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项目申请成功关键之一:那些官方审核标准背后的审核重点

上篇中我们提到了,职业类别移民即:(Employment Based)EB-类别是目前绝大多数中国人主要的移民途径。而这其中又以EB-1 类别中EB-1A 杰出人才类项目因为无年龄、语言要求;无实际经营/规划要求;无雇主担保要求;是目前职业类移民中最快能一步到位为全家获得永久绿卡的项目等显而易见的优势,成为来自各行业精英的首选移民项目。

自2017年起,EB-5项目在中国大陆的长排期问题导致一大批仍然想获得美国绿卡的潜在客户涌向EB-1A杰出人才项目。2018年10月份,EB-1A杰出人才项目,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正式进入排期时代。

FLY团队自2014年开始在EB-1A项目上进行持续的案例分析和政策研究,并拥有数十成功案例。结合目前该项目的移民局审理情况以及在咨询、处理真实案例时的经验,我们将以系列文章的形式陆续呈现给大家关于该项目一些实际的、有帮助的情况分析。

EB-1A项目审核重点是什么

作为第一类优先的职业移民项目,EB-1A申请人必须拥有“extraordinary”的特质。同时移民局给出了明确的关于extraordinary的两类衡量准则:

  • 一是像诺贝尔奖)、普利策奖、《中央银行》终身成就奖这样蜚声世界的“一次性终身成就”类奖项的获得者;
  • 二是针对其余申请人所列出的10条标准(criteria),需要满足至少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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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每条标准给的很清晰,然而在实际处理案子时,有的客户刚好申报4条可以一次性通过,而有的客户申报了6\7条可是仍然结果不理想。那么EB-1A杰出人才申请的关键在于什么?且听如下分析:

申请人独特价值的阐述

随着近两年来该项目全球申请人数量井喷式的增加,原本审理经验较少的移民官随着处理案件数量增多也变得“见多识广”,审核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在多年处理客户案件的过程中,我们总结:如果客户是来自相对小众、陌生的领域,那么他的成就很容易在相对较少的比对人群中凸显其价值,显示出其不一般之处、特别性;那些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开创或改进了方法、拥有各类专利的申请人,由于具有原创性贡献,其论证独特价值的核心要素就容易被移民官看中,成为EB-1A杰出人才申请成功的关键。事实上,回归到extraordinary一词的含义上来,根据百度翻译,我们可以看到EB-1A项目的客户本应该就是具有“不平常的; 不一般的; 非凡的; 卓越的; 特别的”成就的一群人。虽然目前申请人数骤增,但是如何把每位申请人的个性化、人性化的特点展示出来,仍是制作申请人申请方案的核心。

申请人顶尖位置的阐述

在上条里我们强调了每个申请人需要展示 “人无我有“的独特价值。但是拥有”独特性“仍然不能达到extraordinary对候选人的要求。EB-1A要求的申请人是已经上升到其专业领域内一小部分的顶层位置。所以对客户要进行准确的定位,成为“小池塘里的大鱼”。在一份真实案例中,申请人背景是中国自动化领域的专家,初谈时了解到申请人拥有30多项专利和参与了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足以证明”原创性贡献“,但是仍然看不到申请人掌握的技术及量产的产品在中国整个自动化领域处于何种地位,经过和申请人深入沟通了解到30多项专利背后代表的是中国自动化领域再细分的高低压控制方向不仅在中国首屈一指,也同时遥遥领先美国同行,而这些”顶尖“位置都有客观的支持文件。因此在文案处理时,我们将申请人的定位进一步准确到自动化领域高低压控制方向,精准体现申请人的亮点,递交I-140后10天获批。

申请人及成就的影响力及持续性的阐述

在实际交谈中,有一些客户可能早些年参与过一些项目,但是这些项目的成果并没有得到实际地应用;一些客户在工作中自己改进或者提升了技术、方法等,但是仅限于在完成某个项目或者公司内部使用;一些客人早年因为某项目发了一两篇论文或者获得了一个区域性奖项,而近几年不再有如此成果~~~~~以上的情况在具体案例分析时就是属于“疑难杂症”了。前两种情况会使得申请人以及成果的影响力大打折扣,而第三种情况容易使得移民官质疑目前该申请人在行业的专业性和卓越程度。

尽管EB-1A的审核准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申请人的影响力以及其程度,但是从逻辑角度来说,正是一个人拥有顶尖的行业地位和成绩,才或有可能引起媒体关注、或被邀请成为同行专业活动/学术刊物的评审专家、或其论文可以刊登在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并被广泛转载、或独特的方法、发明被同行运用获得实际效益……而以上列举的正是一个申请人以及他的成就在行业影响力的体现,也成为10条准则的一部分。没有被应用的成就和没有影响力的申请人,从移民官的判断里是不会成为行业顶尖人士的,所递交的文案也不会是一个有逻辑的故事。

EB-1A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美国能吸引来全球人才并为美国带来潜在的利益。因而一个年富力强正值创造力高峰期的专业人士,他/她潜在为美国带来的获益可能性就更大。因此一个拥有持续成就的申请人不仅给移民官的印象是当下仍是行业佼佼者,未来也会给美国带来利益。

申请人及成就对美国潜在贡献的阐述

虽然EB-1A项目并未这样规定:外国申请者来美之后需要在本人具备杰出才能的领域继续工作或外国申请者来美工作将会极大地促进美国利益。但是从2018年年底起收到RFE(request for evidence,即:通常说的补材料)信里,移民官开始因为不够详细的“赴美计划”而要求再次补充文件;而在处理个案时,遇到有的申请人曾在美国工作、访问、或者正在与美方有合作的,在基本面符合EB-1A的要求时,通常会较快收到通过函;也有申请人在收到RFE信函后,补充递交了来自美国专业人士的推荐信或者合作性意向邀请等此类文件的,翻案率有所提升。以上三种情况让我们意识到,在川普日益严格的移民政策下,藉由EB-1A项目获得为美国带来实质好处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尽管我们强调EB-1A仍然要以凸显客户本身的水平和独特之处为基本,在支持材料和文案中能够星星点点带出对美国潜在利益的好处,对I-140审核的通过率是有益的

EB-1A的每个案件都是原创的艺术品,具有不可复制性。在FLY多年的操作经验中,EB-1A项目绝对称得上是为每位客户“量身打造”。所以如何把每个申请人和同行显著区分、证明鹤立鸡群是EB-1A杰出人才的灵魂所在,也是FLY和申请人共同的工作重点。在下一篇中,我们就要为大家来介绍从准备文案的角度,我们该如何实际操作,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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