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规定只有以下情况的人才可以在加拿大境内递交学签申请:
- 持有效的学习或工作许可(可能面临学签到期);
- 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持有有效的学习或工作许可;
- 小学或中学的未成年孩子;
- 交换生或访问学生;
- 完成了 DLI 接受的短期课程或学习计划;
- 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受抚养子女持有有效期为 6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临时居民许可证 (TRP);
- 被担保移民并且您已经申请了永久居留权(如果您有资格);
- 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受抚养子女受到无法执行的驱逐令的约束;
- 申请人是以下人士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受抚养子女:
- 加拿大某队的运动员;
- 媒体人士;
- 神职人员;
- 在加拿大执行任务的武装人员;
- 经认可的外国代表。
这里我们重点看下第五点( you completed a short-term course or study program required to be accepted at a DLI),即已经完成了一个短期课程(在这个短期课程中所获得的成绩符合了专业课录取的要求),并收到了DLI院校所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 所以,大家常说的旅转学也就是这种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是语言成绩比较好的申请人通常也要在加拿大境内读少于6个月的语言课程的原因,否则无法在加拿大境内递交学签。当然,有些申请人的语言达不到专业课录取要求也不得不学习一段时间语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