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Form I-9 怎么填?2026年新规下,原本能补的错现在当场罚钱
先说结论:Form I-9 这张表本身没变复杂。雇员填 Section 1,雇主填 Section 2,三年内换人或到期再填 Section 3,一直都是这个骨架。真正变了的是后面的账:文书类错误的罚款区间现在是每份288到2,861美元,而且从2026年3月16日起,一批过去能在检查时10天内补正的小错,被ICE悄悄改成了当场就能罚的"实质性违规",补救窗口直接消失了。这张表不用交给移民局,雇主自己留着,等国土安全局或劳工局上门查。
本文涉及移民与劳动合规,仅供参考,重大决策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或人力资源顾问(2026年)。
谁必须填,谁能跳过
在美国雇工作的每一个人都要填,美国公民也不例外,I-9 核实的不是国籍,是"这个人有没有权在美国干这份活"。真正能跳过的是几类边缘情况:1986年11月6日以前就在职的老员工(CNMI地区是2009年11月27日)、雇的是家里不定时打零工的临时工、找的是独立合同人(比如请一家装修公司来翻新店面,要填I-9的是装修公司自己,不是雇你的这家店)、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中介外包过来给你干活的人、以及压根不在美国境内工作的员工。这几类之外,只要发offer、对方接受,这张表就跑不掉。
Section 1、2、3 到底谁填、什么时候填
Section 1 归雇员填,时间点是"接受offer之后、第一天上班当天或更早",姓名、曾用名、出生日期、现住址都要填,社保号除非雇主参与E-Verify否则可以不填,然后勾选身份类别(美国公民、非公民国民、合法永久居民、有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并签字。找了翻译帮忙的,翻译也要签。
Section 2 是雇主的活,硬性时限是雇员入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这份工作本身干不满3天,那第一天就得填完,不能拖。雇主要亲眼看雇员出示的原件(List A单独一份,或者List B加List C各一份),把文件名、签发机构、文件号、到期日抄进表里,审核文件的人和签字的人必须是同一个人。这一步以前出点小疏漏,比如漏抄了到期日,检查时靠留存的复印件补一句就能过关;2026年3月的新规之后,这条退路被堵上了,下面会细说。
Section 3 是雇主用来"续命"的:同一个人在原I-9填完后三年内被重新雇用,或者雇员的工作许可到期需要重新审核,雇主二选一,补填Section 3,或者干脆重开一张新表。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这块不用管;持H-1B或L-1身份、已经递了延期申请的员工,可以在原到期日之后继续干满240天,这个规则和2016年一样没变。
证件清单速查:List A、B、C 怎么选
简单说:手里有一份List A的文件,身份和工作资格一次证清;没有的话,就得从List B挑一份证明身份,再从List C挑一份证明工作资格,两份凑一起用。
| 清单 | 证明什么 | 常见文件举例 |
|---|---|---|
| List A | 身份+工作资格(单独够用) | 美国护照/护照卡、绿卡、带I-551印章的外国护照、Form I-766工卡 |
| List B | 只证身份 | 带照片的驾照、州/联邦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学生证 |
| List C | 只证工作资格 | 社会保障卡(未标注"不能工作"字样的)、出生证明 |
18岁以下或者残障雇员,手头没有以上文件的话,可以用学校成绩单、医疗卡这类替代,但Section 1和Section 2要由父母/监护人或非营利机构代签,并分别注明"Individual under age 18"或"Special Placement"。雇员实在拿不出原件、正在补办已过期/丢失文件的,可以先交申请收据,90天内把原件补齐。这条对新移民很实用,绿卡刚到期正在换发的人经常靠它撑过入职前几天。
雇主不能替雇员指定"必须交哪一份",选哪份是雇员自己的权利,这是反歧视法划的线,小雇主招人时最容易在这个环节说错话。
远程核验:2023年之后 E-Verify 雇主多了一条合法路径
疫情期间那套"先远程看看,以后再补审原件"的临时政策早在2022年7月31日就结束了。现在合法留下来的是另一套东西:2023年8月1日起生效的"替代程序"(Alternative Procedure),只对已经加入E-Verify且状态良好的雇主开放,不是谁都能用。
