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签证综述
外国人访问日本时均需办理日本国签证。中国(除香港、台湾)尚未成为我国免除签证的对象地区,因此中国人访问日本,不管要逗留几天都必须提前办理好签证。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请注意根据您的护照的类型、访问日本的目的、逗留时间等,手续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另外、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注)「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属本馆管辖地区之内的申请者,咨询时,请直接与本馆领事部签证处(电话: 010-6532-2007)联系。
另外、不属于本馆管辖地区之内的申请者,请向各自所管辖的总领事馆、常驻办事处等联系。
赴日签证分类
- 探亲/访友签证
- 配偶短期滞在签证
- 短期商用等签证
- 短期多次往返签证
- 日企推荐的短期签证
- 团体与个人观光旅行
- 访日医疗居留签证
- 持在留资格证明书者
日本驻华大使馆官网: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dantai.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