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雇主指定 LMIA 工签入境后,雇主说要把工资降到合同以下,核心规则在《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第 209.3(1)(a)(iv) 项:雇主须在录用条件所列的同一职业上雇用你,且工资和工作条件要与录用条件基本相同、不得更差。
源1 违规的雇主可能被警告,或被罚每项最高 10 万加元(全年上限 100 万加元),最严重的违规可被永久禁用临时外劳项目和国际流动项目。
源2 合同工资低于省门槛,只决定雇主走低薪 LMIA 通道,工资条款照旧适用。
你手上有四条路:留存证据、向省级劳工标准机构投诉、向联邦热线举报、必要时申请弱势劳工开放式工签(OWP-V)。以下以 BC 省为例,其他省份由各省的劳工标准机构受理,细则不同。
先分清三个工资数字
“低于当地中位数”这句话里,常混着三个不同的数。
| 数字 | 内容 | 作用 |
|---|---|---|
| 省工资门槛 | 省中位数加 20%。BC 对 2026 年 7 月 17 日起收到的 LMIA 申请为每小时 38.40 加元,此前为 36.60 加元。 |
雇主据此选高薪或低薪通道 |
| 现行工资 | Job Bank 中位数,与雇主付给同岗位、同地点、同技能和年限现有员工的工资范围,取较高者。 |
报价低于它,LMIA 会被拒 |
| LMIA 合同工资 | 正面 LMIA 上写明的工资。 |
雇佣期内的下限 |
低于门槛的职位走低薪通道,雇主须承担往返交通费,并提供或确保有合适且负担得起的住房,即支出低于税前收入的 30%。
源4 计算工资只看保证工资,加班费、小费、福利、分红、奖金和佣金都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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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须在雇佣期开始时重新核对并适用现行工资,之后每年用 Job Bank 更新数据复核。Job Bank 每年秋季更新,雇主有到次年 1 月 1 日的时间完成复核。更新后的工资任何时候都不得低于正面 LMIA 所列工资,即使现行工资下降也一样。
源4 按现行工资调整的工资无需向 Service Canada 报告。
源4 ESDC 在合规页中说明,加薪在当年通胀率以内一般可接受,但会审查加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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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方向是单向的:雇主按规定可以上调,没有依据把你调到录用条件以下。你的合同工资若低于 Job Bank 同职业、同地区的中位数,先核对职业编码和地区口径,再把对比结果写进投诉或举报材料。
雇主常用的几种说法
“生意不好,大家都降。” 条例列出的免责情形有:联邦或省法律变化、集体协议变化、因经营环境剧变而采取的措施(不得不成比例地针对外籍员工)、善意的解释错误或会计行政错误(事后须补偿受影响者)、类似情形和不可抗力。
源1 检查时由雇主说明理由,ESDC 决定是否接受。
源2 请记下本地同事有没有同样降薪。
“要补 LMIA 费用或中介费。” 每个职位 1,000 加元的 LMIA 处理费不能由工人承担或追回。
源4 雇主不得直接或间接收取招聘相关费用,也要确保替他招人的人不收。
源1 IRCC 手册把“少发工资来抵 LMIA 成本”列为滥用或有滥用风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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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个新协议就行。” 雇主须立即向 ESDC 通报已获批 LMIA 的任何变化或错误,以及临时外劳工作条件的变化。
源2 某项变化是否还需要修改正面 LMIA 或重新申请,应按 ESDC 的 LMIA 规则核实。雇佣协议须写明与录用条件相符的职业、工资和工作条件。
源4 签字前先保存原合同、录用条件和书面降薪通知,并咨询持牌律师或 CICC 顾问。
“口头调整而已。” 雇佣协议须在入职当天或之前由双方签署。
源4 请雇主书面写明新工资和依据。
你能做的四件事
留存证据
保留录用条件、雇佣协议、工资单、银行流水,以及邮件和微信里的减薪通知。IRCC 列举的证据包括邮件打印件、证人证词、银行流水和工资单、向执法机构提交的正式投诉表副本。非英法文材料须附官方翻译,否则官员可能只给很低的权重。
源6 雇主须保存记录 6 年,ESDC 可检查你开工后最长 6 年内的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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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BC 就业标准处投诉
BC 要求书面投诉,最方便的是在线表格。在职员工随时可以投诉,追讨工资一般限于投诉前 12 个月内应付的部分;问题持续的,可在首次投诉后 12 个月内再投第二次。离职员工须在最后工作日起 6 个月内提交,逾期局长必须拒绝受理。
源8 延期要证明存在“特殊情况”且不延期会造成不公,官方称门槛很高。官方列明通常不构成特殊情况的有:不了解投诉程序或时限、试图与雇主协商、英语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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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的重大减薪还可能适用就业标准法第 66 条。官方指引写明,雇主单方面在职责或报酬上作出实质性变更,局长可认定雇佣已终止,工资率下调是考虑因素之一。你因此在合理期间内离职的,也可能被视为被终止,并适用第 63、65 条的补偿规则。
