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变更地址?

一般信息:我应该如何… 向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变更我的地址?

F2 客户指南

M-588(2008 年 8 月)N

法律规定,大部分非美国公民的人,都必须在搬家后 10 日内, 用 AR-11 表格变更地址 报告地址之变更。
完成这些法律规定,提交所需表格,对于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审理中的任何申请或诉愿,并不因此更新地址。
大部分客户现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填写 AR-11 表格,关于审理中 的案件,通知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他们的新地址。此项客户指南 说明客户如何向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告知地址变更,何时应 该 告知。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寄给您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均属正式政府 邮件。如果您的姓名不在信箱上及/或在当地美国邮局注册,邮政 服务可能无法将正式政府邮件寄给您。请记得向当地邮局注册您的 姓名与地址,把您的名字放在信箱上。

美国公民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在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有审理中的案件: **

即使您向我们提出申请或诉愿,尚未作出决定,您应该告知我们任何 地址变更,以便收到我们的任何通知或决定。关于您正在审理中的 案件,我们会向您要求某些信息。请准备下列信息:

  • 我们寄给您的收据通知或其他通知,上面有您的收据编号;
  • 您的新地址;
  • 您的旧地址;以及
  • 您申请对象的姓名与背景数据。

很重要地,透过我们的网站进行地址变更,在下列情况下不能用来 变更您的地址:

  •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有受核准的亲属申请: 如果您或您担保的人在我们核准相关申请后搬家,您必须遵守 核准通知上关于应该将地址变更通知谁,以及如何通知的指示。

  •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对移民者提供财务担保: 身为美国公民,只有您曾经提交 I-864 表格、扶养证明书,担任 移民人士的财务担保人,才有法律义务向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更新您的地址。您有法律义务,必须在您搬家后 30 日内,提出 I-865 表格担保人地址变更通知,告知我们地址变更。您可以 在我们的网站上下载 I-865 表格与说明。

  • 如果您对移民诉愿局曾提出上诉,正在审理中。 如果您搬家,而且在移民诉愿局有审理中的上诉案件,您必须在 搬家后 5 日内填写 EOIR 33/BIA 表格,通知移民诉愿局。您无法
    在我们的网站上通知移民诉愿局地址变更。EOIR 33/BIA 表格 可以在司法部的网站 www.usdoj.gov/eoir/formslist 上取得。

永久居民

如果您是永久居民,法律规定您搬到新的地址后 10 日内,必须通知 我们地址变更。通 知我们您的地址变更,必 须提交 AR-11 表格。 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以电子方式通知。

如果您是永久居民,在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有审理中案件:

如果您曾向我们提出任何申请或诉愿,还在审理当中,您应该告知 我们任何地址变更,以便您可以收到我们的任何通知或决定。您现在 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以电子方式提交大部分的申请与诉愿,同时可 透过电子方式填写 AR-11 表格。填写 AR-11 电子表格只是第一步。 关于您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我们会向您要求某些信息。请准备下列信息:

  • 我们寄给您的收据通知或其他通知,上面有您的收据编号;
  • 您的新地址;
  • 您的旧地址;
  • 您申请对象的姓名与背景信息;
  • 您上次入境美国日期(如果您不记得,请填写大约日期);以及
  • 您上次入境美国地点(您进入土地、海或空中的入境地)。

很重要地请注意,在下列情况下,无法在在线变更地址:

  • 如果您是永久居民,财务担保移民人士:除了 AR-11 表格外,如果您曾经提交 I-864 表格,财务担保成为 永久居民之人,法律也要求您必须在搬家后 30 日内通知我们 任何地址变更。您应该提交 I-865 表格,表格与指示可以在我们 的网站上下载。
  • 如果您是永久居民,您有核准的亲属申请: 如果您或您所担保之人在亲属申请核准后搬家,您必须遵守 核准通知上关于应该通知谁地址变更,以及如何通知的指示,
  • 如果您进入移民法院程序,或向移民诉愿局提出上诉: 如果您搬家,且您已经进入移民法院程序(例如遣返、出境等)或 您向移民诉愿局提出上诉,您必须在搬家后填写 EOIR 33/IC 表格(移民法官审理的案件)或 EOIR 33/BIA 表格(移民诉愿局审理的 案件),通知法院或移民诉愿局。您无法在我们的网站上通知移民 诉愿局或法院地址变更。EOIR 33/IC 表格或 EOIR 33/BIA 表格 可以在司法部的网站 www.usdoj.gov/eoir/formslist 取得。此外,您还必须另外提交 AR-11 表格。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以 电子方式填写 AR-11 表格。

所有其他客户

非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客户:

  • 如果您在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有审理中案件: 如果您曾向我们提出任何申请或诉愿,还在审理当中,您应该告 知我们任何地址变更,以便您可以收到我们的任何通知或决定。
    关于大部分申请与诉愿,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以电子方式进行, 同时以电子方式填写您的 AR-11 表格。填写 AR-11 电子表格只是 第一步。 关于您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我们会向您要求某些信息。 请准备下列信息:

    • 我们寄给您的收据通知或其他通知,上面有您的收据编号;
    • 您的新地址;
    • 您的旧地址;
    • 您申请对象的姓名与背景信息;
    • 您上次入境美国的日期(如果您不记得,请填写大约日期);以及
    • 您上次入境美国地点(您进入土地、海或空中的入境地)。
  • 如果您进入移民法院程序,或向移民诉愿局提出上诉: 如果您搬家,且您已经进入移民法院程序(例如遣返、出境等) 或您向移民诉愿局提出上诉,您必须在搬家后填写 EOIR 33/IC
    表格(移民法官审理的案件)或 EOIR 33/BIA 表格(移民诉愿局 审理的案件),通知法院或移民诉愿局。您无法在我们的网站上 通知移民诉愿局或法院地址变更。EOIR 33/IC 表格或 EOIR 33/BIA 表格可以在司法部的网站 www.usdoj.gov/eoir/formslist 取得。
    此外,您还必须另外提交 AR-11 表格。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以 电子方式填写 AR-11 表格。

重要信息

本指南中所提及的主要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表格 表格 #
扶养证明书 I-864
担保人地址变更通知 I-865
地址变更 AR-11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 透过网络:www.uscis.gov/howdoi
    如果您需要多份本指南,或关于其他公民与移民服务的信息, 请到我们的网站。您也可以下载表格、申请的电子档案、查询 申请进度以及其他事项。这里将是很好的开始!
    如果您在家里或工作时无法连结至因特网,可前往附近的 图书馆。如果找不到需要的信息,请致电客户服务中心。
  • 客户服务中心:1-800-375-5283
  • 听障人士文字电话(TDD) 客服专线:1-800-767-1833

其他美国政府服务──点选或打电话

一般信息查询 www.usa.gov 1-800-333-4636
新移民 www.welcometoUSA.gov
美国国务院 www.state.gov 1-202-647-6575
国家健康统计中心 www.cdc.gov 1-800-311-3435

**免责声明:**本 指南提供基本信息,协 助您对我们的规则与程序有一般性的了解。请 参考我们的网站,了解更 多的信息或法律法规。移民 法十分 复杂,无 法说明每个程序和各个环节。您可 能希望由具执照的律师, 或 移民诉愿局所认证的非营利机构作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