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律同居伴侣联合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 Of Common-Law Union) - 飞出国
如果同居伴侣是联合担保人,需要填写此表。
- 提供担保人国家和省份/州。
- 担保人名字,联合签署的配偶的名字,城市,省份,国家,两人婚姻或同居年数,关系起止日期。
同居关系证明(飞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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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和联合担保的配偶:
a.共同签署了当前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或购买协议;
b.共同拥有当前住所以外的房产;
c.联名银行账户、信用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
d.Have declared our common-law union under the Canadian Income Tax Act. (T-1 “General -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 -
担保人购买的人寿保险受益人为其法定同居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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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定同居伴侣购买的人寿保险受益人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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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2.3的情况均不适用,提供其他证明你们同居关系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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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SOLEMN DECLARATION )
- 宣誓人名字;
- 宣誓人配偶名字;
- 见证人所在城市,省份/州,国家,日期;
- 宣誓人签名;
- 宣誓人配偶签名;
- 见证人名字;
- 见证人类别:Notary Public、Commissioner of Oaths、Commissioner of Taking Affidavits;
- 见证人签名。
加拿大法律同居伴侣联合担保法定声明IMM5409(2015/04): http://www.cic.gc.ca/english/pdf/kits/forms/IMM540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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