源7 是否“实质性”由个案判断,离职前先弄清自己的工签状态。
向 Service Canada 举报
举报热线 1-866-602-9448,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可留言;工作日东部时间 6:30 至 20:00 有真人坐席,支持 200 多种语言,也可在线举报。官方列出的滥用例子包括没有收到正确的工资。举报不要求提供姓名、电话或 LMIA/工签号码,但提供了更有利于调查。官方承诺不会告诉雇主或同事是谁举报,也不会未经你许可联系你或分享你的信息;出于隐私原因,举报后的处理结果不会告知举报人。
源5 举报时备好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涉事人员姓名或职位,以及滥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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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放式工签(OWP-V)
提交申请时须人在加拿大,并持有符合条件的有效雇主指定工签(需要 LMIA 的工签,或 LMIA 豁免的雇主指定工签),或已申请续签并处于维持身份状态。已经离开原雇主也可以申请,前提是原工签仍有效或处于维持身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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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分身体、性、心理、财务和报复五类。财务类的例子有未支付应付工资(已纠正的明显计薪错误除外)、扣留钱款、控制财务资源;手册另把“被少发工资来抵 LMIA 成本”列为滥用风险情形。清单没有逐字写“中途降薪”,且声明例子并不穷尽,官员逐案判断。若减薪发生在你举报或配合检查之后,可能落入“报复”,手册的例子有减少工时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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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是“有合理理由相信”你正遭受滥用或面临滥用风险,举证责任在申请人。手册鼓励附上 IMM 0017 说明信,但不要求固定格式;没有向执法机构投诉过的,不应被要求先去投诉;官员不应联系登记雇主核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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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的 OWP-V 无需新的 LMIA 或录用信。有效期由官员酌情决定,手册提到可考虑 12 个月,且不得超过护照有效期。工签处理费免收,开放工签附加费不适用,但生物识别及其费用仍会被要求办理。人在加拿大的家属,须在你获发 OWP-V 之后才有资格申请开放工签,期限与你相同,同样适用上述费用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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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顺序:先保存原合同、LMIA 录用条件、工资单和书面降薪通知;再根据所在地向劳工标准机构投诉,并可向 Service Canada 举报。若考虑离开原雇主,可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弱势劳工开放式工签(OWP-V)。获批后,可按开放工签的授权为其他雇主工作,无需新雇主为该工作申请 LMIA。
打算留下的,可以同时投诉和举报;打算离开且原工签仍有效的,评估 OWP-V,两条路可以并行考虑。
已生效、临时与待核验
已生效:
- BC 的 38.40 加元门槛适用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及之后收到的 LMIA 申请。
源3 - 2024 年 9 月 26 日起,工资低于省门槛、工作地点在失业率 6% 或以上的都会区(CMA)的低薪 LMIA 申请不予处理,部分情形有豁免,细则见 ESDC 的“不予处理”页面。你日后换雇主,新雇主的低薪 LMIA 同样适用这一规则。
源4 - 低薪岗位的外籍员工占比上限为每个工作地点 10%,建筑、食品制造、医院、护理及居住照护机构等指定行业为 20%。
源4 - 条例文本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现行有效,最近一次修订在 2026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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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ESDC 页面提到,参与省份内、都会区以外的农村地区雇主,在部分低薪岗位的外籍员工比例上可适用临时措施,具体数字以 ESDC 的临时措施页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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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核验:
