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AR/FinCEN 114:美国税务人的加拿大义务、与 T1135 对比
开头案例
这位纳税人在温哥华做软件工程师,持有美国绿卡,在加拿大住了快十年。每年报税季他都挺自信——加拿大税表按时交,美国税表也没落下。直到 2024 年某天,他会计师随口问了一句:“你 FBAR 报了吗?”
这位纳税人一脸懵:“什么 BAR?”
这一问不要紧,一查才发现:他在加拿大的 RBC、TD 两个银行账户,加上 TFSA 里的美股,加起来早就超过了美国外国账户申报门槛。而 T1135 这边,他以为在加拿大券商买的美股不用报,结果 CRA 规定照样要申报。
两边都要报,规则还完全不同。这位纳税人这种情况在加拿大华人里真不少见——有美国绿卡又住在加拿大,T1135 和 FBAR 都得交,但门槛、截止日期、罚款标准完全是两套体系。今天就把这事说清楚。
一、FBAR 到底是什么?
名字先搞明白
FBAR 全称是"外国银行和财务账户报告",正式表格名叫 FinCEN Form 114。很多人以为这是 IRS 的表格,其实不是——这是美国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管的,跟税务局没关系。
谁需要报?
简单说,只要你是美国税务居民,手里有外国金融账户,一年里任何时点所有账户加起来超过 1 万美元,就得报。
美国税务居民包括:
- 美国公民(不管住哪)
- 绿卡持有者(不管住哪)
- 满足实质居住测试的外国人
所以这位纳税人这种持绿卡住加拿大的,妥妥要报。
门槛有多低?
1 万美元,所有外国金融账户合计。注意是"任何时点",不是年末余额。
举个例子:你 1 月在加拿大银行有 5000 加元,6 月工资到账变成 1 万 5 加元,7 月付房租又降回 8000。按汇率算,6 月那会儿超过 1 万美元了,当年就得报。
这个门槛从 2015 年到现在一直没变过。IRS 和 FinCEN 的官方说明里写得清清楚楚,2025-2026 年还是这个数。
报什么账户?
只要是外国金融账户都算:
- 银行账户(支票、储蓄、定期)
- 券商账户
- 某些类型的保险账户
- 共同基金账户
关键是"金融账户"这个概念。你在加拿大买的房子自住了,不算。但你在加拿大银行开的美元账户买美股,算。
怎么报?
FBAR 不能跟美国税表一起交,得单独在 FinCEN 的 BSA E-Filing 系统上电子提交。网址是 bsaefiling.fincen.gov,跟 IRS 的网站不是同一个。
截止日期是每年 4 月 15 日,但有自动延期到 10 月 15 日,不需要单独申请。这点比美国税表友好——税表延期得主动申请,FBAR 直接给你延半年。
二、T1135 又是什么?
加拿大的外国财产申报
T1135 全称是"外国收入核实申报表",这是加拿大税务局(CRA)的表格。跟美国的 FBAR 有点像,但规则差得远。
谁需要报?
加拿大税务居民,手里有"指定外国财产",成本价超过 10 万加元,就得报。
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定义跟美国不一样,主要看你跟加拿大的联系程度:有没有住房、配偶孩子在哪、经济活动重心在哪。这位纳税人这种在温哥华工作生活的,肯定是加拿大税务居民。
门槛是多少?
10 万加元,按成本价算。注意是成本价,不是市场价。
这个门槛从 2015 年到现在也没变过。CRA 的官方说明里写得明白,2025-2026 年还是这个数。
报什么财产?
CRA 定义的"指定外国财产"范围比 FBAR 的"金融账户"广得多:
要报的:
- 外国银行账户里的现金(所有货币)
- 外国股票(比如你买 Apple、Nvidia 的股份)
- 外国债券
- 外国共同基金、信托
- 合伙企业的外国权益
- 借给非居民的款项(比如你借钱给国内亲戚)
- 外国人寿保险保单
- 存放在加拿大境外的贵金属
不用报的:
- 用于主动经营业务的财产(比如你在美国开个店,店里的设备不用报)
- 通过 T1134 申报的外国关联公司股份
- 主要用于个人使用的财产(比如你在亚利桑那买的度假屋,自己住的那种)
这里有个特别容易搞错的点:在加拿大券商处开设的美元账户买美股,照样要报 T1135。很多人以为在加拿大买的就不用报,这是错的。CRA 看的是财产本身是不是外国的,不是看你通过哪个券商买的。
还有个坑:RRSP、TFSA 里持有的外国资产,也要申报。虽然这些账户本身免税,但里面的外国财产超过 10 万加元成本价,T1135 跑不掉。
怎么报?
