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父母办过来」这件事,中文社区讨论的几乎都是前半段:超级签证还是团聚移民、要排多久、收入够不够。
后半段几乎没人算:父母拿到枫叶卡之后,那十年里钱是怎么走的。
而后半段有三个数决定了这笔账的形状,它们互相之间差得很远,而且经常被混成一个:
- 担保期 20 年——你对父母的担保责任有多长[1];
- 居住 10 年——父母领 OAS 的最低资格门槛[2];
- 满额 40 年——OAS 拿满的基准[3]。
一个 60 岁落地的父母,65 岁时住了 5 年——不够 10 年,一分 OAS 都没有;
到 70 岁才够 10 年,而那时能拿的是满额的四分之一。
这篇把这条时间线摊开算一遍。
一 先看那个最容易被低估的数:担保期 20 年
团聚移民的担保承诺写在《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第 132 条里,同一条里不同亲属的期限差得极大[1]:
| 被担保人 | 担保期 |
|---|---|
| 配偶/同居伴侣 | 3 年 |
| 22 岁以下受养子女 | 10 年或到 25 岁(先到者) |
| 22 岁及以上受养子女 | 3 年 |
| 父母、祖父母(及其随行家属) | 20 年 |
| 其余情形 | 10 年 |
父母是配偶的近七倍。
担保承诺的内容,比期限更该看清。 条文原话[1]:
the sponsor’s undertaking obliges the sponsor to reimburse Her Majesty in right of Canada or a province for every benefit provided as social assistance to or on behalf of the sponsored foreign national
也就是说:担保期内,凡是以「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形式发给父母的钱,你要偿还。
这里有一条界线要划清楚,而且我要说明它有多硬:条文约束的是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不是所有政府给付。
而「social assistance」在同一部条例里是有定义的,定义里有一个决定性的限定词[4]:
social assistance means any benefit in the form of money, goods or services provided to or on behalf of a person by a province under a program of social assistance …
「by a province」——由省提供的。 OAS 与 GIS 是联邦给付,依《老年保障法》发放,在定义上就不落在这个范围里。
同一部条例还有第二层印证:第 134 条在计算担保人收入时列了一串扣除项,
其中 (ii) 是「担保人从省获得的社会救助」,而 (v) 是「依《老年保障法》向担保人支付的每月 GIS」——
立法把这两样分列成两个独立项目,说明它自己就在区分它们[4]。所以就「要不要还」这个问题,结论是有依据的:OAS 与 GIS 不是条例里的 social assistance,父母领了不构成你的偿还义务。
(这一条在本篇初稿里曾被我标成「待核推论」,是深研评审把 IRPR 第 2 条与第 134 条翻出来才落定的。)但「不用还」和「拿得到」是两个完全独立的问题,而本篇初稿在第二个问题上答错了。
担保期内,父母根本领不到 GIS。 这不是偿还义务的问题,是资格问题——它写在 GIS 自己的资格页上,是一条独立于收入测算的硬排除[5]:
To qualify for the 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 (GIS), you must: … Not be under a sponsorship agreement