- 你的减薪是否被官员认定为滥用,以及 OWP-V 实际给多长时间,都取决于个案。
- 你所在 CMA 当前的失业率名单,以 ESDC 页面为准。
- BC 的《2026 年劳工法规修订法》(Bill 10)于 2026 年 4 月 2 日三读通过,修改投诉审查、调解和上诉保证金等程序,由省督会同行政局以规章定生效日,是否已生效待核验;其中第 76 条仍要求逾期投诉必须拒绝受理。
源9 - 其他省份的劳工标准规则各不相同。
涉及工签资格或离职安排时,可咨询持牌律师、CICC 顾问或安置服务机构,并核对 IRCC、ESDC 和 BC 就业标准处的官方要求。
带走的清单
- 把录用条件、雇佣协议、近期工资单放在一起,对照新旧工资
- 要求雇主书面写明减薪理由和依据,口头说法先不接受
- 弄清后果前先别签新协议,签了也要留存复印件
- 雇主若说是补 LMIA 费用或中介费,保留证据,这类收费被明确禁止
- 在职可随时向 BC 就业标准处投诉,离职后从最后工作日起算 6 个月内必须提交
- 需要举报时拨 1-866-602-9448,可以不报姓名
- 打算离开且原工签仍有效,评估 OWP-V,附 IMM 0017 说明信和证据,中文材料附官方翻译
- 离职前确认自己的工签状态,别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替他人工作
拓展阅读
加拿大 LMIA 雇主担保真实成本:谁该付、岗位能不能递交(2018 年版,更新中):同样围绕「LMIA」的签证帖。
加拿大境内配偶/同居伴侣及家庭类申请人的开放式工签政策:还是「开放式工签」这件事,另一篇签证帖。
加拿大LMIA雇主工签2026:BC时薪38.40加元…:同一条线上的另一篇签证帖。
有人收2万加币包办LMIA工签:政府处理费每职位1000加币…:同一条线上的另一篇站内帖。
魁省雇主招外籍工人:2026年LMIA与CAQ要同时办的流程和门槛(2015 年版,更新中):同一条线上的另一篇签证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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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1] 《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第 209.3 条: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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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2] ESDC 雇主合规说明:https://www.canada.ca/en/employment-social-development/services/foreign-workers/employer-compliance.html
[
源3] ESDC 高薪与低薪职位及工资门槛:https://www.canada.ca/en/employment-social-development/services/foreign-workers/median-wage.html
[
源4] ESDC 低薪职位项目要求:https://www.canada.ca/en/employment-social-development/services/foreign-workers/median-wage/low/requirements.html
[
源5] ESDC 举报临时外劳被滥用:https://www.canada.ca/en/employment-social-development/services/foreign-workers/report-abuse.html
[
源6] IRCC 弱势劳工开放工签操作指引: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corporate/publications-manuals/operational-bulletins-manuals/temporary-residents/foreign-workers/vulnerable-worke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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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7] BC 就业标准法第 66 条释义:Director May Determine Employment Has Been Terminated - Act Part 8, Section 66 - Province of British Columbia
[
源8] BC 就业标准法第 74 条释义:Complaint and Time Limit - Act Part 10, Section 74 - Province of British Colum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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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9] BC 2026 年第 10 号法案(劳工法规修订法)三读文本:Bill 10 – 2026: Labour Statutes Amendment Act,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