T1135 是跟加拿大 T1 税表一起交的,不能单独提交。截止日期跟税表一样:
- 个人:4 月 30 日
- 自雇人士:6 月 15 日
- 公司:财年结束后 6 个月
PwC 在 2026 年的税务申报提醒里专门强调了公司截止日这个点,很多公司财务会搞错。
T1135 有两种填报方式:
- 简化版(Part A):指定外国财产总成本在 25 万加元以下可用
- 详细版(Part B):超过 25 万加元要用这个,每个财产都要列明细
三、FBAR 和 T1135 到底差在哪?
申报机构完全不同
FBAR 是 FinCEN 管的,属于美国财政部。T1135 是 CRA 管的,属于加拿大税务局。这是两个国家的两个不同部门,信息不互通——至少理论上是这样。
但实际上,美国 FATCA 法案和加拿大之间的信息交换协议意味着,两边税务局可能都知道你在对方国家有什么账户。所以别想着"我不报他们不知道"。
法律依据不一样
FBAR 依据的是美国的《银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这本来是反洗钱的法律。T1135 依据的是加拿大《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纯税务法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 FBAR 的罚款比 T1135 狠得多——银行保密法本来就是用来打击金融犯罪的。
门槛差十倍
FBAR 是 1 万美元,T1135 是 10 万加元。按现在汇率算,差不多差七倍。
但关键是计算方式不同:
- FBAR 看的是账户余额的最高值(任何时点)
- T1135 看的是财产的成本价
举个例子:你 2020 年买了 10 万加元的特斯拉股票,现在涨到 30 万了。FBAR 不看这个,FBAR 看你券商账户里有多少钱。T1135 还是按 10 万成本价算——但如果超过 25 万,填报方式要从简化版换成详细版。
申报范围不一样
FBAR 只管金融账户,T1135 管的范围广得多。
你在美国买的投资房,FBAR 不用报(不是金融账户),T1135 可能要报(如果这房子不是用于主动经营业务)。你借给国内朋友的钱,FBAR 不用报,T1135 要报(属于境外应收款)。
截止日期不一样
FBAR 是 4 月 15 日,自动延到 10 月 15 日。T1135 是 4 月 30 日,随税表走,自雇人士能到 6 月 15 日。
这位纳税人这种两边都要报的,得记两个日子。好在 FBAR 有自动延期,不然 4 月中旬那两周够忙的。
申报方式不一样
FBAR 必须电子提交,在 FinCEN 的网站上单独报。T1135 是跟税表一起交,纸质电子都行(现在大部分人电子报税)。
罚款差得远
这才是最关键的。
FBAR 罚款(2026 年通胀调整后):
根据 SDO CPA 整理的 2026 年最新数据:
- 非故意违规:最高 1 万 6536 美元一次
- 故意违规:16 万 5353 美元或账户余额 50%,取高的那个
- 刑事处罚:最高 25 万美元加 5 年监禁
- 虚假申报:最高 1 万美元加 5 年监禁
2023 年最高法院有个重要判例,Bittner v. United States,裁定非故意罚款按"每份报告"算,不是按"每个账户"算。这其实是减轻了处罚——以前 IRS 想按每个未申报账户罚一次,现在改成每年一份报告罚一次。
T1135 罚款:
根据 CRA 规定和 Rosen Tax Law 2025 年的分析:
- 迟交罚款:每天 25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一年
- 严重疏忽罚款:最高 1 万 2000 加元一年
- 超过 24 个月未交:财产成本的 5%
- 魁北克省还有额外 3 年追溯期(PwC 2026 年税务出版物提到)
对比一下就知道,FBAR 故意违规的罚款能到账户余额的一半,T1135 最高也就一万多加元。这不是一个量级的。
追溯时效不一样
FBAR 是 6 年。FinCEN 可以追溯 6 年内的未申报账户。
T1135 正常是 3 年,但如果被认定为严重疏忽,可以无限期追溯。CRA 的问答页面里明确写了这点。
签名权要不要报?
