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排期越来越长,别担心,你还有这些选择-FLYabroad

随着近年来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由于申请人数不断增加,导致EB5项目自开始的爆红到如今的排期越来越长。面对如此趋势,很多人都想尽早拿到绿卡。回顾EB5投资移民的整个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完成投资
  2. 由律师递交I-526申请,
  3. 获得移民局批准后,等待排期
  4. 排期到了之后参加领事馆的面试,核发移民签证(有效期6个月)
  5. 在有效期内登陆美国,获得有条件的绿卡
  6. 取得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可以提交I-829申请,移民局审核申请人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是否创造10个或以上的就业机会,审核通过可以转为永久无条件绿卡
  7. 投资期满,投资款退还申请人

原本EB5投资项目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能否顺利取得永久无条件绿卡取决于你投资的项目是否可靠,能否稳定经营,创造10个或以上的就业机会,一旦投资的项目出现差错,非但拿不到永久绿卡,还有可能连本金都拿不回来,再加上近年来排期逐渐加长,使得很多人不得不转向其他途径,下面飞出国将为您分别介绍下其他类别美国签证。

对于中国大陆公民来说,除了与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结婚或者宗教移民不需要等待配额,以及亲属移民类别中F2A(美国公民身份的配偶和子女)还有配额以外,其他移民方式都有排期的限制。但是我们可以根据美国国务院每月发布的移民排期表来判断哪个类别的移民申请处于前进的趋势,重复提交不同类别的移民申请,哪个更快排到就先去领事馆面试,或者中途转到排期短的类别。

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 EB-1杰出人才

EB-1A专业领域杰出人才(Extraordinary Ability)

这一类别指的就是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无需美国雇主的支持,过程中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更不需要投资。

项目特点:

  • 对年龄,学历,行业无限制
  • 无需提供雇主offer,无需提交劳工卡申请
  • 审理周期相对较短,可申请加急处理(特别突出的优秀申请人)

申请条件:

需要至少满足官方给出的10条要求中的3条,或者提供你曾经获得过的国际性重要奖项(例如普利策奖,奥斯卡奖,奥运奖牌等)

  • 在相关领域获得的国内或国际奖项;
  • 因申请人的非凡能力而被学术机构或专业协会吸纳为会员;
  • 专业出版物或其他媒体对申请人的专业成就的报道;
  • 在相关领域曾经参加过评审的工作;
  • 在科学、学术、艺术、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做出的主要贡献;
  • 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 在艺术展或其他展览中被展出的作品;
  • 在著名的组织或机构里担任过重要的职务;
  • 在相关领域获得了较高的报酬或待遇;
  • 在艺术表演方面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

EB-1B 优秀教授或研究者

申请中的职业人才是指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虽然相对于EB-1A门槛低了一些,但是申请人必须在某一专业领域执教或者从事研究工作三年或以上,而且需要美国雇主提供一份永久性的工作offer,申请人来到美国后,将可能从事:

  • 在大学从事教学工作
  • 在大学或专业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
  • 在拥有三位全职专业研究人员以上的私人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

此外还需满足官方要求的6条要求中的2条

  • 因为突出成就获得重大奖项的;
  • 申请人为某一注重协会成员特殊成就的行业协会的成员;
  • 在专业刊物上由别人发表的关于该申请人在学术领域上的成就的文章;
  • 独立或者作为评估组的成员评判他人学术工作的;
  • 在该领域做出科学或者学术贡献的;
  • 在国际性质刊物上发表学术书籍或者学术文章。

EB-1C跨国公司高管人员

EB-1C专门为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而设立,此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之前的三年内已经在美国公司的相关海外公司担任了至少一年的高管职位。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3年内在美国境外的子公司/母公司/海外机构工作至少1年,申请必须到同一家公司在美国境内的公司继续从事管理或者行政工作(即在境外和美国境内是同一个雇主,或者同一个雇主的子公司);
  • 需要美国雇主的工作邀请,且雇主公司(作为之前境外公司的附属公司,子公司,或者其他的法人实体等)至少运营1年。

或者还可以当即在美国设立一家中国公司的子公司,但是美国子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雇佣人数,经营资金等,一系列操作下来也是很复杂。

美国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 EB-2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不同于第一优先类别,此类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劳工证的申请 (除了国家利益豁免类别)。

EB-2A 高等学历专业人才

EB-2A高等学历人才一般是指具有美国博士硕士学位或外籍同等学历的人才,或者是学士学位+5年工作经验(需要现雇主或者前雇主为其提供推荐信证明其有至少5年的专业领域不断进步的工作经验),由美国雇主为他们提交申请。

申请条件:

