司和小企业各自匹配自己那一层的公司税率,这也是为什么两个系数必须成对变动。

非合格股息那一侧走得更曲折,而它的历史不在现行条文里——现行版本只留到 2018 年[11]。要往前查,得看司法部官方站保留的条文历史版本,而这一段的真实历史不是「一路下降」,是定了、撤了、又重定。

纳税年度 非合格股息毛增率 联邦抵免(占毛增额) 出处
至 2013 25% 2/3[34] 条文 2009-01-01 版[35]
2014 至 2015 18% 13/18[36] 条文 2013-06-26 版[37]
2016 至 2017 17% 21/29[38] 见下方「定了又撤」
2018 16% 8/11[2] 2018 年度预算法案[39]
2019 年起至今 15% 9/13[2] 现行版[11]

上面这张表的数字都对,但抵免那一列的「2016 至 2017=21/29」不是一条直线走出来的——立法者原本计划让它在 2017 年就降到 20/29,中间有一次完整的立法撤销挡住了这一步:

  1. 2015-06-23,《2015 年度经济行动计划法(第一号)》一次性把此后四年的下调时间表写进条文:毛增率 2016–2017 年 17%、2018 年 16%、2018 年之后 15%[40];抵免的节奏比毛增率快半拍——2016 年 21/29,2017 年就已经排定降到 20/29(与 2018 年同档),2018 年之后 9/13[41]。
  2. 2016-06-22,《2016 年度预算实施法(第一号)》整段废止了这份时间表,把毛增率与抵免都冻结成不再分年份的固定值——毛增率固定 17%、抵免固定 21/29,法条原文直接写「对 2016 及以后纳税年度适用」,不再设年份上限[38]。这一冻结拦住的是抵免那一侧原定在 2017 年就要发生的下调:2015 年写进条文的「2017 年 20/29」从未对任何一个实际纳税年度生效过——2017 年实际适用的抵免仍是 21/29。毛增率这一侧 2016–2017 两年本来就都是 17%,冻结没有改变这两年的实际数字,只是拦住了 2018 年原定的 16%。
  3. 2017-10-16,联邦政府宣布小企业税率将分两步下调(2018 年 10%、2019 年 9%)[42];但这次公告本身没有修法。真正把毛增率 16%(2018)/15%(2019 起)与抵免 8/11(2018)/9/13(2019 起)重新写回条文的,是八个月后、2018-06-21 御准的《2018 年度预算实施法(第一号)》,且明文对「2018 及以后纳税年度」追溯适用[39]。2018 年的实际抵免是 8/11,既不是 2015 年原定的 20/29,也不是 2016 年冻结的 21/29——这一档数字前后一共改口了三次,2015 年与 2016 年那两版都没能活到 2018 年的报税季。

这一段历史最容易踩的坑落在「2017 年抵免」这一格。 如果查到的是 2015-06-23 那一版条文,会看到「2017 年 20/29」;但那一版从未真正生效过——2016 年的冻结在它来得及适用于任何一份 2017 年报税表之前就把它撤销了。真正在 2017 纳税年度报税时能用的,是被冻结延续下来的 21/29。版本号对、条文抄得也对,但那一年从未真的按那份条文算过税,这是查历史沿革时比「哪一年」更容易漏掉的一层。

这段历史对读者的直接用处:中文互联网上关于加拿大股息的算法文章,大量停在「乘以 1.25」那个版本。那个数在 2013 年之前是对的[35]——写那篇文章的人没有骗你,是规则改了四次,其中一次的中间安排还被撤销过。看到任何一个具体的毛增率或抵免分数,光确认「哪一年」还不够,还要确认那一版条文有没有真的活到那一年。

下一个变化点在哪? 按这套机制的逻辑,毛增率只会跟着公司税率走——但 2016 年那次撤销证明了它不是单向下降的:小企业税率的下调路线图本身可以被下一届预算案冻结甚至逆转,毛增率与抵免会跟着冻结。盯公司税率的实际生效状态,不要假设已公布的时间表一定会走完——这条规律不是推断出来的,是 2015→2016→2018 这三年真实发生过一次的观察[38][39]。


