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TSL职业评估概述-飞出国
澳洲AITSL(Australian Institute for Teaching and School Leadership )评估机构负责教师职业用于移民的职业评估,包括以下教师职业,针对不同的教师职业,AITSL有分别说明评估要求和申请材料要求,但是要求都统一于整体指南里,飞出国将对整体指南和各个教师职业评估指南进行说明。
AITSL评估职业列表-飞出国
- Early Childhood (Pre-primary School) Teacher (ANZSCO241111)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教师
- Primary School Teacher (ANZSCO 241213) 小学教师
- Middle School Teacher (ANZSCO 241311) 中学教师
-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 (ANZSCO 241411) 中学教师
- Special Needs Teacher (ANZSCO 241511) 特殊教育教师
- Teacher of the Hearing Impaired (ANZSCO 241512) 听障教师
- Teacher of the Sight Impaired (ANZSCO 241513) 视障教师
-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nec) (ANZSCO 241599) 其他未分类的特殊教育教师
AITSL职业评估申请要求-飞出国
AITSL职业评估语言要求
- 符合以上要求的四年制高等教育学习是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英国,或者美国完成的,申请人可以免除英语水平要求,不用提供英语语言考试成绩;否则
- 申请人需要提供A类雅思成绩,读写7分,听说8分,该成绩需要是一次考试的成绩,且是近两年内的
- AITSL如果对申请人的英语水平无法确定,保留要求申请人参加A类雅思考试的权利
AITSL职业评估学历要求
- 共性要求
- 申请人必须至少完成四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的高等教育(大学水平University),并且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更高的学历。学历可以是多个学历,但是必须包括一个初始的师范学历(Initial teac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
- 申请人的四年高等教育里面可以包括其它学历,但是其他学历都不能低于澳洲Advanced Diploma或者Associate Degree层次水平
- AITSL不认可时间上短于一年的短期课程,专业培训或者肄业的学历
- 特定要求
- 241111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幼儿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所教课的学生包括0-8岁小学前或者小学低年级的学生
- 241213 小学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小学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所教课的学生为5-12岁的小学生
- 241311 中学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中学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所教课的学生为10-15岁的学生,教育实践可以是在一所独立中学完成的,也可以是在高年级小学和低年级中学一起完成的,但是要包括至少10天教10-12岁学生以及至少10天教13-15岁学生的教育实践
- 241411 中学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中学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所教课的学生为13-18岁的中学生
- 241511 特殊教育教师 :特殊教育教师是工作于小学及中学给有学习困难的学生教课的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特殊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如果以上一年全日制特殊教育相关学历是在初始师范学历中完成的,那么教育实践需要是特殊教育学校
- 241512 听障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特殊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如果以上一年全日制特殊教育相关学历是在初始师范学历中完成的,那么教育实践需要是听障教育学校;如果不是,则需要完成至少30天的听障教育学校教育实践
- 241513 视障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特殊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如果以上一年全日制特殊教育相关学历是在初始师范学历中完成的,那么教育实践需要是视障教育学校;如果不是,则需要完成至少30天的视障教育学校教育实践
- 241599 其他未分类的特殊教育教师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特殊教育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如果以上一年全日制特殊教育相关学历是在初始师范学历中完成的,那么教育实践需要是特殊教育学校
AITSL教师职业评估材料清单-飞出国
- 护照首页个人信息扫描件
- 以下身份证件中提供两种:
- 出生公证
- 身份证
- 其他在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证件,比如驾照,学生证等
- 学位学历证书
- 如果申请人是在近六个月内完成的澳洲学历,可以不用提供学位证书,提供成绩单以及学校出具的证明completion of study即可
- 如果申请人的澳洲学历不是近六个月获得的,那么就必须提供学位证书