You cannot receive GIS while sponsored … If you are under a sponsorship agreement, you cannot receive the 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 the Allowance, or 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 for the entire length of your sponsorship agreement
所以担保期那 20 年,对父母的养老金账是这样的:OAS 可以领(前提是过了下面第二节那三个数),GIS、Allowance、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 三项一律为零。
担保人一侧出事时有四条口子[5][6]:担保人死亡 · 被监禁超过 6 个月 · 因侵害被担保人被定罪 · 宣告个人破产。
但「例外只有这四种」并不成立。 法律上还有两条更大的口子,管的正是本论坛读者父母里那批 2013–2016 年落地、如今已满 65 岁的人:
- 2025-10-01 前已具备领取养老金或 Allowance 资格的人,整体不受这条排除约束——不论当时是否已经申请[7];
- 过渡条款:在 2025-10-01 前已满足最低居住要求、尚未申请或申请在审的人,担保协议未到期也可能仍有权领收入测算类给付[8]。
对 2025-10-01 之后才够资格的被担保父母,主规则仍是:整个担保期内 GIS/Allowance/遗属 Allowance 三项为零;上面两条是「那一天已经够资格」的人的保护,不是新申请人的通行证。
这一条和上面那张 20 年的表相乘,就是本篇最大的一个数——详见第三节。
而省级社会救助(welfare)确实落在偿还义务里——这是担保期另一个真实的财务风险敞口。
二 三个数,决定父母能拿到多少 OAS
这三个数是本篇最容易被搞混的地方,先分清它们各管什么[2][3]:
| 数 | 它管什么 | 官方口径 |
|---|---|---|
| 10 年 | 住在加拿大领 OAS 的最低资格门槛 | 满 18 岁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10 年 |
| 20 年 | 住在境外领 OAS 的最低资格门槛 | 满 18 岁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20 年 |
| 40 年 | 拿满额的基准 | 住不满 40 年拿部分养老金 |
前两个是「有没有」,第三个是「多少」。 混起来算就会得出完全错的结论。
一条按年龄排出来的时间线(下面的岁数是假设,规则不是)
假设父母 60 岁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后一直住在加拿大:
| 父母年龄 | 住满年数 | 若在这一天首次申请并获批 | 若70 岁已批过部分养老金 |
|---|---|---|---|
| 65 岁 | 5 年 | 不符合资格——不够 10 年,一分没有 | — |
| 70 岁 | 10 年 | 刚过门槛,按 10/40 = 四分之一 锁死[9] | — |
| 75 岁 | 15 年 | 可按 15/40 批;另有 75 岁起自动 10% 增额(那是年龄档,不是居住年数)[3] | 仍是 10/40,不会涨到 15/40;75 岁 10% 增额仍按已锁比例算 |
| 80 岁 | 20 年 | 可按 20/40 = 一半批 | 仍是 10/40,不会涨到一半 |
部分 OAS 一经批准,后续居住年数不再增加月额。 《老年保障法》第 3(5) 条原文[9]:
Once a person’s application for a partial monthly pension has been approved, the amount of monthly pension payable to that person under this Part may not be increased on the basis of subsequent periods of residence in Canada.
比例按批准之日前累计居住年数对 40 年折算[9]——所以正文里「10/40」「一半」不是随年龄自动爬升的刻度,而是你在申请获批那天锁进去的比例。