九 按这个顺序做

  1. 先分清你手上这笔收益属于哪一类。 利息、加拿大合格股息、加拿大非合格股息、外国股息、资本利得——五类,五种算法[1][3]。
  2. 算一遍「毛增之后我的净收入是多少」,不是「我收到多少」。这个数才是后面一切的基数[1]。
  3. 问自己有没有任何一项钱按 line 23600 判定——OAS、GIS、省级福利、护理院自付额[17]。有,那么加拿大股息对你的实际成本高于税率表显示的。
  4. 把外国股息类资产从 TFSA 里挪出去[25],那个额度用在它保护得了的地方。
  5. 买复利 GIC 之前,先确认你有钱交每年的税[5]——利息第五年才到手,税第一年就开始。
  6. 要把投资本金转给家人的,先看归属规则[32];用 CCB 给孩子投资的,单独开户、别和其他钱混[33]。
  7. 看到任何一个具体的毛增率或抵免率,先确认它是哪一年的[35][11]。
  8. 手上有 T3 的,先按盒号把这笔分配拆开算,别按总额笼统套系数——见下。
  9. 有外国收入要报的,把汇率和凭证这两件事提前办掉——见下。
  10. 境外投资成本一旦过了 $100,000,别忘了 T1135[43]——这是本篇里代价最大的一条遗漏。

怎么读你自己那张 T3

前八节讲的是「这一类收入怎么算」,但如果你持有的是共同基金、ETF 或信托单位,你收到的那张 T3(信托收入分配及指定声明)往往不是单一类别的钱——同一笔年度分配,CRA 会把它拆进不同的盒:32/50 盒是股息(计入 line 12000/12010),39/51 盒是对应的股息抵免(计入 line 40425),21 盒是资本利得,25 盒是外国非营业收入(计入 line 12100),26 盒是利息一类的其他收入(计入 line 13000)[44]。前面八节的每一个系数,都要落到你这张单子上对应的那个盒,不是笼统地套在「分配总额」上。

单子上还有一个经常被误读的盒——42 盒,资本返还(return of capital)。这笔钱不是免税收入,也不进当年的应税收入,它是把你这笔投资的成本基础(ACB)往下调一格,税被递延到你将来卖出这只基金的那一天,以更大的资本利得的形式补上[44]。把 42 盒的钱当成「这部分分配免税」是最常见的误读;ACB 怎么调、递延到卖出时具体怎么算,在资本利得那篇里。

报外国收入时最费时间的两件事

这两条不影响你交多少税,只影响你要花多少个晚上,而它们都写在 CRA 外国税收抵免那一页上、又几乎没人提前知道。

汇率不必逐笔查。 规则的第一句确实是「用款项发生当日的加拿大银行汇率」,但紧接着的第二句是:收到的是按月发放的养老金、或者一年内在不同时点收到多笔款项的,用年度平均汇率[45]。按季度收股息的人,一年十几笔,逐笔查当日汇率和用一个年度平均值,工作量差一个数量级。

非英法文的凭证要有合格译文,而「合格」是有硬条件的。 纸质申报要附 T2209、显示已缴外国税的正式收据和一份说明计算过程的附注;向美国缴过税的还要附 W-2、1040 与美国税务账户记录[46]。凭证是中文的——中国的银行利息单、A 股或港股的派息凭证、境内券商的完税证明——就必须同时交原件副本和一份英文或法文译文;译文要载明签署人以拉丁字母印刷的姓名,并满足四种认证之一:宣誓官/公证人/律师认证(译者本人是省级翻译协会在册会员的除外)、外国使领馆盖章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或教师、教授、宗教领袖签署并注明职业[46]。

其中有一条最容易踩:译文签署人的姓名不得与纳税人本人相同[46]。自己英文很好、自己把中文单据翻一遍——这份译文不被接受。这一条对本站读者的命中率远高于平均,因为「自己翻」几乎是第一反应。

