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的最快方式在这里,一步到位拿绿卡~

说起美国移民
脑海里首先想到的是?
太贵?
太难?
周期长?

没错,美国移民项目五花八门,种类繁多,许多项目不仅需要排期等待,配额也非常有限;而被美国移民局视为VIP的优先类的移民项目EB-1移民,审批时间短,直接获得永久绿卡,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级别。

一听到EB-1移民,很多人都将它拒之门外,认为它高不可攀——以为必须要获得诺贝尔奖、或有过重大发明才可以。其实,从2016年7月开始,因为中国大陆人士申请增多,美国的EB-1开始出现排期,这说明EB-1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所了解,同时也说明门槛并没有那么高。

但是,这也并不是说谁都能够申请的。您至少要在您这个行业,达到顶尖水平,才有机会通过申请。那么“达到顶尖水平”的要求究竟要如何定义呢?

EB-1职业移民分为三类,分别针对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的杰出人才、学术领域的优秀教授或者研究员、商业领域的跨国公司总裁或者经理等。每个职业类别都有一定的要求:

EB-1A:杰出人才类别

特点:
无需美国雇主支持,费用低,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

申请要求:

  1. 该类别无需雇主邀请
  2. 需要满足以下10条标准中的3条,证明所在职业领域的卓越能力:
  • 申请人的非凡能力获得过国家或国际奖项;
  • 有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专业性学会、协会、团体或组织的会员资格;
  • 被全国性的报纸、电台、电视、或其它新闻媒体专门评论报导过;
  • 担任过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
  • 在科技,学术,艺术,运动或者商业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 在学术性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本专业的文章或出版书籍;
  • 在艺术性展览或展示展览过杰出创作、作品或成就;
  • 在知名组织或团体中担当主要职务或角色;
  • 在工作领域中获得高薪或者比同行其他人要高的报酬;
  • 在演艺事业中获得商业成功的

EB-1B:优秀教授或者研究员

特点:
标准比EB-1A低,但要求有美国雇主的工作邀请,且对教学研究的工作经验有要求

申请要求:

  1. 从事教学研究至少3年时间,申请到美国需要继续在高校或者高等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
  2. 需要美国雇主的工作邀请,并满足以下标准中的2条
  • 因为突出成就获得重大奖项;
  • 有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学会、协会、团体或组织的会员资格;
  • 在专业刊物上刊有由他人发表的关于该申请人在学术领域成就的文章;
  • 独立或者作为评估组的成员评判他人学术工作;
  • 在该领域做出科学或者学术贡献;
  • 在国际性质刊物上发表学术书籍或者学术文章

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总裁

申请要求:

  •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3年内在美国境外的子公司/母公司/海外机构工作至少1年,申请必须到同一家公司在美国境内的公司继续从事管理或者行政工作(即在境外和美国境内是同一个雇主,或者同一个雇主的子公司);
  • 需要美国雇主的工作邀请,且雇主公司(作为之前境外公司的附属公司,子公司,或者其他的法人实体等)至少运营1年

EB-1移民有哪些优势?

  • 无需申请劳工证
  • 申请周期短
  • 无学历、语言、行业和年龄限制
  • 可以申请加急审理
  • 含金量高,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

2018财年EB-1再现排期

2016财年开始10个月后,EB-1申请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首次出现了排期。
2017财年,8个月后出现排期;
2018财年的名额,只用了5个月,就出现了排期。

这说明,近三年EB-1申请每年都有大量增长。

根据现在的形势,建议各位有想法的小伙伴一定要尽早申请!现在尽早排队,才能在美国开启2019财年配额时,抢到属于您的那个名额。

美国EB1官网链接:

EB-1A与EB-1B的异同

二者的相同点

  • 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 都可以要求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
  • 都是职业移民优先类别,名额比较充足
  • 对于申请人都有较高要求的研究、教育或其他能力要求,都要求申请人达到本行业中“杰出”的水平
  • 当申请人准备提出I-485并且是已经结婚的状态的话,配偶可作为从属申请人(derivative)同时提出I-485申请,一起取得绿卡,而且通常这样的I-485 申请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 都适用于科学或者学术领域人才的申请。

二者的不同点

EB-1A无需美国雇主,而EB-1B需要

EB-1A属于self-petition,也就是说你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即使在美国暂时没有工作,或者有工作但是雇主不愿意提出绿卡申请,只要你的资格达到这个类别的要求,你自己也可以提出绿卡申请,相比于EB-1B的繁琐与太多不确定性,EB-1A方便很多。

EB-1B需要由雇主出面提出申请。这里不同于一般的职业移民,雇主不需要向劳工部提出PERM申请,然后才是I-140。在EB-1B申请中,雇主作为petitioner,直接为符合申请EB-1B条件的beneficiary提出I-140申请。雇主作为petitioner除了要签署I-140表格,还要向移民局证明雇主会长期雇佣beneficiary(通常是提供job offer letter of a long-term and permanent position)

对申请人的职业要求不同

EB-1B,即杰出研究人员或杰出教授,适用于在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研究人员或教授的申请人。

美国移民签证EB-1A,即我们通常所谓的“杰出人才”适用于在某一领域有杰出成就、在全国范围或世界范围享有盛名的申请人。与EB-1B不同的是,EB-1A并不局限于从事学术研究的申请人。知名音乐家、画家、演员、运动员等等皆可以适用这一类别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需获得国家级或者世界级的专业奖项。

事实上,EB-1A杰出人才的认定某种程度上更侧重于申请人自身实力和才华的具体实践发挥,挖掘到能够佐证申请人实力的亮点,才是申请中最具说服力的依据。

申请条件与申请标准不同

EB1-A需要满足十条标准里的三条,其真正核心只是证明自己是所在领域的佼佼者即可。只要自己是某个行业亮点的人物,就有机会通过申请。

EB-1B只要满足六条标准里的两条,不能由外国人单独申请,只适用与科学研究的学术领域,要求至少三年的教学或者研究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