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准备提交材料给联邦, 关于材料清单的第13项,需要提交National IDs, 是指国内的身份证吧?但是需要
1)翻译成英文 2)affidavit from the person who completed the translation 3) 还需要certified photocopy
必须这三个都要提交么? 我的出生证明和无犯罪纪律只是去公正处公正了而已,没有什么宣誓书之类的。
现在我的问题是关于提交身份证我需要怎么做翻译呢?迷茫,求帮助
身份证一是可以拿给公证处办理公证;二是可以找翻译公司,翻译在公司信头纸上,盖翻译专用章,翻译人员签字
可以找国内的律师帮我翻译件签字么?是不是还必须要有Affidavit(宣誓书)呢?去问公证处要收300人民币,太贵了
没有交过律师签字的,不确定官方认不认可;
可以找翻译公司的人盖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