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提名移民政策中的连续工作经验与累积工作经验

飞出国:安省提名EE类别下,对于申请人是基于联邦技术移民还是经验类移民所要求的工作经验在措辞上有所不同。

我们会看到,基于联邦技术移民,要求申请人在过去五年中至少具备一年连续(continuous)工作经验;而基于经验类移民,要求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至少具备一年累积工作经验(cumulative)。

那么,连续工作经验和累积工作经验有何不同呢?

连续意味着一年中没有中断工作。工作经验可以是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也可以是为不同雇主工作(中间没有间隔),但至少有一年的工作是与申请人在EE中声明的主要职位为同一NOC职业。

累积意味着所做的工作加起来必须是一年,不必须是连续工作一年。在高等教育机构全日制学习期间获得的带薪工作经验(例如实习)以及自雇工作经验是不可以被认定为经验类工作经验的。

无论是联邦技术移民还是经验类移民,工作经验的要求都必须遵循:

  • 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在至少一年的时间内获得的 –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获得总计1560小时的工作经验是不符合条件的;
  • 全职工作经验是指每周从事至少30小时的带薪工作,每年从事至少1560小时的带薪工作;
  • 兼职等效工作经验意味着:
    • 每周在一份工作中至少工作15小时,连续工作两年,相当于在两年期内至少有1560小时带薪工作,或者;
    • 每周在一份工作中至少工作30小时,连续工作一年,相当于在一年期内至少有1560小时带薪工作;
  • 如果您的工作经验是在安省获得的,并且该职业需要执照或者其他认证,则只有具备在安省从事该职业的资格认证后所获得的工作经验才可以被认可;
  • 志愿者工作和无偿实习工作不可被算作有效工作经验。

集体协议、工作场所立法和/或个人雇主政策规定的休假、定期病假和其他标准带薪休假不被视为中断全职工作。

延长的假期被认为是全职工作的中断,不包括在工作经验的计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