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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长马克·米勒向加拿大议会提交了一项法案,允许将公民身份授予范围扩大。这意味着如果该法案通过,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可以将其公民身份传给他们的子女。
该法案也被称为C-71法案,是一项修订《公民法》(2024年)的法案,将“恢复‘丢失的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这些人由于以前和过时的立法已经失去或永远无法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目前的规定通常限制在第一代人通过血统获得公民身份,排除了一些与加拿大有真正联系的人,”部长说。“这对家庭产生了不可接受的后果,并影响了生活选择,例如个人可能选择在哪里生活、工作、学习,甚至在哪里生孩子和组建家庭。这些变化旨在包容并保护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价值,因为我们致力于使公民身份申请过程尽可能公平和透明。”
然而,该立法还规定,“在国外出生的父母,如果有或收养的孩子也在加拿大境外出生,则需要在孩子出生或收养之前在加拿大累计居住至少1095天,才能传递公民身份。”
换句话说,出生在国外的加拿大公民所生或收养的孩子,如果他们的父母不能证明他们在孩子出生或收养之前在加拿大居住了总共三个日历年,则他们没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
部长说,如果法案在议会通过并得到御准,将会提供更多的细节。他没有提供法案批准的时间表。
该提案是在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做出类似决定之后提出的。去年12月,法院宣布第二代限制违宪。首席法官裁定,第二代的限制造成了基于国籍的区别,因为它对待那些出生在加拿大的加拿大人,因为他们出生在加拿大,与那些在加拿大以外出生的加拿大人通过血统获得公民身份不同。
说起加拿大二代公民身份继承的问题,我们不得不提一下2009年进行的那次立法修改。但是以色列和黎巴嫩爆发战争,加拿大政府花了8500万加币撤离1.5万公民,该事件引发民众对这些人身份合法性的质疑。人们怀疑这些人都是“投机公民”,即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但却永久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与加拿大没有“实质性联系”,却需要加拿大政府负责任。修改立法就是为了阻止“图方便的加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