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读美国移民签证配额

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 规定了国务院 (DOS) 每年可以向寻求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绿卡)的非公民签发的移民签证数量。

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的移民签证数量是没有限制的,所以申请人不用等排期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拿绿卡。

直系亲属包括:

  • 美国公民的配偶;
  • 美国公民的子女(未婚且21周岁以下);
  • 美国公民(至少21周岁)的父母;和
  • 美国公民的寡妇或鳏夫,如果美国公民在去世前递交了申请,或者寡妇(鳏夫)在美国公民去世后两年内递交了申请。

亲属移民(Family-Sponsored Preferences)和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 Preferences)签证数量是有限的,这两个类别又分为几个子类别,根据法律规定,每个子类别都占总签证数量的一定百分比。此外,美国给每个国家的名额是固定的,申请人还要看自己的签证归属国(通常是出生国)可以分配的签证数量,因此申请的时候并不总是有名额。

每个财年(10月1日到次年9月30日)移民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

美国移民总体配额

  • 亲属移民配额:226000个(根据美国移民法,本财年未用完的亲属移民配额将全部自动转入下一个财年的职业移民配额)
  • 职业移民配额:140000个

家庭成员担保类和职业移民每个国家的移民配额不能超过总配额的7%:25620个。

亲属移民(Family-Sponsored Preferences)配额

  • 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周岁以上):23400个+F4的剩余配额(若存在剩余)
  • F2美国永久居民的的配偶、未成年/成年未婚子女:114200个+全球家庭优先级别中超出226000的数量(若存在)+F1的剩余配额(若存在剩余)
    • 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和未成年未婚子女(21周岁以下)的配额占F2总配额的77%,其中75%不受国家及地区的限制
    •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周岁及以上)的配额占F2总配额的23%
  •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23400个+F1和F2的剩余配额(若存在剩余)
  • F4美国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65000个+F1、F2和F3的剩余配额(若存在剩余)

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 Preferences)配额

  • EB-1(第一优先级别):职业移民配额总量的28.6% + EB-4和EB-5的剩余配额(若存在剩余)
  • EB-2(第二优先级别):职业移民配额总量的28.6% + EB-1的剩余配额(若存在剩余)
  • EB-3(第三优先级别):职业移民配额总量的28.6% + EB-1和EB-2的剩余配额(若存在剩余),其中非技术劳工移民配额数量不超过10000个
  • EB-4(第四优先级别):职业移民配额总量的7.1%,其中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应组织的要求以在宗教职业中的专业能力为该组织工作以及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应组织的要求在该组织(或隶属于宗教教派并作为第 501(c)(3)条所述的组织中免税的善意组织)从事宗教职业的特殊移民的配额不超过5000个;寻求进入美国并在美国为广播理事会的国际广播局担任广播员的移民或为广播理事会的受让人的配额不超过100个,不包括配偶和子女。
  • EB-5(第五优先级别):职业移民配额总量的7.1%,其中乡郊及高失业率地区的投资者配额不少于3000,并为区域中心投资者留出3000个配额。

当某个类别或国家的某个年份的签证需求量高于供应量时,就会形成签证排队(等候名单或积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排期问题。为了在所有优先类别中分配签证,美国国务院根据申请人的优先类别、出生国家和优先日分配签证。国务院使用优先日来确定申请人在签证排队中的位置。当排到您的优先日时或者您的类别是“current”时,美国境内申请人可以申请身份调整,美国境外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申请移民签证,从而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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