因此「什么时候申请」本身就是一个决策:一够 10 年门槛就申,早拿钱、锁在较低比例;再等几年申,比例更高,但中间那几年一分没有。两边差的是整段退休生活的现金流形状,不是「晚几年再涨上去」。
所以「父母来了以后有养老金」这句话,对 60 岁落地的人,实际含义是「最早 70 岁起可按 10/40 申;这个比例在批准后不会因继续居住而自动涨」。
打算「拿了卡就回国住」的,这里有一个开关级的差别。
境内领取的门槛是 10 年,境外领取的门槛是 20 年[2]。
一个 60 岁落地、住到 70 岁攒够 10 年的父母:留在加拿大能申四分之一;
这时搬回国长住,就落进「住在境外」那一栏,而 10 年不满 20 年——境外一分都没有。要在境外也能领,得住满 20 年,也就是 60 岁落地要住到 80 岁。
(本篇不展开「怎么算居住年数」与「协定国年限能不能计入」,那些属隔壁主题。)
居住年数还有一条容易被漏掉的加分项:为加拿大雇主在境外工作的时间,可能计入在加拿大的居住年数[10]。对某些家庭,这一条能把达到 10 年门槛的时点提前一到数年——值得在算年数之前先问一句。
顺带把「收入」这个词的范围钉死,因为它同时决定 OAS 的收入门槛和 GIS 的档位:官方把私人与公共养老金、EI 与工伤给付、薪资、租金收入、RRSP 提取、应税利息股息与资本利得都算作净收入;而 OAS、GIS、Allowance 与遗属 Allowance、RDSP 给付、GST/HST 抵免不计入[10]。父母在国内的退休金与房租,落在「算」的那一边。
三 GIS 那一侧:担保期内是零,担保期之后才轮到它
这一节初稿写错了方向,而且错得很贵,所以先把结论放在最前面。
初稿的写法是:「OAS 被居住年数打折,而 GIS 是按收入算的——父母通常没有加拿大收入,这一根柱子反而是三根里对他们最有利的。」
按收入算这句话没错,但它前面还有一道门,而被担保的父母过不去。 担保期内 GIS 为零[5],前面第一节已经引了原文。
把两个数乘起来,这是本篇最大的一个错——而初稿连乘法本身也乘错了。
有人会算:担保期 20 年[1] × 单身档 GIS 上限 $1,123.17/月[11] × 12 ≈ 二十七万加元。这把账算高了一倍。
GIS 只能付给正在领 OAS 的人[7]——60 岁落地的父母前 10 年根本没有 OAS,也就没有 GIS 可失去。真正的敞口是够资格之后、担保期结束之前那一段:约 10 年 × $1,123.17/月 × 12 ≈ $134,780[5][11]。
这正好是 2025-10-01 那次修法造成的净损失——修法前,被担保人住满 10 年即可领 GIS;修法后,要等整个担保期(父母为 20 年)结束[8]。多出来的那十年禁令,才是这笔账的真正形状。
这不是「少拿一点」,是够资格之后到担保期结束前那一栏整个不存在。
而按初稿那个写法做决定的读者,会得出「父母那边有 GIS 兜底」的结论,据此少准备现金、推迟卖房、或者把接父母过来的时点排得更早。这几个决定都是十几万到几十万量级的,而且都不容易掉头。
60 岁被担保过来的人,担保期结束时 80 岁。 换句话说,对多数被担保的父母,GIS 这根柱子在他们大部分退休生活里都是零。
所以父母这条路上的养老金账,要按两段分开算:
| 担保期内(父母、祖父母为 20 年) | 担保期结束之后 | |
|---|---|---|
| OAS | 可以领,按批准之日前的居住年数折算;一经批准比例锁死,后续年数不再抬高月额(见第二节)[9] | 同左——担保期结束不会自动抬高已批的部分 OAS;若尚未申请,年数仍可计入批准日之前 |
| GIS | 零(2025-10-01 后才够资格者;既得资格与过渡条款见第一节)[5] | 按收入算,见下表 |
| Allowance/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 | 零(同上)[5] | 按各自资格 |
下面这张 GIS 分档表,读的时候要记住它描述的是「担保期结束之后」那一段,或者是没有走担保途径的父母(例如自己以其他类别取得身份的)。
GIS 按婚姻状况分档,其中两档对父母这个场景最相关[11]:
| 情况 | 上一年收入须低于 | 最高每月 |
|---|---|---|
| 单身/离婚/丧偶 | $22,800 | 最高 $1,123.17 |
| 配偶领全额 OAS | $30,096(夫妻合计) | 最高 $676.09 |
