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 6 日,两家公司在同一天各自发了一段话,说的是同一份合同。
SpaceXAI 一侧写的是:“SpaceXAI has signed an agreement with Anthropic to provide access to Colossus 1.”[1]
Anthropic 一侧写的是:“We’ve signed an agreement with SpaceX to use all of the compute capacity at their Colossus 1 data center.”[2]
「提供访问」和「使用全部算力容量」不是同一件事。
而当 SpaceX 后来在自己的 S-1 里描述这份协议时,出现了第三个版本:那是 “access to compute capacity across COLOSSUS and COLOSSUS II”——跨两个园区,不是一个。[3]
三方,三个范围。而合同本身没有公开。
三份文本里唯一带数字的那一份
S-1 是三份里唯一给了对价的。
它写:“the customer has agreed to pay us $1.25 billion per month through May 2029, with capacity ramping in May and June 2026 at a reduced fee. The agreements may be terminated by either party upon 90 days’ notice.”[3]
每月十二点五亿美元,到 2029 年 5 月。
这个数在中文圈会被写成「Anthropic 向 SpaceX 采购了数百亿美元算力」。那句话有三处需要拆。
第一,这是 S-1 里发行人对合同的描述,不是银行流水。[3]它证明的是「SpaceX 在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文书里这样描述这份协议」,不是「这笔钱已经付了」。
第二,那个「到 2029 年 5 月」不是锁死的期限。 同一句话的下半句写着任一方提前九十天通知即可终止。[3]一份可以在三个月内被任一方终止的合同,它的总额不是月费乘以月数。 把三年月费加总得出一个总数,是把一个上限写成了一个承诺。
第三,爬坡期减费的具体金额没有披露。[3]所以连头两个月的实际金额都是未知的。
三方口径为什么会不一致
我不知道。而且我要明确说明我不知道,因为这一节最容易滑向阴谋论。
「访问」和「全部容量」的差别,可能有好几种完全无害的解释:两家公司的法务对同一份合同有不同的表述习惯;两段文字面向不同读者(一份对客户,一份对投资人);或者「Colossus 1 的全部容量」在技术上就是通过「访问」这种形式提供的,两句话描述的是同一件事的两个侧面。
至于 S-1 多出来的 Colossus II,最简单的解释是:那份 S-1 是在两家公司发公告之后写的,中间协议范围扩大了。
本项目不裁定哪一份是合同的真实范围。[4]三份都是当事方陈述,合同附件没有公开。
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任何引用其中一份的报道,都在无意中选了一边。
而这三份的措辞差别,恰恰落在最要紧的三个维度上——范围(一个园区还是两个)、权利性质(访问还是独占全部容量)、期限(到 2029 还是随时可终止九十天)。
抉择:把算力做成一门生意
这一章的抉择不在合同条款里,在这份合同存在这件事本身。
一家火箭公司,在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上市文书里,把向一家 AI 公司出售算力写成了一项按月收费的业务。[3]
而这家 AI 公司,是它的关联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2026 年 2 月 2 日,SpaceX 收购了 xAI,此后 S-1 把 Grok 与 X 一起放进了 “AI segment”。[5]
也就是说:同一家上市主体,一边自己做前沿模型,一边把算力卖给做前沿模型的对手。
这不是矛盾。在半导体和云计算行业里,这叫做同时经营产品线和代工线,是成熟做法。 但它有一个后果:当算力紧张时,谁先拿到容量,就成了一个由同一个董事会决定的问题。
而这正是那三份措辞差异的重量所在——「全部容量」如果成立,这个问题就被合同解决了;「访问」如果成立,它没有被解决。
反方最强的那一句
对「三份口径不一致是个问题」这个判断,最强的反驳是这一句:
公司公告从来就不是合同摘要,也没人要求它是。
一家公司在自己的新闻页上写一句话,目标是让客户和公众理解发生了什么,不是提供法律精确性。真正有约束力的那份文件,双方都签了,也都存着。 而对投资人负责的那一份——S-1——受证券法约束,重大不实陈述是有法律后果的。
顺着这个逻辑:这里根本没有三个版本,只有一个合同和两段面向不同读者的市场文案,外加一份受法律约束的准确描述。
这个反驳成立,而且它给出了一个排序:S-1 的可信度高于两家公司的新闻页,因为它背后有责任。
但它有一处接不上:S-1 的作者是交易的卖方。
买方对同一份合同的公开描述是「全部容量」,卖方在 S-1 里写的是「跨两个园区的访问」。[2][3]买方那句话如果不准确,卖方没有义务去纠正它——因为那不是卖方的文件。
所以「有法律责任的那一份更可信」这个排序,只在卖方自己那一栏成立。 买方那一栏仍然没有被任何有责任的文本覆盖。
悬而未决
一个可以被检验的观察点,而且它有明确的检验时间表。
如果这份协议按 S-1 描述的方式执行,那么它会在双方后续的定期报告里留下可对照的痕迹。
具体地说:卖方一侧按季度确认的收入里,应该出现一个可识别的大客户贡献;买方一侧的算力成本应该出现相应的跳变。两边的数字如果对得上,那么 S-1 那个版本是准确的。
如果对不上——比如卖方确认的金额显著低于月费乘以月数——那么要么爬坡减费比想象的大,要么那个九十天终止权被用过了。而后者会是这份合同最重要的事件,比签约本身重要得多。
还有一个更早的观察点:Colossus II 会不会出现在买方的表述里。 现在它只出现在卖方的 S-1 里。[3]如果买方后来也开始提它,说明协议范围确实扩大了,三份文本的差异是时间造成的。如果买方始终只说 Colossus 1,那么这个差异就不是时间造成的。
在此之前,唯一正确的写法是:把三句话并排放着,一句都不合并。
本文是《xAI 与那次离开》系列第二篇。文中三段引文分属三方,均为当事方陈述,本项目不裁定哪一份是合同的真实范围;S-1 的金额描述是发行人对协议的表述,不是付款凭证,且协议附带任一方九十天终止权;爬坡期减费的具体金额未披露;提供该批材料的外部检索方自报 S-1 为超长摘录,可能漏掉后续修正对价的段落,引用时请一并计入。
证据清单
正文里每一个上标编号对应下面一条。等级是这份清单的重点:已核事实可以直接引用;未核与修辞两类只能当作「有人这么说」,不能当事实转述。
- 已核事实 · SpaceXAI 一侧(2026-05-06 页)逐字:“SpaceXAI has signed an agreement with Anthropic t……(
VF-XAI-013) - 已核事实 · Anthropic 一侧(同日页)逐字:“We’ve signed an agreement with SpaceX to use all of the c……(
VF-XAI-014) - 已核事实 · SpaceX 的 S-1 一侧逐字:与 Anthropic 的云服务协议提供 “access to compute capacity across COLO……(
VF-XAI-015) - 已核事实 ·
三方口径互不重合:一方说「访问」,一方说「全部容量」,S-1 说「跨两个园区」。三份都是当事方陈述,本柜不裁定哪一份是合同的真实范围。(VF-XAI-016) - 已核事实 · 2026-02-02:xAI 新闻页称「SpaceX announced today that it has acquired xAI」;S-1 写 “X.……(
VF-XAI-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