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135、T1134、海外汇款核查:华人客户境外资产申报,CPA的完整作业清单

每个服务华人社区的CPA都接过这样的电话,对方通常压低声音:"我在国内的房子和存款,CRA……能知道吗?"标准答案只有一个:能,而且渠道比客户想象的多。中国在内的一百多个税务辖区跟加拿大互换金融账户信息(CRS),银行每一笔1万加元以上的跨境电子转账都直接上报CRA。在这个前提下,境外资产申报不是"要不要瞒"的问题,是"怎么报对"的问题。

先把最重要的观念立起来,你以后每年要对客户重复几十遍:申报不等于交税。T1135就像给车上牌照:上牌这个动作本身不收过路费,海外资产本金更不会因为申报被征税;罚的从来是"无牌上路"。而CRS和银行汇款报告,就是路上的摄像头:你不上牌,镜头也照样拍得见。这篇按执业顺序把整套作业列全:T1135、T1134、CRA的核查手段、罚款账、2025年10月刚改版的自愿披露(VDP),以及怎么把这项做成事务所的招牌服务。

T1135:$10万门槛到底怎么算?

《境外收入核实声明》(T1135)的触发条件:纳税年度内任何时点,特定境外资产的总成本价超过CAD $100,000。三个词各有一个华人客户高频误区。

“任何时点”:不是年底快照。年中曾经超过、年底降下来了,照样要报。

“总成本价”:不是市值,是成本。所有应报资产加总算,不是单项超10万才报。对新移民,成本价有个关键规则:成为税务居民那天,境外资产按当日公允市值视同重新取得——比如2010年花50万人民币买的房,2022年登陆时值300万人民币,T1135上的成本就按登陆日的300万折加元计。这个规则对客户其实是利好(未来卖房的应税增值从登陆日起算),但十个新移民九个不知道。

“特定境外资产”:不是所有海外的东西都算。用表说清楚:

要报 不要报
境外银行存款、理财 自住/家人自用的境外房产(个人使用性质)
出租的境外房产 主要用于活跃经营生意的资产
境外股票、债券、基金(含在加拿大券商持有的美股等外国证券) 境外关联公司的股份(那是T1134的事)
借给非居民的钱、境外保单权益 RRSP/TFSA等注册账户里持有的外国资产

成本在$100,000到$250,000之间可以用简化的Part A打勾申报;达到$250,000就要用Part B逐项列明细。另外新移民有一年豁免: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不用报T1135,从第二年开始报。这条豁免只有一年,"新移民头几年不用报"是华人圈流传最广、代价最贵的谣言。

T1134:客户在国内还留着公司,什么时候要报?

T1135管资产,T1134管公司。加拿大居民(连同关联人)持有境外公司10%以上股权、本人至少持1%,这家公司就构成"境外关联实体"(foreign affiliate),要报T1134信息申报表。华人客户最常见的形态:移民了,国内的贸易公司、咨询公司、持股平台还挂在自己名下。

几个执业要点:

期限跟个人报税不同步。T1134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10个月内提交(2020年后的年度从15个月缩短到10个月),也就是个人客户次年10月31日前。很多事务所4月报完T1再也想不起来这张表,10月的期限就这么悄悄过去。给所有有境外公司的客户单设一个10月提醒,是最便宜的风控。

"空壳不用报"是误区,但有真豁免。公司没业务也原则上要报;真正的豁免是"休眠"标准:年度毛收入(含卖资产所得)低于$100,000、全年资产公允市值不超过$1,000,000,且你持股的成本低于$100,000。三条全满足,可免报该公司的明细附表。注意毛收入不是利润,国内公司走个几十万流水就出局了。

新移民个人同样有首年豁免。跟T1135一样,成为税务居民第一年不用报T1134。

信息量完全不是一个量级。T1134要报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股权结构、雇员数、收入构成,客户需要从国内调材料,翻译、核对都要时间。报价时别按T1135的工作量估它。

CRA怎么知道客户在海外有什么?

