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S職評工作年份問題

請問各位大神,兩年前(2018)曾經申請過評估,當時在前公司給主管簽名的那張Employment Reference寫著from 2013 until now,所以前一份資歷是給2013-2018;今年評估過期再度申請時沒有去前公司請前主管重新簽而是用當初那張,實際上我是在2019才從前公司離職,但ACS不給2018-2019這段期間的時間,我回信argue說我有完整的payment evidences,但ACS回覆說他們主要看主管簽的那張時間,想請問如果之後EOI要申請的話可以claim這段工作資歷嗎? 謝謝各位

当初ACS评估时就应该附上更新的推荐信,EOI阶段可以claim,但是ACS能认可会更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