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Higher Education Sector visa 澳洲学生签证(高等教育类)(573 Visa) 继续讨论:
材料清单-澳洲学生签证(高等教育类)(573Visa)##
重要信息
蒙古的学生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请点击http://http://www.china.embassy.gov.au/files/bjng/Student%20visa%20checklist-Mongolian.pdf
下列信息适用于现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新西兰的中国公民申请学生签证
学生签证的主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递交以下材料。本清单仅规定了在递交申请时所必须提供的基本材料,而并未对申请人可提供的材料作任何其他限制。申请人可同时递交他们认为有助于签证评审的其他任何材料。
根据1958年移民法的有关规定,签证审批部门有权仅凭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所提供材料做出决定,而不必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进一步材料。因此,在递交申请时请尽量完整地提供签证申请材料,这一点对申请人是至关重要的。
所有表格需用英文填写。申请人提供的除英文之外的其他任何语种的材料均需附上英文翻译件。所有材料必须是经公证或认证的复印件。请不要提供原件,除非材料清单上要求.在中国,复印件可由公证处公证或认证。
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签证审批部门。否则移民部将依据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签证评审。
评估等级
学生签证评估等级(AL)是由申请人所持有的护照和所申请的学生类别决定的.
下列链接的内容提示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类相对应的评估等级http://http://www.immi.gov.au/allforms/pdf/assessment-levels.pdf
精简化的签证处理方法
精简化的签证处理方法适用于所有收到由既定大学发给海外留学生学习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入学确认信.从2012年3月24日起, 这部分学生的学生申请作为低风险移民地区的申请处理(类似于现行的1类评估标准).
个人和一般性材料
- 签证申请费以澳币支付可通过信用卡,汇票或银行支票的方式汇款至澳大利亚移民及公民事务部 – 必须支付申请费,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 下列链接的内容提示现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公民可以采用邮政汇款的方式支付申请费. http://http://www.china.embassy.gov.au/bjngchinese/DIMAcn23.html
- 链接的内容罗列可递交学生签证评估等级2-4的学生电子签证代理名单(在中国的代理名单1-3页)http://http://www.immi.gov.au/business-services/education-providers/_pdf/ed_agent_list.pdf
- 一份填写完整并签了名的学生签证申请表格(157A表) – 必须递交申请表格,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 一份填写完整并附有签名的家庭成员表(54表)。
- 一份本清单的复印件,列明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
如(已有护照),请提供所有申请人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复印件。请不要在此时提供申请人的护照原件。 - 请提供所有申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 如果申请人所提供的通信地址在中国,请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中文的不干胶贴条。
- 如果申请人所提供的通信地址不在中国,请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英文的不干胶贴条。
- 所有申请人需提供一张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
- 提供经认证的户口本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
- 如果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且/或者申请人的父母支付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注有父母姓名的经认证的出生证。
- 如果申请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申请人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经认证的注有申请人父母姓名的出生证以及经认证的注有申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父母的出生证明
- 如果申请人的兄弟姐妹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经认证的注有申请人父母姓名的出生证,以及经认证的注有其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的兄弟姐妹的出生证
- 如果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且在澳大利亚不与父母双方中任何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请提供:
(1)由每所申请人即将就读的学校签署的监护证明,证明有关学校将负责申请人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
(2)由申请人父母书面指定的一名常住澳大利亚的21岁以上亲属出具的法律声明书,证明他/她将负责申请人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
(3)相关人员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和能证明申请人们之间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件
(4)在过去10年中申请人指定在澳亲属曾居住超过12个月的每一个国家警方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见47P表)
注:有资格成为指定看护人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姨母/姑母,叔伯/舅父,侄女/外甥女,侄子/外甥,继父母, 异父母兄弟, 异父母姐妹, 继祖父母, 继叔伯, 继伯/婶母, 继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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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在开学时未满18周岁,请提供:亲生父母双方分别出具的同意子女赴澳留学的信函原件及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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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有配偶,请提供结婚证书的公证书。如果申请人是新近结婚或非婚同居,请提供相应的婚姻或同居关系附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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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有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包括那些不包括在申请里的子女请提供注明他们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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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有子女赴澳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并且子女已满5周岁或在澳期间即将年满5周岁的,请提供由孩子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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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有未满18周岁的子女赴澳随行并且父母的一方将不在澳大利亚居住,请提供其不赴澳大利亚的父/母方亲笔签署的同意其赴澳信函的原件,并附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学历及语言要求
- 请提供每所申请人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或接受中等教育交换学生确认信的原件 – 必须在提出签证申请时递交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每封信需注明申请人就读课程的层次,课程名称,课程及学校的CRICOS代码,课程的起止时间和所有课程的全部费用。请注意,如果申请人申请的签证类别要求申请人参加英语语言课程,但申请中并未提供此类课程的留位证明信,将会导致被拒签。
- 请提供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的清晰复印件的公证书。
- 如果申请人申请的学生签证类别要求申请人提供雅思成绩,请提供认证的或公证的雅思成绩单(必须是递交申请前2年内参加的考试)。
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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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为申请人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由他们目前就职的工作单位或离职前的工作单位(如已离职)开具的注有其工作职务、工资、其他收入情况以及工作年限的公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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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姑姨/叔(伯)舅为申请人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他们必须常住澳大利亚而且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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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为申请人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他们额外收入来源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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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额外收入来源包括商业利润,股份分红等,证明材料可包括税收记录或营业执照等。这些材料必须清楚表明所得收入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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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通过移民部认可的资金来源提供材料,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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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认可的资金来源包括:
(1)贷款证明信或由移民部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向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提供贷款的批准信的公证件, 注明贷款数额和还贷期限,并且还贷期限必须满足签证处有关学生贷款期限的要求。
(2)请提供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持有的在递交申请前存有一定期限的现金存款证明.
(3)现金存款证明包括:由银行出具的能够证明在递交申请时该存款仍然有效并仍然在帐上的存款证明公证件, 以及上述存款证明中涉及的所有银行存折/存单的经公证的复印件.
注:单独提供利息清单不能用来证明有关存款的金额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