这个问题值得单独一节,因为它决定了你劝客户合规时有没有说服力。三条主渠道:

第一条是CRS自动交换。中国大陆、香港从2018年起与加拿大互换金融账户信息。客户在国内银行、券商开户时填过的税务居民身份声明,决定了他的账户余额、利息、股息、卖出所得每年自动打包发给CRA。客户说"我用的是国内身份证开的户",你要告诉他:金融机构做尽职调查看的是税务居民身份的证据链(住址、电话、常住地),不是开户证件。

第二条是银行强制上报的跨境电汇。单笔、或同一人24小时内累计达到CAD $10,000的国际电子转账,金融机构必须报给CRA。高频的"蚂蚁搬家"式汇款不但不隐蔽,反而因为模式规律更容易被算法标记。

第三条是净值审计反推。本系列第12篇讲过:报税收入5万、住着月供4千的房,CRA不需要知道钱具体从哪来,就足以启动质询。

结论给客户一句话版本:在CRS时代,隐瞒的成本比税高。

不报的代价:罚款账单是阶梯式滚起来的

:warning: T1135/T1134罚款阶梯(两表口径相同)
逾期未报:每天$25,最低$100,封顶$2,500/年/表。
故意或严重疏忽不报:每月$500,最多24个月($12,000);CRA正式发函要求后仍不报,升级为每月$1,000,最多24个月($24,000)。
拖过24个月:追加境外资产成本的5%。
另外,漏报T1135且同时漏报了该境外资产产生的收入时,该年度的正常追溯期从3年延长到6年(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也不是网传的"无限期",但足够翻旧账);未申报的境外收入还可能叠加少缴税款50%的严重疏忽罚款。

注意罚款按"每年、每张表"计。一个客户五年没报T1135加T1134,就是十张表的罚款基数。这也是为什么下一节的VDP对华人客户如此重要。

客户已经收到CRA的信,现在做VDP还来得及吗?

分情况,而且新规下「来得及」的范围比多数人以为的大。老一代华人圈对自愿披露(VDP)的印象停留在旧版:门槛高、故意隐瞒走"有限计划"几乎没减免。2025年10月1日起CRA改版了整个程序(IC00-1R7),新规对补报客户明显更友好,这是当下劝客户合规的最好窗口期:

项目 无提示申请(unprompted) 有提示申请(prompted)
触发状态 CRA没联系过;或只收到过一般性的教育信 已收到CRA针对具体问题的通知,但审计尚未启动
罚款减免 全免 最高可全免
利息减免 75% 25%
共同点 补税本身照缴;用表格RC199申请;境外收入/资产要求提供最近10年文档 同左

三个执业要点。第一,收到"教育信"不再取消无提示资格——旧规下很多客户一收到CRA的信就觉得来不及了,新规下一般性提醒信之后主动申报,仍按最优档处理。第二,窗口的硬边界还在:审计或调查已启动,VDP大门关闭,这就是为什么"我先观望一下"是最贵的策略。第三,10年文档要求意味着接VDP案子前要评估客户能不能从国内调出十年的流水和凭证,调不出来的部分怎么呈报,接案协议里写清楚。

把境外资产申报做成事务所的招牌服务

对服务华人社区的自雇CPA,这条服务线有天然优势:需求刚性、语言壁垒保护、客户粘性极高(报过一次T1135的客户几乎不会换会计师)。流程系统化是关键:

flowchart TD
    A[新客户接入] --> B[问卷第一题:<br>境外资产成本是否可能超$10万?]
    B -->|否| C[书面留档客户的否认<br>每年重新确认]
    B -->|是/不确定| D[境外资产清单工作表<br>逐项收集成本/取得日/性质]
    D --> E{有境外公司股权?}
    E -->|是| F[T1134评估<br>单设10月31日期限提醒]
    E -->|否| G[T1135准备]
    F --> G
    G --> H{往年有漏报?}
    H -->|是| I[VDP评估<br>审计未启动=窗口还开着]
    H -->|否| J[申报+凭证归档6年]
    I --> J