还有一件事和「怎么报」无关、和「要不要报」有关,量级比本篇讲的税差大得多:持有境外投资的成本一旦超过 $100,000,就要单独填一张 T1135(境外收入验证声明表)[43],与本篇讨论的这几类投资收入是并行的两件事——T1135 报的是「你有没有这些资产」,本篇讲的是「这些资产赚的钱怎么算税」。忘了报的代价不是补税,是罚款:逾期未报每天 $25,但只罚满 100 天为止,且最低 $100、最高 $2,500——所以这一档的天花板不是无限累加,拖到第 101 天和拖到第 200 天罚的是同一个数;查出是蓄意或严重疏忽的,每月 $500(上限 $12,000);税局已发通知还不报的,每月 $1,000(上限 $24,000);拖过 24 个月,罚则变成境外资产成本的 5%[47]——这个量级,比本篇里任何一类投资收入的税差都大。触发门槛、怎么填、哪些财产算「境外」,这些属于另一个专门主题,这里只给量级和门槛,让你知道这件事存在。

给正在设计投资组合的人,本篇能给的只有一句:把「税前收益率」换成「你自己那一档的税后到手」再比较。 三类收入的换算系数差异,在多数人的边际税率上会把两个看起来接近的选项拉开可观的距离;而如果你还领着按净收入判定的福利,这个距离还要再放大一次。这个数只能你自己算,因为它取决于你的税档和你领不领福利——但算它需要的全部系数,都在这一篇里。


常见问题

Q:为什么我收到一万块股息,税表上写着一万三千八?
A:那是毛增。合格股息按实收金额的 138% 计入应税收入,非合格按 115%。多算出来的部分会通过股息抵免在算税时还给你。

Q:合格股息和非合格股息,哪个更划算?
A:一般是合格股息。它的毛增高,但抵免也高,两者是配对的。看到「毛增高所以吃亏」的说法,方向搞反了。

Q:外国股息为什么不能用股息抵免?
A:股息抵免的资格条件写死了「来自应税加拿大公司」,CRA 在括号里直接写着外国股息不符合。它的设计目的是抵消加拿大公司税,外国公司没交过加拿大的公司税。

Q:外国预扣的税能拿回来吗?
A:在非注册账户里,可以通过外国税收抵免申请,但只能取「实缴外国税」和「该国收入在加拿大本应缴的税」两者中较小者。在 TFSA 里拿不回来——抵免的前提是你把那笔收入报进了加拿大报税表,而 TFSA 的收入不进报税表。

Q:股息税率低,退休后是不是应该多买派息股?
A:要看你领不领按净收入判定的钱。毛增出来的部分不进你的口袋,但会进 line 23600,从而推高 OAS 回缴和长期护理院的自付额。对这类人,股息的真实成本高于税率显示的。

Q:复利 GIC 五年后才拿到利息,是不是五年后才交税?
A:不是。要按每个完整投资年度申报当年赚到的利息,即使没收到 T5、也没拿到钱。买之前先确认有钱交前几年的税。

Q:国库券赚的钱算资本利得吗?
A:持有到期的,买入价与到期收益的差额按利息申报,不是资本利得。到期前卖掉的,那部分另可能有资本利得或亏损。

Q:没收到 T5 是不是就不用报?
A:不是。低于 $50 可能不发单据,但收入仍然必须申报。

Q:把钱转到太太名下买股票,税是不是就按她的税率了?
A:一般不是。归属规则会把股息和利息退回你的报税表。三条法定出口和具体做法在赠与那篇里。

Q:给孩子存的钱赚的利息算谁的?
A:一般算父母的。但有一个明文例外:存进以孩子名义开立的账户的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CB),它赚的利息算孩子的。前提是这笔钱和其他钱分开存。

Q:我看到的算法是「乘以 1.25」,是不是错的?
A:那是 2013 年及以前非合格股息的毛增率,当年是对的。此后改过四次,现在是 15%。看到任何一个系数,先确认它写于哪一年。


免责声明:本文由 AI 辅助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建议。承重口径已于 2026-07-31 回《所得税法》条文原文(含司法部官方站保留的历史版本)、CRA 官方页面与安省长期护理费用页逐条核对,源清单附后。文中 15.02% 与 9.03% 两个百分比是本篇按条文分数自行换算的结果,条文原文给的是 6/11 与 9/13。 省级股息抵免各省不同,本篇未逐省列出;协定在源头免除注册账户预扣税的机制本篇未核,不作结论。请以自己的实际税档与省份为准,必要时找持牌会计师(CPA)核算。飞出国论坛不承担因使用本文信息导致的任何损失。