| 配偶不领 OAS 也不领 Allowance | $54,624(夫妻合计) | 最高 $1,123.17 |
(GIS 一共四档,这里只列了三档:省掉的是「配偶正在领 Allowance」那一档,因为 Allowance 是 60–64 岁的给付,与本篇 65 岁以后的主线不是同一段时间。省略是有意的,不是漏了——真落在那一档的,回官方页看第四行。)
注意第二档和第三档的差别:父母双方都拿到 OAS 时,各自的 GIS 上限较低;
一方还没够资格时,另一方的上限反而高。这不是漏洞,是它按家庭总收入兜底的结果。
还有一个前提,和父母的情况直接相关:GIS 按上一年的收入算。
父母在国内的退休金、房租、利息收入,都是收入。「在加拿大没收入」不等于「收入为零」。
把这一节的两条合起来,父母那一侧的规划口径是:担保期的二十年里,只按 OAS 一根柱子算,另外两项当零;二十年之后,再看上面这张表落在哪一档。在做「要不要把父母接过来、钱怎么准备」这个决定时,前一段才是你真正要过的那一段。
还有一个连锁后果值得提前想到。 把第一节和这一节放在一起看:联邦这一侧的兜底(GIS)在担保期内关着,而省这一侧的社会救助恰恰是你要偿还的那一类。
也就是说,一个手头紧的父母在担保期内去申请省级救助,结果不是「多一份收入」,是「多一笔你要还的钱」——两条路正好被制度设计成互补的:联邦不给,省里给了要你还。
这不是漏洞,是担保承诺的原意:那二十年里,父母的基本生活保障在制度上就是担保人的责任。所以「担保期内父母的生活费从哪来」这个问题,答案只能是你自己的现金流,把它当成一笔要预留二十年的支出,而不是指望某一项福利补上。
(魁北克是例外:10 年延长到 20 年这一次改动,官方明写 in all provinces except Quebec[5]。落在魁省的担保人,担保期要按魁省自己的口径另查。)
四 那另一条路:超级签证的账是另一种形状
超级签证不给身份,所以它完全不碰上面那三个数——没有担保期、没有居住年数累积、没有 OAS/GIS。
它的账是这样的:每次入境可停留 5 年,签证有效期最长 10 年、多次往返[12];
代价是必须自己买医疗保险,而且要求比多数人以为的严[13]:
自入境日起至少 1 年有效 · 覆盖医疗、住院与遗体运返 · 急诊保额至少 $100,000 · 对每一次入境都有效。
两条路的结构差别,一句话说清:
| 团聚移民(PR) | 超级签证 | |
|---|---|---|
| 身份 | 永久居民 | 访客 |
| 你的责任 | 担保期 20 年,社会救助要偿还[1] | 无担保期 |
| 父母的养老金 | 住满 10 年起可领部分 OAS;GIS 在担保期那 20 年里为零[5],之后才按收入算 | 完全没有 |
| 医疗 | 按省规定纳入公费医保(各省等待期不同) | 自费商业保险,法定最低 $100,000 急诊 |
| 时间 | 排队长 | 相对快 |
所以这不是「哪条更好」,是「你在为哪一段时间做安排」:
父母七十岁以后的养老金那一段,只有 PR 这条路走得通;
而未来五到十年的陪伴与照护,超级签证可能更快到位。
一个把两条路连起来算的坑:先办成一位父母,第二位的门槛会变高
超级签证与团聚移民都要看担保人的最低必需收入,而算家庭人数时,
「此前已获批且签证仍有效的超级签证持有人」以及「此前担保过且担保期未结束的人及其家属」,都要计入[14]。
担保期是 20 年[1]——也就是说,你为父亲担保之后的整整二十年里,
他都算在你的家庭人数里,抬高你为母亲、或为岳父母申请时要达到的收入线。
两位父母、四位老人,要一起排时间表,不能分开算。
而担保父母的收入要求本身就比一般家庭类严两档[15]:
不是「达到最低必需收入」,而是最低必需收入加 30%,并且要递交前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的每一年都达到。
同一条还规定担保人不得正在领取社会救助(因残障而领的除外)。
「加 30%」和「连续三年每一年」这两个限定词是会决定成败的——只达到 MNI、或只有最近一年达标,都不够。
五 这套制度为什么长这样,以及怎么盯
三个数的差异不是随意定的,各自对应一个不同的问题:
- 担保期 20 年:父母入境时通常已接近或超过退休年龄,几乎不会再有加拿大工作史,