- 如果申请人的成绩单或者学历证书是电子的Electronic Qualifications or eQuals,则需要申请人下载清晰的数字签章的学历证明材料提交给AITSL
- 成绩单: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必须是该学历的最终成绩单,需要带有分数以及学校的签章
- 教育实践证明 Supervised Teaching Practice Statement
- 教育实践指的是申请人所就读的师范学历学习过程中,有安排到学校进行教学,该教育实践是在一位合格教师以及就读院校人员监督下完成的,且最终需要正式评估
- 教育实践证明需要由所就读的师范学历的学校签发,包括以下信息:
- 打印在学校的信头纸上
- 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 写明教育实践的起止时间
- 写明教育实践所教课的学生年龄范围
- 写明教育实践所在的实践学校的学校设置
- 以下证明不能替代教育实践证明:
- 学校附属学院或者培训机构提供的证明
- 教学实践报告
- 教师资格证
- 上岗证明
- 教师注册证明
- 工作经验证明
- 翻译要求
- 所有的非英文的材料都需要提交英文翻译盖章件,需要注明翻译人员的姓名,机构,联系方式以及签章
- 对于中国学历的申请人,中国学历的学位证,毕业证以及成绩单需要是中英文公证书的格式
- 转学分或者免修学分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有之前学历的转学分或者免修学分的情况,则需要提供该学历的学历证明及成绩单,以及学校开具的证明说明学分授予情况
- 博士学历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在澳洲,新西兰,美国,英国,爱尔兰或者加拿大完成了两年全日制的博士学历,可以认为满足AITSL评估语言要求,即免除雅思
AITSL教师职业评估申请流程-飞出国
- 通过AITSL在线系统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一旦开始填写在线申请,系统会自动保存所填写的信息,提交并支付费用后,AITSL开始审理
- AITSL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以及申请费之后,将会通过邮件告知SAMS开头的reference number,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在线系统查看具体信息并下载申请费收据
- AITSL开始审理申请时,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系统的message function与AITSL就申请进行沟通,建议申请人不要通过email或者电话进行沟通,审理过程中,AITSL不会就申请进度或者状态进行答复
- AITSL审理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系统申请变更提名职业,撤销申请或者更新材料
- AITSL审理周期为10-12周(从递交申请算起),如期间有补料,则周期从补料完成开始计算,AITSL不提供加急审理服务
- AITSL审理期间,有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料,如有这种情况,审理周期将会从完成补料的时间开始重新计算,如果AITSL是要求第三方机构补料(比如申请人的学校),申请人无须进行相关操作,周期也是从收到补料其重新计算
- AITSL审理结束,评估函可以通过在线系统下载,评估函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无法更新
- AITSL评估如果没有通过,申请人可以在60天内进行上诉,在线request上诉的30天内提交上诉申请,审理周期为10周
AITSL教师职业评估申请费-飞出国
- AITSL教师职业评估申请费为:
- 职业评估标准服务,AUD1050
- 职业评估工作年限认证,AUD234
- 职业评估结果上诉,AUD868
- AITSL教师职业评估申请费需要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支付,仅支持VISA或者MASTER信用卡支付
AITSL教师职业评估工作年限认证-飞出国
飞出国:申请人通过AITSL职业评估后,在线系统会开放工作年限认证的入口,申请人可以申请工作年限认证Skilled Employment Statement (SES)服务。
- AITSL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
- 不限制工作国家,如果有澳洲工作经验,在澳洲的工作不能少于一年,如果是在澳洲外的工作经验,不少于三年
- 近十年内的与提名的教师职业高度相关
- 是在四年高等学历完成后的工作履历
- 每段工作履历不能短于四周且每周不低于20个工作小时
- 该工作是在正规注册的学校或者早教机构
- 工作是有偿的
- AITSL对于工作推荐信的要求:
- 需要打印在学校信头纸上,签字,有落款日期
- 写明学校名称,学校设置,比如早教机构,小学或者中学
- 雇主姓名(如果与学校名称不同),雇主地址
- 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到年月
- 工作职位,所教的学生年龄段,每周工作小时
- AITSL对于相关工作经验的认可,与DHA移民局认可标准一致,ANZSCO前四位代码一致的可以认可为相关工作经验
- 举例1:如果申请人提名职业是241213小学教师,那么申请人从事的241411中学教师的工作履历则不能算作与提名职业相关的工作履历
- 举例2:如果申请人提名职业是241511特殊教育教师,申请人从事241512听障教师的工作履历可以算作与提名职业相关的工作履历,因为这两个职业代码前四位都是2415
- AITSL认可代课教师的履历,参考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即可
- AITSL只接受工作推荐信,其他的比如工资单或者工作合同不接受
AITSL教师职业评估上诉-飞出国
- AITSL职业评估未通过后,申请人可以联系AITSL询问具体原因,如果不满意评估结果,可以进行上诉
- 申请人可以在原评估结果出来的60天内通过在线系统请求上诉,系统会开放上诉功能,申请人可以再30天内通过在线系统递交上诉申请并支付对应的申请费
- 上诉审理周期是10周
- 如果评估结果出来后,想增加新的材料,比如学历或者语言成绩,则需要重新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