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签续期待审时出境:返加后什么时候能上班
工签到期前已经递交续签,不等于从此可以自由出入境并继续工作。这里有三件不同的事:申请是否仍在审、能否再次入境、入境后能否工作。最容易出错的是把第一件事当成后两件事的保证。
留在加拿大,才可能靠 maintained status 继续工作
《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第 186(u) 条允许一部分人在旧工签到期后、续签决定作出前继续工作,但前提包括:
- 在旧工签到期前已递交合格的续签申请;
- 到期后一直留在加拿大;
- 申请仍未作出决定;
- 继续遵守旧工签的雇主、职业和地点等条件。
例如,旧许可是雇主限定工签,就不能因为正在等续签而换去另一家雇主开工。申请被拒、撤回或退回,或者并非在到期前成功递交,都会改变结论。人在加拿大境内恢复身份(restoration)期间通常也不能继续工作,除非另有明确授权。
递交时间应按 IRCC 系统记录判断。网上申请通常以系统使用的 UTC 日期为准,不要把当地午夜当成最后一刻;纸质申请则另有邮戳规则。
出境不会自动撤销申请,但会切断原来的工作延续
IRCC 的续签期间出境说明很直接:如果返回加拿大时续签仍未获批,边境官员可能只允许以访客身份入境,此时要等新工签批准后才能工作。旧许可下因 maintained status 延续的工作权,不能带出境再原样带回来。
返加时大致有三种情况:
- 新工签已经批准:带上批准信和相关文件,由边境人员按实际情况审查入境;
- 续签仍在审:即使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也通常不能开工,要等工签批准;
- 本来符合口岸申请工签的例外:可在口岸申请,但并非所有国籍、工签类别或申请人都适用,不能把它当作通用补救。
工作许可本身也不是旅行证件。是否能登机和请求入境,还要另看有效护照、临时居民签证(TRV)或 eTA。即使文件齐全,最终入境决定仍由边境官员作出。
给雇主和 HR 看什么
IRCC 网上申请人可能收到 WP-EXT letter。它可以和旧工签、递交回执一起证明申请期间的工作授权。信上常见的 365 天并不必然是 maintained status 的法定终点;只要申请仍在审且其他条件持续满足,授权可能继续。若信上日期已过,IRCC 的申请后说明说明了如何向雇主证明仍可工作。
没有自动信或纸质递交,也不代表一定没有 maintained status。可以准备:旧工签、完整申请副本、付款收据、网申提交确认或快递签收,以及能证明申请仍在审的账户页面。雇主需要判断的是法律条件和申请状态,不是只看一封模板信。
SIN 到期日与工签到期日通常相连,但 SIN 卡面日期不是独立的移民授权。符合 maintained status 的人可依现有 SIN 继续工作;新工签批准后,再更新 SIN 记录。
两个常见例外
- 正在申请 PGWP 的毕业生:部分人在学签到期后仍可全职工作,但必须满足 IRCC 为 PGWP 单列的条件,包括递交时学签有效、完成课程期间符合校外工作资格等。不能把普通工签续签规则直接套过来。
- 想换雇主的雇主限定工签持有人:通常要先申请新的雇主限定工签,并取得 IRCC 允许在审理期间按新条件工作的书面授权后再开工;仅有新 offer 不够。
论坛已有一篇到期前续期:maintained status 保的是什么、丢了什么解释基础概念;本文只处理最容易被忽略的出境和返加后工作权问题。
这篇哪里可能过时或不适用
这篇按 2026 年 8 月的 IRCC 页面和现行条例整理。口岸申请资格、PGWP 例外、TRV/eTA 和个案入境决定会因身份与国籍不同而变化。若行程无法取消,应在离境前确认返加时工签大概率处于“已批”还是“仍在审”,并把可能无法工作的时间计入雇主安排;曾逾期、申请被退回或恢复身份中的个案不适合只靠这份通用说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