所以制度把长期的经济责任放回担保人身上。配偶 3 年、父母 20 年这个差距,反映的就是「预期还能自立多久」。 - OAS 的 10 年/40 年:它是按批准之日前居住年数折算的普惠养老金,逻辑是「你在这个国家住了多久」——
所以晚来的人拿得少,与勤奋、纳税多少都无关;且部分养老金一经批准就锁死,不会越住越多[9]。 - GIS 按收入兜底:它不问过去,只问现在有多少——但被担保的父母在担保期内过不去资格门(见第一节),所以这根柱子对他们常常整段为零。
这三条合起来解释了一个常被误解的现象:父母的养老金少,不是因为「移民受歧视」,
而是按年数算的柱子对他们必然打折,而按收入兜底的那根在担保期内又关着。
往下自己怎么盯(这一节五年后仍然成立):
- 担保期的长度写在 IRPR 132 条里[1],它是法规,变动会经过修订程序——比看攻略可靠。
- OAS 与 GIS 的金额每季(1/4/7/10 月)调整[3][11],任何引用不带月份就不可用。
- 超级签证的保险要求在签证官的操作指引里,不在给申请人看的页面上[13]——$100,000 那个数就只在指引里。
- 先算年龄,再算申请时点。 父母现在几岁、几岁能落地,决定最早够 10 年门槛的年龄;在那一天申请还是再等几年,会把部分 OAS 永久锁在不同的比例上[9]——这是钱之前的决策。
动手之前要核的四个个人变量
上面的规则对所有人一样,下面这四个只有你自己能填,而它们决定了那张时间表的形状:
- 父母现在几岁、最快几岁能落地? 落地年龄 + 10 年 = 他们最早能领 OAS 的年龄。先算这个,再谈别的;够门槛之后何时申请,会锁死比例。
- 父母名下国内的退休金、房租有多少? 这些都算净收入,直接压 GIS 的档位[10]。
- 我未来三年的收入都能达到 MNI + 30% 吗? 不是一年,是连续三年每一年[15]。
- 父母或我,有没有为加拿大雇主在境外工作过的年头? 那可能计入居住年数[10],把 10 年门槛提前。
第 3 条是最容易漏的:很多人只查了最近一年的收入就开始排队。
飞出国这边最常见的一个问法是「父母过来以后政府会不会养」。准确的回答是:会给一部分 OAS,但要等够居住年数,且批准比例锁死;GIS 在担保期内对 2025-10-01 后才够资格的人是零;
在那之前的经济责任,法规明确放在担保人身上,期限二十年。 把这几句一起告诉家里人,比只说其中一句有用。
六 常见问题
(这一节只留会纠正误解的问题——纯复述正文的几问已删掉,正文里都有。)
Q:担保期内父母领 OAS,我要还钱吗?
A:不用。 IRPR 第 2 条把 social assistance 定义为由省提供的给付,而 OAS/GIS 是联邦给付;同一条例第 134 条还把「省社会救助」与「GIS」分列成两个独立项目[4]。而省级社会救助(welfare)确实落在偿还义务里——那才是担保期最明确的财务风险。
Q:担保期内父母能领 GIS 吗?
A:2025-10-01 之后才够资格的,不能。 这和上一问是两件事:上一问答的是「领了要不要还」,这一问答的是「领不领得到」。GIS 的资格条件里有一条独立于收入测算的硬排除——not be under a sponsorship agreement,而且整个担保期内GIS、Allowance、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 三项全部不可领[5]。父母、祖父母的担保期是 20 年[1]。担保人死亡、被监禁超过 6 个月、因侵害被担保人被定罪、或宣告个人破产时有口子[6];另外,2025-10-01 前已具备资格的人,以及过渡条款覆盖的未申请/在审者,可能仍可领[7][8]——别用「例外只有四种」把这类家庭挡回去。
Q:那父母在担保期里到底能拿到什么?
A:只有 OAS(还要先过第二节那三个数),且批准时的比例锁死,不会因继续住而自动涨[9]。GIS 那一栏对 2025-10-01 后才够资格的人,在这二十年里是零。做资金准备时按这个口径算,不要把 GIS 算进去。
Q:父母 60 岁落地,65 岁能拿 OAS 吗?
A:不能。境内领取要求满 18 岁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10 年,60 岁落地要到 70 岁才够;那时若申请并获批,是 10/40 的部分金额,且此后不会因继续居住涨到更高比例[9]。
Q:拿了卡回国住,还能领 OAS 吗?
