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TSL职业评估241512听障教师申请要求-飞出国
要求一:学历 Criterion 1. Qualifications
- AITSL评估要求提名241512的申请人必须至少完成四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的高等教育(大学水平University),并且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更高的学历。学历可以是多个学历,但是必须包括一个初始的师范学历(Initial teac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
- 至少一年全日制(或者等同于这个要求的非全日制的学历)特殊教育教师相关高等教育(大学水平)
- 完成至少45天的教育实践,所教课的场所为特殊教育学校
- 申请人的四年高等教育里面可以包括其它学历,但是其他学历都不能地域澳洲Advanced Diploma或者Associate Degree层次水平
- AITSL不认可时间上短于一年的短期课程,专业培训或者肄业的学历
要求二:英语水平 Criterion 2. 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 符合以上要求的四年制高等教育学习是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英国,或者美国完成的,申请人可以免除英语水平要求,不用提供英语语言考试成绩;否则
- 申请人需要提供A类雅思成绩,读写7分,听说8分,该成绩需要是一次考试的成绩,且是近两年内的
- AITSL如果对申请人的英语水平无法确定,保留要求申请人参加A类雅思考试的权利
AITSL职业评估241512听障教师申请材料-飞出国
- 身份证明材料
- 护照首页
- 两种其他身份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身份证,驾照,学生证,老年卡或者其他带照片的证件
- 更名证明
- 学历材料
- 初始师范学历的学位学历证书,成绩单,以及教育实践证明,教育实践证明需要学校开具,签字盖章
- 特殊教育学历的学位学历证书,成绩单,以及教育实践证明,教育实践证明需要学校开具,签字盖章
- 其他高等学历的学位学历证书以及成绩单
- A类雅思成绩单(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