  • PERM申请的职位要求硕士学历或者学士学历另加5年工作经验。请注意如果职位只要求学士学位或者要求学士学位另加5年以下的工作经验,那么此类申请不是EB-2。
  • 美国雇主同意PERM申请的职位的广告中可以要求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这一条非常重要。即使第一个条件符合,但雇主就是不同意在广告上写上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加上5年工作经验,仍然不能办EB-2。相反,如果按劳工部的要求,某职位只要求学士学位,但雇主坚持要求硕士学位,而且有材料证明其学位要求的合理性或是因为其生意需要,仍然可以按EB-2种类来申请。
  • 外籍员工必须拥有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如果职位要求硕士学位,但外籍员工只有学士学位和5年工作经验,一般不行。如果职位要求学士学位另加5年工作经验,但外籍员工只有硕士学位,一般也成问题。类似复杂的问题,需要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

EB-2B特别能力专业人才

适合人群: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拥有特别能力的人才。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满足6选3条件

  • 官方专业证书证明你曾获得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培训机构颁发的专业领域方面的学位证,毕业证或证书
  • 目前或过去雇主的信件,证明申请者在其专业领域具有至少十年的专业经验;
  • 获有在该专业领域工作所需的执照或证书;
  • 申请者的薪资或报酬高,证明其具有特殊才能
  • 是专业协会成员
  • 在专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重大成就,这些成就和贡献得到专业同行、政府机构、专业或商业组织的认可

如果以上所列标准不完全适用于申请者的专业,可以提供相似的材料证明其特殊才能。

EB-2 NIW 国家利益豁免

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中的特殊项目,NIW国家利益豁免类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可以由申请人自己直接提交I-140申请。

合格的EB-2A和EB-2B人士如果能证明其特殊才能和专业本领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实质性的重大好处,可以享受国家利益豁免待遇,免除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的要求,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绿卡申请,加快取得永久居民的身份。那么如何证明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实质性的重大好处呢?根据其专业性质不同,申请人可在以下几个方面(但不仅限于这些方面)证明其特殊才能或专业本领及其专业工作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实质性的重大好处:

  • 促进美国的经济;
  • 改善卫生健康;
  • 改善美国工人工作工资条件;
  • 改善穷人、老人和儿童住房条件;
  • 改善环境资源;
  • 改善工人、儿童训练教育条件;
  • 如果申请人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雇员,政府机构出面也可以申请豁免。

美国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类别EB-3技术/非技术工人

此类职业移民全都需要美国雇主提出申请,并且提交劳工证的申请。

EB-3A 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

适合人群: 拥有美国大学或外国大学所颁发的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必须经过美国的学历认证,确保达到美国大学学历标准。常见职位:建筑师(Architects)、工程师(Engineers)、律师(Lawyers/Attorneys)、内外科医生(Physicians/Surgeons)、教师(Teachers)等。

EB-3B 熟练技工

此类申请人需要有至少两年以上的专业技能培训或者工作经验,无需取得学位。

常见职位: 法律助理(Paralegals)、注册护士(Registered Nurses)、教职助理(Teaching Assistants)、船舶装配/焊接工(Ship Fitters/Marine Welders)、司机(Divers)、厨师(Chefs/Butlers)等。注意: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类别的受益人必须在美国有永久性全职工作;除了护士和理疗师两种Schedule A职业外,都必须经过PERM劳工证申请程序,以确认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工人从事EB-3的工作;受益人必须符合对该职务的要求,且雇主能够支付适当的薪资。

EB-3C非技术工

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类别中要求最低的一个项目,对申请人没有学历,技术,语言年龄的限制要求,但是正是由于超低的门槛,申请人蜂拥而至,导致排期很长,申请人子女年龄最好不要超过11周岁。如果申请人近年不打算早早移民,而且孩子年龄很小,只是以孩子未来的教育为出发点,是很适合申请这一项目的。

常见的工作就是清洁工、食品加工厂、种植工、养殖工,屠宰工等等。

美国职业移民第四类别EB-4特殊身份移民

EB-4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劳工局证明,这些特殊身份包含以下几种:

  • 宗教工作者
  • 特殊移民少年(身在美国,由于被父母虐待,遗弃或忽视而需要少年法庭的保护)
  • 广播员(根据移民法案203(b)(4) 条,USAGM美国全球媒体机构或者这些机构的受让人能为外籍人员提供一份广播员的工作,从而为此申请人提交移民申请)
  • G-4国际组织或NATO-6(北约)雇员及其家庭成员
  • 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
  • 军队成员
  • 巴拿马运河的工作人员
  • 某些医生
  • 阿富汗和伊拉克译员
  • 为支持美国行动提供信仰服务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国民

非移民签证

除了以上职业移民签证,飞出国还为您简单介绍非移民签证中的几个签证类别,外籍人员可以持这些签证先入境美国工作或学习

H-1B 专业技术人士工作签证

H-1B专业技术人士工作签证美国移民局签发给受美国公司雇佣,从事专业技术职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外籍人士的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H-1B签证的首签居留期为3年,三年期满后可再延长3年,一般最多以6年为限。如果在申请移民,可以多加1年,有7年年限。

H-1B每年有名额限制限制:一般专业技术人士:每年65,000个; 高学历人才:硕士学位以上的高学历人才每年拥有20,000个额外名额限制。每年的4月1日是移民局接受H-1B申请的第一天,当名额限制用完,移民局会采取计算机随机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接纳哪些申请。