参考来源(47 条,点开看)

正文里每个上标数字对应下面一条,点进去能看到原文那句话。
括号里是我取源的日子——规则会改、数字会调,隔得越久越值得你自己再点一次。

  1. CRA 的申报口径:没收到信息单据时,合格股息按实收金额的 138% 计入 line 12000,非合格股息按实收金额的 115% 同时计入 line 12000 与 line 12010 —— canada.ca(2026-07-31 取)
  2. 《所得税法》第 121 条把联邦股息抵免定成毛增额的一个分数,并把历史一并写进条文:非合格股息(82(1)(b)(i) 所计入的毛增额)2018 年为 8/11,2018 年之后为 9/13;合格股息(82(1)(b)(ii) 所计入的毛增额)2009 年为 11/18,2010 年为 10/17,2011 年为 13/23,2011 年之后为 6/11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1 取)
  3. CRA 把外国利息与外国股息收入一并归进 line 12100「利息与其他投资收入」,与银行利息同列——也就是说外国股息走的根本不是加拿大股息那条线,没有毛增、也没有股息抵免这一步 —— canada.ca(2026-07-31 取)
  4. 联邦股息抵免的适用范围写死在两个条件上:股息须来自应税加拿大公司(CRA 括号里明写「外国股息不符合本抵免」),且须已申报在 line 12000(合格)或 line 12010(非合格) —— canada.ca(2026-07-31 取)
  5. 定期存款、保本投资证(GIC)这类跨年计息的投资,利息通常要到到期或赎回才拿到手,但 CRA 要求按每个完整投资年度申报当年赚到的利息,即使没有收到 T5 单据、也没有真的拿到钱;官方举例:2024 年 7 月 1 日投的,2025 年报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止的利息 —— canada.ca(2026-07-31 取)
  6. 《所得税法》第 12(4) 条:持有投资合同的纳税人须在合同的每个「周年日」将累计到当日、此前未曾计入收入的利息计入当年收入;第 12(11) 条把「周年日」定义为自合同签发前一日起每满一年的那一天——这是复利 GIC 按年度申报未到手利息的法律依据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7. 国库券(treasury bill)到期时,买入价与处置收益之间的差额按利息申报,不是资本利得;到期前提前处置的,另可能要报资本利得或亏损 —— canada.ca(2026-07-31 取)
  8. 投资收入总额低于 $50 时可能收不到 T5 单据,但收入仍然必须申报;联名账户的利息一般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摊申报 —— canada.ca(2026-07-31 取)
  9. CRA 在 line 12100 页上要求:你收到的所得税退税利息也必须申报,金额显示在评税通知书或重评通知书上 —— canada.ca(2026-07-31 取)
  10. 某些人寿保单上累积的收益要和其他投资收入一样申报,凭保险公司出具的 T5;1990 年之前购买的保单,可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选择按年申报累积收益 —— canada.ca(2026-07-31 取)
  11. 《所得税法》第 82(1)(b) 条把股息毛增率连同它的历史一起写在条文里。非合格股息((a) 款所指):2018 纳税年度 16%,2018 年之后 15%。合格股息((a.1) 款所指):2005 年之后至 2010 年之前结束的纳税年度 45%,2010 年 44%,2011 年 41%,2011 年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 38%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1 取)
  12. 《所得税法》第 89(14) 条:公司要把付出的股息指定为合格股息,必须在支付时书面通知每一个收到该股息的人或合伙——没有这份书面指定,收到的股息就不是合格股息,享受不到 38% 毛增与 6/11 抵免那一档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13. CRA Income Tax Folio S3-F2-C2《Taxable Dividends from Corporations Resident in Canada》:合格股息的资格由 89(1) 定义、依 89(14) 指定;配偶间的 82(3) 转报选择另见 IT-295R4 与 S1-F4-C1/C2 —— canada.ca(2026-08-05 取)
