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杰出人才评估中,有关“媒体报道”的那些坑!一文中,我们明确跟大家说了,当你或者你的企业被无数媒体报道过,但并不代表这些报道都符合申请杰出人才的评判标准。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符合杰出人才申请,移民官眼里的合格“媒体报道”该是什么样的。
先看看官方怎么说:
从官方要求上,有这么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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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的信息必须要全面,名称、标题、日期和作者信息一个都不能少,有的媒体报道是缺少作者或者编辑名称的,这类报道就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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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在国内得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主办单位最好是省级以上媒体,在全国或者国际范围发行,发行量数据得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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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得是第三方媒体或机构写的关于你的报道,不能是自己公司夸自己的市场内部宣传文稿
基于官方要求,我们根据成功案例经验,对能够能够被认可的“媒体报道”特征做了如下总结:
从“内容”、“形式”、“报道时间”等方面来综合考量一个媒体报道是否符合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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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上看,移民官更倾向于认可人物专访类的报道,即整篇文章都是围绕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工作成就。 而对于那些只谈及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参与的商业活动的提及类报道,以及多个受访者出现在同一篇报道里的文章,或者对申请人某一次会议演讲内容文字的转载等,严格来讲,均不符合移民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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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上看,移民官现阶段对主流报纸、杂志及专业期刊等纸质媒体报道的认可度更高,几乎不认可所有网媒的报道,甚至包括中国日报网、海外网等一些央煤的网络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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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道时间看,移民官倾向于认可那些报道时间分散开来,而非集中在一个时间范围的报道** ,特别是那些时间集中、并且日期很新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