A:境外领取的门槛是20 年,不是 10 年。住满 10 年就回国长住,境外拿不到。
Q:父母在国内有退休金,影响 GIS 吗?
A:影响。GIS 按上一年收入算,国内的退休金、房租、利息都是收入[10]。「在加拿大没收入」不等于「收入为零」。
Q:超级签证和团聚移民,哪个划算?
A:看你在为哪一段时间做安排。父母七十岁以后的养老金只有 PR 走得通;未来五到十年的陪伴,超级签证更快,但要自费保险且法定急诊保额至少 $100,000[13]。
Q:两位父母一起办,成本是不是双倍?
A:不止。先办成一位之后,那一位会被计入你的家庭人数长达担保期二十年,抬高你为第二位申请时要达到的收入线。
本文由飞出国整理,内容基于文末所列官方来源,仅供参考,不构成移民、税务或法律建议。OAS 与 GIS 金额每季调整,居住年数与担保期的具体计算涉及个案——做决定前请回官方来源核实当期值,或咨询持牌专业人士。
参考来源(15 条,点开看)
正文里每个上标数字对应下面一条,点进去能看到原文那句话。
括号里是我取源的日子——规则会改、数字会调,隔得越久越值得你自己再点一次。
- 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担保期是 20 年,自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之日起算;同一条里配偶/同居伴侣是 3 年、22 岁以下的受养子女是 10 年或到 25 岁(取先到者)、其余情形 10 年。担保承诺的内容是:在担保期内,凡以社会救助形式提供给被担保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每一笔给付,担保人都要向加拿大或省政府偿还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0 取)
- OAS 的资格门槛是两条并列的:住在加拿大的人须在批准时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且满 18 岁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10 年;住在境外的人须在离开加拿大前一日是公民或合法居民,且满 18 岁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20 年。官方同时说明:从没工作过也能拿 OAS,就业不影响资格,但收入会影响 —— canada.ca(2026-07-30 取)
- OAS 的最高月额按年龄分两档:65–74 岁每月 $751.97(要求 2025 年全球净收入低于 $152,062)· 75 岁及以上每月 $827.17(低于 $157,923)。官方明确:最高额不保证,实际金额取决于年龄、收入与你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数;在加拿大居住不满 40 年的人可能只拿到部分养老金;金额每年 1/4/7/10 月按生活成本上调,且不会因生活成本下降而下调;75 岁起自动加 10% —— canada.ca(2026-07-30 取)
- IRPR 第 2 条给「social assistance」下了定义,而定义里有一个决定性的限定词:**由「省」(by a province)**在社会救助项目下提供的钱、物或服务,包括省指定用于满足食物、住所、衣物、燃料、水电、家用品、个人需要以及公费医疗未涵盖的医疗(含牙科与眼科)等基本需求的项目。另外 IRPR 第 134 条在计算担保人收入时,把 (ii)「担保人从省获得的社会救助」 与 (v)「依《老年保障法》向担保人支付的每月保障收入补助(GIS)」列为两个各自独立的扣除项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0 取)
- GIS 的资格条件里有一条独立于收入测算的硬排除:不得处在担保协议之下。 官方原文「You cannot receive GIS while sponsored」;担保人死亡/被监禁超过 6 个月/因侵害被担保人被定罪/宣告个人破产时有口子(法规另有 s.11(8) 既得资格与 SI/2025-21 过渡条款,见同题其它源)。排除范围不止 GIS:处在担保协议下的人在整个担保期内都不能领 GIS、Allowance 与 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父母与祖父母的担保协议从 10 年延长到 20 年(魁北克除外)。未被担保的移民只要符合 OAS 资格即可领 GIS。真正的 GIS 敞口对 60 岁落地者约为够 OAS 资格后的约 10 年(约 $134,780,非 20 年全乘) —— canada.ca(2026-07-30 取)
