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中的一类,是美国移民法专门为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运动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提供的移民途经。EB-1申请最显著的优势就是移民局对于符合EB1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会豁免他们的劳工证申请。

“杰出人才”申请分类:

1. 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

“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頂尖人物之一(One of that Small Percentage) 。同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EB1a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诺,申请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移民。

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或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3.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或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各类EB-1申请差异:

  1. 在EB-1a的申请中,并不要求雇主支持,也不要求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同时,申请人在递交EB1a申请以后,可以随意变换工作,只需要能证明新的工作是在其申请的专业领域。
  2. 在EB1b和EB1c申请中,都需要有雇主的支持并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EB1b和EB1c的申请人必须是美国雇主。也就是EB1b和EB1c的申请,必须有雇主,必须有雇主的同意,在递交EB1b或EB1c申请以后,外籍人士不能随意变换工作,否则EB1b或EB1c申请放弃。

移民排期
EB-1移民签证一般不需要排期。EB1移民签证配额一般用不完或只需短暂的等候(从2016年起,中国大陆,印度出生的外籍人士出现几个月的移民排期)。这意味着申请人一般不需要在递交身份调整申请(I-485)前排队等候签证配额。 此外,在等待EB-1申请处理期间,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其他类别的移民申请,如国家利益豁免(NIW)等以移民成功率。

“杰出人才”的标准并非高不可攀,只需满足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十条要求中的三条即可申请,无需国际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