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婚姻状态变化对澳洲技术移民签证申请有哪些影响?

飞出国:经常泡在飞出国论坛的小伙伴们应该知道澳洲技术移民主要包括三个阶段,职业评估,州担保和签证申请。处于这几个阶段,申请人的婚姻状态发生变化都需要如何应对或者说对自己的申请有什么影响,你又是否清楚?飞出国小编根据多年的申请经验告诉你该怎么办!

职业评估以及州担保阶段婚姻状态变化-飞出国

总体说来,申请人的婚姻状态发生变化(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如果是在职业评估和州担保申请阶段,一般对这两个阶段以及后续的签证申请阶段都没有什么影响。申请人主要明白以下几点:

  1. 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所增加或者减少的配偶是否对自己的移民申请分数有影响,比如是否有配偶加分或者依靠配偶在澳洲的亲属申请的亲属担保类别签证
  2. 婚姻状态信息一般在职业评估阶段不需要披露给职评机构,在州担保阶段有的州政府需要,比如ACT堪培拉州担保涉及配偶在Matrix中的加分项目
  3. 确保所提交的EOI(一般EOI都是在做州担保申请前已经递交)中婚姻状态以及随行人员数目信息是及时更新的

签证阶段婚姻状态变化-飞出国

签证阶段婚姻状态发生变化,申请人往往担心会影响签证下签,实际上,根据飞出国这么多年处理的案例来看,婚姻状态在签证阶段发生变化,只需要按照移民局要求提供了真实材料,一般都不会影响下签。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签证阶段婚姻状态变成已婚,对于登记结婚不久的已婚情况,移民局有可能会要求补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材料大致和澳洲夫妻团聚签证关系证明材料差不多),需要证明其关系真实性
  2. 签证阶段婚姻状态变成事实伴侣(不登记结婚),这种情况,飞出国一般建议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主动将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提交,把握两个原则:一个是材料尽量真实和全面,一个是同居至少一年
  3. 签证阶段婚姻状态变成离异,考虑以下几点:
  • 从移民打分层面讲,要确认离异不会导致自己移民打分的变化,尤其是如果有有配偶加分的情况,不建议在此阶段离异
  • 从签证申请费层面来讲,如果是递交签证申请前已经离异,不涉及前配偶需要缴纳签证申请费,如果是递交签证申请后才离异,那么已经缴纳的前配偶的签证申请费是不退的
  • 从申请材料层面来讲,如果是递交签证申请前已经离异,那么申请人一般只需要提供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如有)的公证即可;如果是递交签证申请后才离异,在之前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配偶的一般性材料(比如出生公证,护照等)需要提交,在离异之后,申请人则需要尽快补交离婚方面的证明材料
  • 从是否有子女层面来讲,如果不涉及与前配偶有子女,则参考以上这条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如果涉及有子女,子女如果不随同移民,则子女可能会需要提供一般性材料以及体检;如果子女随同移民,则需要前配偶签署统一子女移民的1229表且提供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并有可能移民局会打电话和前配偶确认是否知晓子女要随同移民
  1. 签证阶段是已婚状态,但是配偶不随同此次移民,配偶依然要提交一般性材料以及体检,相对随同移民配偶不同的点在于不需要交配偶这份申请费;飞出国一般不建议配偶不随同移民,因为后续再去申请夫妻团聚签证不是一步到位的永居签证,除非配偶身份特殊(比如保密机构,军方,警方等特殊职业或者背景),这种特殊情况一般建议申请人以离异状态申请,后续等配偶没有特殊背景了(比如脱密期已过,已退役等)再申请团聚
  2.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的是,目前很多大城市的申请人因为买房的原因,与同一个配偶结婚离异再婚,这种情况可以如实体现婚姻状态的变化,但是有可能移民局会让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说明期间那次离婚的理由,飞出国一般不建议申请人如实说买房才离婚的,毕竟移民官大大可能无法理解,可以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说个一般性的理由即可。

签证获签后婚姻状态变化-飞出国

签证获签后,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则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 签证获签后,变成已婚或者有事实伴侣,配偶/伴侣去澳洲团聚流程根据在澳一方的所持签证不同有所不同
  • 如果在澳一方所持签证是PR永居签证(主要指189和190),配偶或者事实伴侣不是澳洲公民或者PR,则需要通过申请309/100夫妻团聚移民签证实现在澳团聚,且配偶/事实伴侣获得的身份是PR永居。所提交的材料主要就是身份类以及关系证明类材料,不需要提供任何语言成绩。
  • 如果在澳一方所持签证是TR临时居民签证(主要指489),配偶或者事实伴侣不是澳洲公民或者PR,则可以通过489签证Subsequent entry pathway去往澳洲,所持有的也是489签证,移民局签发给配偶/伴侣的489签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在澳一方保持一致。Subsequent entry的配偶需要提供overall 4.5的雅思成绩(或者移民局认可的其他语言成绩,或者缴纳语言费)。
  1. 签证获签后变成离异,根据所持签证不同有些微不同:
  • 如果持有PR永居签证,两人的身份都不受影响,无须告知移民局婚姻状态变化。如果以后各自找到配偶,都可以将不是澳洲公民/PR身份的新配偶团聚到澳洲。
  • 如果持有TR临时居民身份,两人的身份都不受影响,签证有效期不会发生变化,婚姻状态建议通知移民局,主要涉及后续还要申请转PR(887签证)。离异后,两人各自满足在偏远地区居住两年期间有一年全职工作,可以各自申请转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