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料中关于社保参保证明材料的问题

递交材料时,已经换了新单位,也提交了社保证明。可能社保证明没有做翻译或者只是做了公证,所以这次要补交社保或个税证明。

我现在单位所在的城市开了社保参保证明,但是之前那个单位所在城市,因为停保无法开参保证明,只有缴费清单。
按要求是提供5年内的参保证明,现在的情况是只能提供新单位近两年内的参保证明,前三年的只有缴费清单,这样的材料算合格吗?

首先社保做公证不认可的,必须递交原件加上翻译件。其次,缴费清单让社保中心盖章,然后做解释也是认可的。如果缴费清单让社保中心盖章困难,请好好协调一下,不盖章的话,写解释就不认可了

首先要谢谢 Tracy 的热心解答。
下午电话去社保管理中心问了,停保了就不能开证明,缴款清单上的公章也只有业务专用章而没有证明专用章。
感觉每个城市的社保管理是自成体系规定,很混乱。
这下看来必须要写解释信了。 :sob:

社保中心的业务专用章也可以,只要是原件就认可

:smiley: 那太好了。现在只要找商务翻译公司做翻译件就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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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说电子打印出来的红色公章也不认可吗?有人说要密封函加盖社保的骑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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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同地区出具的社保证明是不一样的,有些地区就是电子版打印,带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社保中心不在单独盖章,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一下社保中心能否给出具密封件盖骑缝章(有的人可以做到,有的人办不到)。办不到的话,只能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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