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临时工作的雇主想为我提供一份全职工作,我是否需要新的 LMIA 来申请EE?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您当前的雇主已经获得了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 (LMIA) 来聘用您,则无需重新申请。

例如以下情况,他们无需重新申请

  • 你的工作许可证仍然有效;
  • 您仍然为工作许可证上列出的同一雇主工作(从事技术工作);
  • 您从事的工作在NOC列为技能类型 0,或技能级别 A 或 B ;
  • 该雇主之前已经获得了 LMIA 来雇用您。

如果您持有不需要 LMIA的工作许可证在加拿大工作,您的雇主不需要LMIA来使您的工作机会有效。

创建 Express Entry 个人资料时,您可以证明您有job offer。如果我们邀请您申请移民,您需要随申请一起提交LMIA。

但是,如果您计划 为不同的雇主 工作并希望获得工作邀请积分(或联邦技术工人或联邦技术贸易计划的有效工作邀请),您的新雇主通常需要申请新的 LMIA(除非工作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