  14. 股息抵免不是一个数:联邦那一份填 line 40425,省/地区那一份填 428 表的 line 61520,而可申报的金额按年末居住的省或地区而不同——CRA 为每个省份分别指向各自的 428 工作表,魁北克另走魁省税务局 —— canada.ca(2026-07-31 取)
  15. CRA line 23600(净收入)页:净收入用来计算联邦与省/地区的非退还税收抵免(含年龄抵免 line 30100),也用来计算加拿大儿童福利金、GST/HST 抵免、**社会福利回收(social benefits repayment,即 OAS 回缴)**等 —— canada.ca(2026-08-05 取)
  16. 《所得税法》第 180.2(1) 条把 OAS 回缴(社会福利回收税)用的「adjusted income」定义死了:等于纳税人在 Part I 下计算的收入,只排除三类特定金额(56(1)(q.1)或(6)项下的金额、79 条处置的利得、40(3.21)的利得)并只额外扣除20(1)(ww)或60(w)/(y)/(z)——没有一条把股息毛增额加回去或排除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17. 安省长期护理院的费用减免按年度净收入计算,公式是「减免后月费 = 年度净收入 ÷ 12 − 零用金 − 受抚养人扣除」,而年度净收入直接取自评税通知书的 line 23600 —— ontario.ca(2026-07-31 取)
  18. 安省长期护理费用减免页(页面已改名为「Paying for long-term care」,原「Get help paying for long-term care」重定向到此):计算年度净收入时,已缴税款、RDSP 收入、CPP/QPP 死亡给付这三项可以从 line 23600 的净收入里扣除——这几项没有一条是股息毛增额 —— ontario.ca(2026-08-05 取)
  19. 《所得税法》第 118(2) 条:65 岁以上纳税人的年龄抵免=A×($6,408-B),其中 A 为当年最低边际税率、B=15%×(收入超过 $25,921 的部分)——这两个基础金额随通货膨胀逐年调整,法条本身只给出未调整前的基础值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20. CRA line 30100(年龄抵免)2025 纳税年度指数化后现值:年净收入(line 23600)$45,522 或以下可全额申报 $9,028;超过该门槛按公式递减,到 $105,709 时降为零 —— canada.ca(2026-08-05 取)
  21. 一条窄口径的夫妻间选择:某些情况下你可以把配偶/同居伴侣从加拿大应税公司收到的全部应税股息报进自己的收入,但只有在这样做能让你申报或提高 line 30300 配偶金额时才可以;选了之后这些股息不计入配偶的收入 —— canada.ca(2026-07-31 取)
  22. 《所得税法》第 82(3) 条:纳税人若因把配偶或同居伴侣收到的应税加拿大公司股息计入自己名下,能够申报或提高 118(1)(a) 项下的配偶金额抵免,可在报税表中选择将该等股息视为由自己而非配偶取得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23. 《所得税法》第 82(1)(d) 条把「本纳税年度从居于加拿大、但不是应税加拿大公司的公司收到的应税股息」单列一款计入收入——它不走 (b) 款的毛增,因此也拿不到第 121 条的股息抵免。公司注册在加拿大,不等于它派的股息享受毛增与抵免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1 取)
  24. 外国收入要按加元申报,一般用款项产生当日的加拿大银行汇率换算;就利息或股息收入缴纳过外国税的,可以在联邦(line 40500)与省/地区(428 表)申报外国税收抵免;申报收入时不得先把外国税从收入里减掉 —— canada.ca(2026-07-31 取)
  25. 外国税收抵免的两个前提写在 CRA 的资格条件里:年内任何时候是加拿大居民,且把来自加拿大境外、并就其向外国缴纳过非营业或营业税的收入,计入了自己的加拿大报税表;抵免额一般取「实际缴纳的外国所得税」与「该国净收入在加拿大本应缴的税」两者中较小者 —— canada.ca(2026-07-31 取)
  26. 加美税收协定第十条第 2 款:来源国对股息征税的税率上限——受益所有人持股达 10% 以上的公司为 5%,其余情况(含个人)为 15% —— canada.ca(2026-08-05 取)
  27. IRS《W-8BEN 表填写说明》:外国人从美国来源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须按 30% 的法定税率课税;未按要求提供 W-8BEN 的,扣缴义务人可能按 30% 的非居民扣缴税率或备用扣缴税率扣缴——这是协定 15% 优惠税率的前提条件 —— irs.gov(2026-08-05 取)