具体流程是雇员先把证件正反面扫描件传给雇主,雇主拿着这份扫描件,跟雇员开一次实时视频通话核对是不是本人、证件看着是不是真的,之后把清晰的复印件留档。用了这套程序,Section 2的"Additional Information"栏里必须勾选"alternative procedure"那个框,这一步千万别漏。2026年3月的新规里,漏勾这个框本身就被单独列成了实质性违规,检查时是要直接罚钱的。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规矩:在同一个E-Verify招聘地点,这套远程程序要么对所有新员工一致适用,要么干脆别用;专挑着某些员工用,哪怕理由看起来合理,也踩在反歧视法的红线上了。
表填完之后:留多久、查什么、错了要付多少
保留期这条老规矩没变:雇用开始日起满三年,或者离职后满一年,以较晚的那个时间点为准。雇一个人干了五年,保留期就是离职后再放一年;雇了半年就走人,保留期反倒是入职后满三年那天。纸质、微缩胶片、符合国土安全局标准的电子系统都行,只要一个员工留了证件复印件,全体员工就都得留,不能挑着留。
真正该盯紧的是2026年3月16日这次改动。ICE把原来管了近三十年的执法口径(业内叫"Virtue备忘录"那套分类)重写了一遍,十几项过去算"技术性错误"、检查时给10天窗口补正的疏漏,现在直接归进"实质性违规",当场就能开罚单,没有补救期。被划进去的包括:Section 1漏填出生日期或外国人注册号;Section 2里证件名称/编号/到期日抄漏了(过去靠留存的证件复印件事后补录就能免责,这条安全网这次被明确拿掉了);雇主代表漏签名或漏写职称;在波多黎各以外的地方用了西班牙语版表格;前面提到的漏勾远程核验框。这次改动没走联邦公报征求意见,就是悄悄更新了ICE官网上的检查说明,很多做HR的律所是四月份才陆续发文提醒客户。也正因为它没有正式规则文本,具体执行口径如果跟你律师拿到的说法有出入,以ICE官网当前挂出的检查说明为准。
罚款数字:普通文书类违规,按8 CFR 274a.10(b)(2),每份表288到2,861美元;明知雇了没有工作授权的人,头一次违规大致是每人716到5,724美元,第三次及以上最高能到每人28,619美元。具体落在区间哪一档,ICE会看公司规模、是不是初犯、有没有主动配合这几条来定。一家开了两百个错误表格的小公司,光文书类罚款理论上就能从五万多滚到五十多万,这也是为什么"我以为留了复印件就行"这句话,在2026年之后已经站不住脚了。
最容易踩的坑
见过一个真实的处境:一家华人开的小型餐饮店,老板自己兼着HR,新来的厨师入职当天忙得脚不沾地,Section 2里证件到期日那一栏老板图省事先空着,心想"反正复印件我留着了,回头有空再补"。搁在2023年之前,检查时靠这份复印件确实能当场补录过关。搁到2026年3月16日之后,这类留白直接算实质性违规。检查员上门那天,罚单已经在算钱了,复印件救不了这一栏。避坑的办法很简单:核实证件的当下就把文件名、编号、到期日一次性抄完整,别指望"复印件兜底"这条路还在。
另外两个常见翻车点:一是把Section 2的3个工作日期限当成"大概三天内",实际上是工作日不是自然日,周末不算,拖到第4个工作日就已经违规;二是小雇主招了远程员工,图方便直接跳过实体核验用"视频看一眼"应付了事,却没意识到没加入E-Verify的雇主根本没有资格用这套替代程序,等于整份I-9的Section 2从一开始就没有合法完成。
常见问题
入职当天证件没带齐,还能先上班吗? 能,Section 1必须第一天填,但Section 2给了3个工作日缓冲;实在没有原件,可以先交申请收据,90天内补齐原件。
已经离职的员工,I-9是不是可以马上销毁? 不行,要算清入职满三年和离职满一年这两个日期,取较晚的那个才能销毁,提前销毁本身就是一项违规。
万一发现自己Section 1填错了怎么办? 自己发现的错误可以划线更正、签名注明日期,不算隐瞒;千万别用涂改液盖掉重写,那反而更像事后造假。
公司还没加入E-Verify,能不能对新员工用远程核验? 不能,替代程序只对E-Verify状态良好的雇主开放,没加入的公司必须让雇主本人或授权代表现场看到证件原件。
表格填完之后要不要交给移民局? 不用,I-9从始至终由雇主自己留存,只在国土安全局、劳工局或司法部特别检察官上门检查时才会被要求出示。
收到检查通知之后还有没有机会改正错误? 要看错误类型,2026年3月之后被归类为"实质性"的那批错误已经没有10天补正期了,能不能补正取决于具体错误落在哪一类。
公司规模小,是不是罚款会轻一些? ICE会把公司规模作为量刑因素之一考虑,但这只影响罚款落在区间哪一档,不代表小公司能免罚。
官方链接
- I-9 Central — Form I-9当前版本、填写说明、雇主手册M-274全文
- Remot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 E-Verify雇主远程核验替代程序官方说明
- I-9 Penalties — 民事罚款区间官方页面
- ICE Form I-9 Inspection Fact Sheet — ICE检查流程与违规分类说明
这张表从2016年到现在,骨架没换,但容错空间正在肉眼可见地变窄。填的时候多花两分钟把每一栏抄完整,比检查上门那天再解释"我以为复印件能救"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