适合人群: 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或相当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

签证特点:

  • 准许申请人有双重意图,兼备非移民和移民的特征
  • 不需证明找不到劳工
  • 延期/更换雇主时不占用名额限制

L-1A跨国公司高管工作签证

L-1A跨国公司经理/主管赴美工作签证美国移民局签发给从海外调派到美国母子公司/分公司工作的经理/高管的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主要有两种类型:从海外公司调派高管到美国公司管理;或者海外公司还没有美国分支机构,需要调派一位高管到美国成立公司及后续经营。

L-1A签证首签为3年,每次可延期2年,最长可在美国7年。但新成立的公司,首签只有1年,之后每次延期2年。

适合人群: 在国内有公司、担任高管至少一年、想来美国做生意的朋友。同时配偶小孩L-2全家来美。

签证特点:

  • 办理时间快,3个月内可入境
  • L-1A签证时间长,首签1年/3年,共计7年
  • L-2绿卡待遇,小孩读公立学校、配偶可以工作
  • 允许双重意图、移民倾向
  • 新公司的L-1A,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符合经营条件的可申请EB-1C移民

申请条件

  • 近3年内需要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位至少一年
  • 中美两个公司需要有合格的关系
  • 美国公司需要一位高管/经理来经营
  • 申请人有担任高管/经理的能力

办理流程:

  • 由美国公司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
  • 移民局将批准的案件转往受益人所在地海外领事馆
  • 面谈后可能面临行政审查

注意: L-1A,根据美国公司的来源,主要分:新设公司、购买(并购)公司两大类。新设公司:主要流程在3个月内完成。一份好的商业计划是成功的重要条件,不恰当的商业计划会导致拒绝。购买公司:第1步买公司有很大不确定性,寻找目标公司、尽职调查、估价、洽谈购买条件、出场机制等都需要时间,可能耗时半年到一年半不等。

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

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是1990年美国移民法新列的工作签证,属于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赴美工作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需要美国雇主提供与O-1申请人才能相符的工作。O-1签证的居留期限依不同需要而定,第一次可签1~3年,之后每次可延期1年,并没有总的年限限制,而O-1签证持有人的家人可申请O-3签证同行。

适用人群: 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人,或申请人必须是艺术界或电视电影界的杰出人士。

签证特点:

  • 时间快,无名额限制,3个月入境
  • 自由裁量,条件并非遥不可及,可培养
  • 持O-3签证的子女可以就读公立学校
  • 范围广,工作限制少,没有工作期限、薪资标准的压力

申请条件:

  • 在专业领域获得国际或国内认可的奖项
  • 为经过国内或国际专家认可的有杰出成就的著名团体或组织成员
  • 专业或主流期刊,报纸或其他主流媒体报道过受益人以及受益人工作的作品
  • 在所在科学,学术或商业有关领域做出了原创贡献
  • 在专业期刊或其他主流媒体上发表领域内的学术文章
  • 高收入或服务酬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
  • 以评委会形式或个人参与对领域内人士作品的评审
  • 在有盛誉的组织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申请流程:

  • 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
  • 移民局批准后,转至海外领事馆
  • 面谈后可能面临行政审查

R-1宗教工作签证

R-1宗教工作签证美国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发放给希望来美国在宗教团体工作的人员。我们要强调的是:R-1不是政治庇护。很多国内朋友听到宗教有关的就以为是政治庇护。R-1签证后续也同样能与绿卡之路衔接:EB-4宗教人士移民

适合人群: 在申请入境前的至少两年内一直是某个宗教教派(在美国拥有确实非营利性的宗教组织)的成员、要到美国从事宗教性质临时工作的外籍人士。

签证特点:

  • 时间快,3个月入境,首签2年半,共计5年
  • 持有R-2签证的子女可以就读公立学校
  • R-1工作自由,薪资不受限

注意!!!
R-1签证不允许有移民意图

申请条件: 基本上证明美国的一个非营利机构需要申请人的宗教服务就可以了。R-1签证申请人必须在以下各方面符合严格的条件,如:申请人与该宗教支派的关系,申请人去美国的工作内容,以及该宗教派别是否为免税的非营利组织。

申请流程:

  • 雇主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请,不过,申请人不需要先申请劳工证
  • 移民局批准后,转至海外领事馆
  • 面谈后可能面临行政审查

F-1 学生签证

F-1学生签证短期非移民签证,签发对象为赴美国进行学术性学习的外籍人士。

适合人群: 希望去美国的学院、大学、神学院、艺术学校、学术性高中、小学或其他学术性机构就读或参加语言培训计划,进行全课程学习的人士。

签证特点:

  • 办理时间快,F-1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60个月,中国学生大多数是收到5年多次入境的签证
  • 持有F-2签证的子女可以就读公立学校

注意!!!
F-1签证不允许有移民意图

如果取得学士以上的学位,进而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移民,比其他非移民签证有更多的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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