FBAR 要求申报你有签名权的账户。比如你是公司高管,能签公司外国账户的字,这个账户可能要报。
T1135 只看受益所有人,签名权不用管。
四、FBAR 和 Form 8938 也别搞混
说到 FBAR,很多美国纳税人还会碰到 Form 8938(FATCA 申报)。这两个都是美国的,但也不一样。
门槛不同(海外居住的纳税人)
根据 IRS 2025-2026 年的规定:
单身:
- FBAR:1 万美元
- Form 8938:年末超过 20 万美元,或任何时点超过 30 万美元
已婚分别申报:
- FBAR:1 万美元
- Form 8938:年末超过 40 万美元,或任何时点超过 60 万美元
所以 FBAR 的门槛低得多。但很多人两个都要报。
申报内容不同
FBAR 报的是账户信息:哪家银行、账号多少、最高余额多少。
Form 8938 报的是具体资产:每只股票、每个基金、每份保险,都要列出来。
提交方式不同
FBAR 在 FinCEN 网站单独交。Form 8938 跟美国税表一起交(Form 1040 的附件)。
五、实操建议:两边都要报怎么办?
先理清楚自己的账户和财产
拿张纸,把所有外国账户和财产列出来:
- 加拿大银行账户(包括美元账户)
- 加拿大券商账户
- 美国银行账户(如果有)
- 美国券商账户(如果有)
- 外国人寿保险
- 借出去的钱
- 外国公司的股份
然后分别算:
- FBAR:所有金融账户的最高余额(按美元算)
- T1135:所有指定外国财产的成本价(按加元算)
记好截止日期
FBAR:4 月 15 日(自动延到 10 月 15 日)
T1135:4 月 30 日(自雇 6 月 15 日)
建议早点报,别卡最后一天。系统出问题、网络不好,这些都可能耽误事。
保留记录
FBAR 要求保留 5 年记录,T1135 要求保留 6 年。银行对账单、券商报表、购买凭证,都留着。
拿不准就问
这种跨境申报的事,规则复杂,而且经常变。找个懂美加两边税法的 CPA,花点钱咨询一下,比被罚款划算得多。
特别是这位纳税人这种情况——之前不知道要报,现在发现漏了好几年。这时候别自己瞎琢磨,找专业人士做自愿披露(Voluntary Disclosure)。IRS 和 CRA 都有自愿披露项目,主动承认错误,罚款能少很多。
六、常见误区
误区一:我在加拿大住,不用报美国税
错。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不管住哪,都要报美国税。这是全球征税。
误区二:我的账户没超过 1 万,不用报
FBAR 是"任何时点"超过 1 万就要报。你年中某个月工资到账,余额上去了,就算。
误区三:在加拿大券商买的美股不用报 T1135
错。CRA 看的是财产本身是不是外国的,不是看券商在哪。
误区四:RRSP/TFSA 里的外国资产不用报
错。这些账户虽然免税,但 T1135 照样要申报里面的外国财产。
误区五:我不故意漏报,应该没事
FBAR 非故意违规也要罚款,最高 1 万 6 千多美元一次。T1135 迟交一天罚 25 加元,最高 2500。
七、总结
FBAR 和 T1135 是两套完全不同的申报体系:
- 一个美国的,一个加拿大的
- 一个门槛 1 万美元,一个门槛 10 万加元
- 一个罚款能到账户余额 50%,一个最高一万多加元
- 一个 4 月 15 日截止,一个 4 月 30 日截止
这位纳税人这种美加双重税务身份的人,两边都要报。规则记混了、漏报了,罚款可不是闹着玩的。
最稳妥的办法:找个懂跨境税的会计师,每年报税前把账户清单过一遍,该报的报,不该报的也别多报。
这篇是 AI 帮忙整理的,税务政策和数字经常变。FBAR 罚款金额、T1135 申报门槛这些都以 IRS、FinCEN 和 CRA 官网最新信息为准。跨境报税这事水挺深,有拿不准的找 CPA 聊聊,别只看网上攻略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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