  28. 《所得税法》第 20(11) 与 20(12) 条:个人从境外财产(非不动产)取得的收入,若就该收入向外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超过该收入的 15%,超出部分可以从收入中扣除(20(11));居住在加拿大的纳税人为该境外营业或财产收入缴纳的非营业外国税,也可以选择在计算收入时扣除(20(12)),而不必只能走外国税收抵免那条路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29. CRA Income Tax Folio S5-F2-C1《Foreign Tax Credit》:这是把 20(11) 扣除与外国税收抵免(FTC)两者的交互关系讲清楚的官方解释——20(11) 项下可扣除的那部分外国税,无论纳税人是否实际申报了这项扣除,都不能同时计入 FTC 计算里的「非营业所得税」(NBIT) —— canada.ca(2026-08-05 取)
  30. 加美税收协定第二十一条第 2 款:缔约国一方居民的信托、公司、组织或其他安排,若在该国一般免缴所得税、且专为管理或提供养老金、退休或雇员福利而运作,其取得的第十条(股息)与第十一条(利息)项下的所得,在缔约国另一方免缴所得税(受第 4 款关于营业所得的限制)。协定第四条第 1 款(b)(i) 目把「专为管理或提供养老金、退休或雇员福利而运作的信托、组织或其他安排」明列为「居民」 —— canada.ca(2026-07-31 取)
  31. 基金发行方(Vanguard Canada)自身的预扣税说明文件:加拿大上市、直接持有美股的 ETF(如 VFV/ZSP/XUS 一类),美股股息在到达该 ETF 之前先在基金那一层被扣一道预扣税(第一级),即使该 ETF 被 RRSP 持有,这一级预扣税也照样发生;只有 RRSP 直接持有美国上市证券(含美国上市 ETF)才能豁免这一级。这不是政府一手源,是基金公司对自身产品结构的说明,用来解释「协定豁免够不着基金层」这个方向,未见 CRA/IRS 就此专门发文 —— vanguard.ca(2026-08-05 取)
  32. 投资收入的归属:你借给或转给配偶/同居伴侣、或借给或转给年末未满 18 岁的关联未成年人(含侄、甥)的财产(含金钱与替代财产)产生的股息(line 12000)与利息(line 12100),可能要由你自己申报;为这些人的利益设立的信托同样包含在内 —— canada.ca(2026-07-31 取)
  33. 以子女名义投资时一般要由父母申报那笔投资的收入,但有一个明文例外:把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CB)存进以子女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或信托的,这笔款项赚到的利息必须计入子女的收入 —— canada.ca(2026-07-31 取)
  34. 《所得税法》第 121 条 2009-01-01 生效版本:非合格股息(当时条文未区分合格/非合格,82(1)(b)(i) 所指的部分)的联邦股息抵免是毛增额的 2/3——这是 2014 年之前长期适用的分数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35. 《所得税法》第 82(1)(b) 条 2009-01-01 生效版本:非合格股息的毛增率当时是 25%——这是 2014 年之前长期适用的那一档,也是老资料里那个「乘 1.25」的来源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1 取)
  36. 《所得税法》第 121 条 2013-06-26 生效版本:非合格股息的联邦股息抵免从 2/3 改为 13/18——对应同一次立法把非合格股息毛增率从 25% 降到 18%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37. 《所得税法》第 82(1)(b) 条 2013-06-26 生效版本:非合格股息的毛增率已改为 18%——这是 2014 年生效的那一次下调,把 25% 降到 18%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1 取)