- OAS 条例规定,为 s.11(8) 等条款目的,与担保人相关的事件是:担保人死亡;担保人因与被担保人有关的《刑法》罪名被定罪;担保人被裁定破产;担保人被判处超过 6 个月监禁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3 取)
- GIS 不得付给没有可领 OAS 的月份(s.11(7)(b));也不得付给处在担保人 undertaking 有效期间的人(s.11(7)(e))。但 s.11(8) 规定:(a) 本款生效前一日已具备领取养老金或 Allowance 资格的人(不论是否已申请)不适用 (7)(e);(b) 法规规定的事件发生时也不适用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3 取)
- 2025-10-01 起,《经济行动计划 2014 法案》第 27 分部生效:把被担保移民的 GIS/Allowance 禁令从「居住不满 10 年」改为「整个担保期」。父母/祖父母担保期在魁省以外各省为 20 年。过渡:10 年期 PGP 担保下、已满足最低居住要求、在 2025-10-01 前尚未申请或申请在审的人,担保协议未到期也可能仍有权领。自 1996 年起 OAS Act 即禁止向居住不满 10 年的被担保移民付收入测算类给付;2014 年修法对齐 20 年担保期,但直到 2025 年才指定生效日 —— gazette.gc.ca(2026-08-03 取)
- 部分 OAS 的金额按批准之日前的居住年数对 40 年折算;一经批准,后续居住年数不得用来提高月额。 满额须满 18 岁后住满 40 年;部分养老金适用于住满至少 10 年但不满 40 年(不满 20 年时还须批准前一日在加拿大居住)。年数向下取整到整年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8-03 取)
- OAS 居住年数还有一条容易被漏掉的加分项:为加拿大雇主在境外工作的时间,可能计入在加拿大的居住年数;同一页并列出了「净收入」要算哪些(私人与公共养老金、EI 与工伤给付、薪资、租金收入、RRSP 提取、应税利息股息与资本利得),并明确 OAS、GIS、Allowance 与遗属 Allowance、RDSP 给付、GST/HST 抵免不计入;页面另写明每年必须报税才能领 OAS —— canada.ca(2026-07-30 取)
- GIS(保障收入补助)是每月免税给付,按婚姻状况与上一年收入分四档:单身/离婚/丧偶——年收入低于 $22,800,最高每月 $1,123.17;配偶领全额 OAS——夫妻合计年收入低于 $30,096,最高 $676.09;配偶领 Allowance——合计低于 $42,144,最高 $676.09;配偶既不领 OAS 也不领 Allowance——合计低于 $54,624,最高 $1,123.17。金额同样每年 1/4/7/10 月按生活成本上调 —— canada.ca(2026-07-30 取)
- 超级签证允许每次入境停留 5 年,是有效期最长 10 年的多次往返签证;申请中不能包含受养人;只想待 6 个月以内的应当申请普通访客签证 —— canada.ca(2026-07-30 取)
- 超级签证的医疗保单必须同时满足五项:自入境日起至少有效 1 年 · 覆盖医疗、住院与遗体运返(repatriation)· 提供至少 $100,000 的急诊保额 · 对每一次入境都有效 · 应边境官员要求可供查验。官员要确认申请人**每一次入境(首次与后续)**都持有整年有效的保单,不论付款方式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定金;报价单(quote)不予接受 —— canada.ca(2026-07-30 取)
- 同一份操作指引里算 host 的最低必需收入(LICO)时,家庭人数必须把「此前已获批的超级签证申请人」算进去——即 host 或其配偶/同居伴侣曾签署或联署邀请函、且签证仍有效的那些人;同时还要算上此前担保过且担保期仍在的人及其家属 —— canada.ca(2026-07-30 取)
- 担保父母/祖父母对担保人收入的要求比一般家庭类更严:须在递交担保申请前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的每一年,总收入都达到最低必需收入(MNI)加 30%;另外 IRPR 133(1)(k) 规定担保人不得正在领取社会救助(因残障而领取的除外) —— laws-lois.justice.gc.ca(2026-07-30 取)
本文只讲产品结构、税务处理与规则沿革,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推荐任何具体标的或配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