图里第一格值得展开说:把"境外资产成本是否可能超过CAD $10万"印在你报税问卷的第一页,让客户书面回答并签字。这一页纸同时干两件事:提醒了该报的客户,也在客户隐瞒时划清了你的责任边界。微出国见过的执业纠纷里,最难自证清白的就是"客户说他口头告诉过会计师",而你唯一的盾牌是那张签了字的问卷。

定价上,这是典型的高价值细分:T1135 Part B、T1134、VDP案件的复杂度和责任都远高于普通T1,按普通报税的价格顺手做,等于用$80的价格卖$800的责任。行业里独立执业的综合收入区间$80,000-$200,000+,能稳定站上区间上半段的,多数是靠这类专项服务而不是走量报税。

FAQ

问:客户移民前就有的房产和存款,也要申报吗?
答:从成为税务居民的第二年起,只要属于应报资产且总成本超$10万就要报。成本按登陆日的公允市值计,不是当年的购入价。申报只是登记,本金不会因此被征税,只有登陆后新产生的收益(租金、利息、增值)才计税。

问:国内的房子是父母在住,没出租,要报T1135吗?
答:家人自用、无租金收入的房产属于个人使用性质,可以豁免。但性质要经得起推敲:挂着"自住"名义收租金,或者空置等升值,豁免就站不住。性质变了(开始出租)的当年就要纳入申报。

问:亲戚频繁给客户汇款,每次都不到1万,安全吗?
答:恰恰相反。拆分金额规避申报门槛本身就是被算法重点标记的模式。正路是不怕汇款被看见,而是把每笔钱的性质留好书面证据:赠与写赠与声明,借款签借款协议。钱的来路说得清,汇多少都不是问题;说不清,一笔也是麻烦。

问:客户的境外公司一直亏损、没分过红,T1134能不能不报?
答:亏损不豁免。只有同时满足毛收入低于$10万、资产公允市值不超$100万、持股成本低于$10万的"休眠"标准才免报明细。亏损公司往往流水不小,先按休眠三条硬指标过一遍再下结论。

问:客户十年没报,现在做VDP是不是罚款利息全免?
答:不是全免,是"罚款可全免+利息减免75%(无提示档)",补税本身一分不少。而且要交得出最近10年的境外文档。别向客户过度承诺,VDP的价值在于确定性——把一个可能滚到六位数罚款的雷,换成一笔算得清的补税账。

问:华人圈说"CRA根本管不到中国的资产",怎么回应?
答:拿事实说话:CRS信息交换从2018年就覆盖中国大陆和香港,银行万元以上跨境电汇直报CRA,T1135连同相关收入漏报的追溯期长达6年。CRA也许不会明天就找上门,但数据已经在它手里,什么时候用只是排期问题。赌"轮不到我",赌注是罚款阶梯加严重疏忽罚款,这个期望值算不平。

问:帮客户报境外资产,CPA自己的责任边界在哪?
答:你的义务是尽职询问和如实申报,不是当侦探。书面问卷+客户签字确认+保留工作底稿6年,尽到专业注意义务后,客户隐瞒的责任归客户。反过来,明知有境外资产而配合不报,你自己会一起进惩戒程序。边界清晰,正是这项业务能做长久的前提。

今天就能做的一件事

打开你的新客户接入材料(纸质问卷、TaxDome之类的电子intake表单、或报税软件的checklist,哪个都行),看第一屏有没有"境外资产总成本是否可能超过CAD $10万"这一问。没有的话,现在就加上,再加一行客户签名栏。五分钟,这是境外资产业务里性价比最高的一次风控投入。

在CRS时代,客户真正的选择从来不是"报与不报",是"主动报还是被动补"。前者按新版VDP的价目表结账,后者按罚款阶梯的价目表结账。CPA的价值,就是在客户还有得选的时候,把两张价目表摆在他面前。


本文由AI辅助创作,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建议。T1135/T1134申报规则、罚款与VDP条款以CRA官网最新发布(含IC00-1R7)为准,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专业人士。数据核实截至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