  38. 《2016 年预算实施法(第一号)》(Budget Implementation Act, 2016, No. 1,S.C. 2016, c. 7),2016-06-22 御准,第 9 条与第 26 条把非合格股息毛增率与联邦抵免分数冻结成不再按年份分档的固定值——毛增率固定 17%、抵免固定 21/29,对 2016 及以后纳税年度适用,废止了 2015 年那份把 2017/2018/2019 一路降到 15% 与 9/13 的时间表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39. 《2018 年度预算实施法(第一号)》(Budget Implementation Act, 2018, No. 1,S.C. 2018, c. 12),2018-06-21 御准,第 6 条与第 14 条把 2016 年被冻结的下调时间表重新写回条文:非合格股息毛增率 2018 年 16%、2018 年之后 15%;联邦抵免 2018 年 8/11、2018 年之后 9/13,对 2018 及以后纳税年度适用。:warning: 这是实际完成修法的时点,比 2017-10-16 的政策公告晚了八个月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40. 《所得税法》第 82(1)(b) 条 2015-06-23 生效版本,一次把非合格股息毛增率此后四年的时间表全写进条文:2016 与 2017 纳税年度 17%,2018 年 16%,2018 年之后 15%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1 取)
  41. 《所得税法》第 121 条 2015-06-23 生效版本(Economic Action Plan 2015 Act, No. 1,S.C. 2015, c. 36, s. 10,2015-06-23 御准):一次性把非合格股息联邦抵免的未来时间表写进条文——2016 纳税年度 21/29,2017 与 2018 纳税年度 20/29,2018 年之后 9/13。:warning: 这个 2017 年 20/29 的安排后来被 2016 年预算法案废止(未曾对任何一个实际纳税年度生效过)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5 取)
  42. 财政部 2017-10-16 新闻稿:联邦政府宣布小企业税率将分两步下调——2018 年 1 月 1 日起降至 10%,2019 年 1 月 1 日起降至 9%。这是与非合格股息毛增/抵免率下调配套的政策公告,但这次公告本身没有修法,实际把 16%(2018)/15%(2019+) 写回条文的是 2018 年度预算法案(见另一条源) —— canada.ca(2026-08-05 取)
  43. CRA T1135《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页:加拿大税务居民个人、公司及部分信托,在年内任何时点持有的特定境外财产成本超过 $100,000 的,必须申报 T1135 —— canada.ca(2026-08-05 取)
  44. CRA《T3 单据解读》页:同一张 T3(信托收入分配及指定声明)会把同一笔分配拆进不同的盒——32/50 是股息(计入 line 12000/12010)、39/51 是股息抵免(计入 line 40425)、21 是资本利得(计入 Schedule 3)、25 是外国非营业收入(计入 line 12100)、26 是其他收入(利息等,计入 line 13000)、42 是资本返还(不是应税收入,只调低 ACB) —— canada.ca(2026-08-05 取)
  45. CRA 外国税收抵免页对汇率的规定:外国收入与外国税款须折算成加元,用款项发生当日的加拿大银行汇率;但收到的是按月发放的养老金、或者一年内在不同时点收到多笔款项的,用年度平均汇率。同一页另规定:因协定在加拿大不课税、已在 line 25600 扣除的收入,其本身与其被预扣的税都不进外国税收抵免的计算 —— canada.ca(2026-07-31 取)
  46. CRA 外国税收抵免页对凭证的要求:纸质申报须附 T2209 表、显示已缴外国税的正式收据、以及一份说明计算过程的附注;向美国缴过税的还要附 W-2、美国 1040 申报表与美国税务账户记录。凭证是英法文以外语言的,须同时提供原件副本与一份可接受的英文或法文译文;译文须载明签署人以拉丁字母印刷的姓名,并满足四种认证方式之一(宣誓官/公证人/律师认证,或译者为加拿大省级翻译协会在册会员;或外国使领馆盖章签字;或注册会计师签字;或教师、教授、宗教领袖签署并注明其职业)。译文签署人的姓名不得与纳税人本人相同 —— canada.ca(2026-07-31 取)
  47. CRA 境外申报罚则对照表:T1135 漏报的罚则按情节分档——单纯逾期未报每天 $25(最低 $100、最高 $2,500);蓄意或严重疏忽的每月 $500(上限 $12,000);税局已发追讨通知仍不报的每月 $1,000(上限 $24,000);超过 24 个月未报,罚则升为境外财产成本的 5% —— canada.ca(2026-08-05 取)

本文按公开税法条文与官方指引整理,不是针对你个人情况的税务意见。同样一笔钱在不同居民身份、不同持有结构下的结果可以差很远,报税前请以你当年的实际情况和官方最新表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