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 |
加拿大通用申请表(IMM 0008) |
|
附表1(IMM 0114) |
|
外国人工作机会表(IMM 0115) |
|
附加家属/声明(IMM 0008 DEP)(若有五个以上的受抚养人,无论他们是否是随同,由主申填写并签字) |
|
附表A:背景/声明(IMM 5669) |
|
补充信息—旅行记录表(IMM 5562) |
|
额外家庭信息表(IMM 5406) |
|
代表的使用(IMM 5476)(如适用) |
|
同居伴侣共同法定声明表(IMM 5409)(如适用) |
|
非随行父母/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移民加拿大的法定声明表(IMM 5604)(如适用) |
|
|
身份证明 |
主申、配偶和受抚养子女的护照和旅行文件(必须持有有效的普通护照,外交,公务,公务或公共护照不适用;若当前居住在出生地以外的国家,则需附上在此国家的签证副本) |
|
主申和配偶的: |
|
出生证明; |
|
显示姓名或出生日期变更的法律文件(如适用); |
|
结婚证、离婚证(如适用); |
|
前任配偶死亡证明(如适用); |
|
身份证、户口公证; |
|
如果有同居伴侣,则需提供与伴侣同居至少连续生活12个月的证明,例如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副本、租赁副本、水电费等 |
|
|
语言能力证明 |
两年有效期内的CLB/NCLC 4 成绩单 |
|
|
学历证明 |
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文件,海外学历需要做ECA学历认证 |
|
|
集体协议证明 |
如果IMM 0115表中提供的工资由集体协议确定,则必须提供集体协议中规定申请人将从事的职业的工资/补偿的适用条款。 |
|
|
工作经验证明 |
申请人须证明申请收到的前36个月内,至少有12个月在加拿大从事经批准的、全职的、非季节性的工作经验,涉及一种或多种符合条件的职业(NOC)和行业(NAICS)组合。 |
|
包括以下文件: |
|
最新的加拿大工作许可证副本(如适用); |
|
申报工作经验持有的所有工作许可证的副本(如适用); |
|
推荐信(包括工作日期、头衔、职责、职业和行业代码、工作小时数、薪资福利、雇主信息(如适用)) |
|
T4纳税信息清单和评估通知的副本; |
|
工作合同; |
|
工资单 |
|
|
资金证明 |
资金必须是申请人自己的,可作为资金证明提交的文件包括: |
|
当前的银行对账单或证明信; |
|
储蓄余额证明; |
|
存款单; |
|
|
加拿大临时居住证明(如适用) |
如果申请人是从加拿大境内申请的,则需要提交证明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的证明 |
|
|
受抚养子女(如适用) |
出生证明; |
|
如果是领养儿童,则需提供国家认可的领养文件; |
|
如果子女的另一方父母不随行,则需提供IMM 5604表、带有不随行父母签字的照片和身份证副本 |
|
|
无犯罪证明 |
自18岁起,连续居住6个月或以上的每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 |
|
|
2张照片 |
近6个月的照片,主申和家人都需提供,无论家人是否随行;其中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出生日期和照片的拍摄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