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工作证明职责太简略,主动新重新递交会不会被拒?

各位好!前一阵子小弟交工作证明信时有些疏忽,没有留意到HR在描述我的工作职责时写得非常简略,只说了“He is responsible for product design"。

我交完材料过了一阵子才知道这个职责要非常详细才行,于是HR又重新给我开了一份,详细地列出了我做的工作,例如: 1) Design mechanical structures for products such as electrical houses and switchgears; 2) Detail sheet metal … 一共五条。

之后,我主动联系政府(利用IRCC Web form)提交了新开的证明信,政府也回复说已经转交给EE office了。这封信交了以后一个月,我的申请状态才显示背景调查刚开始。

我现在有些担心我交两次证明信会不会悲剧,希望大家指点,我好做后面的准备。谢谢啦。

带有详细职责的推荐信是必须的材料, 再等等消息吧。
要和推荐人或者人事提前打好招呼, 以防背调

谢谢您的解答。能否请教背景调差一般怎么进行呢?

一般是电话或者邮件联系推荐人, 也有可能找公司的人事部门

我已经顺利PPR了,感谢指点啊,最后政府也没有做背景调查。

恭喜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