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801 澳洲境内配偶/伴侣团聚移民签证Partner visa (apply in Australia) (subclass 820 and 801)

澳洲境内820 801配偶团聚移民签证,和境外309 100配偶团聚移民签证非常类似,也是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820临时签证阶段和801永久签证阶段,两个阶段的申请也是一起递交的。此外,820和801签证,与309和100签证的申请要求、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也基本都是一样的。

820 配偶临时签证Partner visa (temporary)(Subclass 820)

820签证是境内申请配偶团聚移民的第一步。递交签证申请和签证下签时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内。签证获批后,申请人可以在澳洲居住、工作、学习,可以多次往返澳洲,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还可以参加免费的英语语言课程AMEP以及申请加入Medicare。

对于持有或曾持有300未婚伴侣签证(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的申请人,在递交820 801配偶团聚签证申请时,可以将家庭成员包含在申请中;签证申请提交之后,就不能再添加家庭成员了。此外,需要注意的是,801签证获批的前提是申请人必须持有820签证,一旦在820签证获批后申请了其他签证,新的签证将会取代820签证,那么申请人的801签证也就拿不到了。

申请要求

对于申请人

  • 年满18周岁

  • 持有以下签证或者最后持有的实质性签证为以下签证时,申请人必须持有该签证至少2年后才能申请820签证:

    • Skilled – Independent Regional (Provisional) (Class UX) visa

    • Subclass 475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 Subclass 487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or

    • Skilled Regional Sponsored (Provisional ) (Class SP) visa

  • 持有以下签证或者最后持有的实质性签证为以下签证时,申请人必须持有该签证至少3年后才能申请820签证:

    • Subclass 491 (Skilled Work Regional (Provisional)) visa or

    • Subclass 494 (Skilled Employer Sponsored Regional (Provisional)) visa

  • 在澳洲境内递交申请和等待签证下签。对于随行家庭成员也是同样的要求

  • 满足和担保人的配偶/伴侣关系要求:大多数情况下,申请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的配偶或事实伴侣(同性或异性);

  • 对于已婚申请人:婚姻关系必须符合澳洲法律,有对于双方关系的共同承诺,是真实且持续的,可以是一起居住或者非长期的分开居住;

  • 对于事实伴侣申请人:与担保人不是婚姻关系,有对于双方关系的共同承诺,关系真实且持续,可以是一起居住或者非长期的分开居住。通常在递交签证申请之前,事实伴侣关系必须已存续至少12个月,约会和网恋的时间不认可。以下情况下,可以豁免12个月的要求:

    • 担保人持有或曾持有澳洲永久的人道主义签证,申请人和担保人的事实伴侣关系在担保人获得此签证之前就已经存在,且告知过移民局他们的事实伴侣关系;

    • 担保人正在申请永久的人道主义签证,且申请人已经在澳大利亚登记了他们的事实伴侣关系。

  • 在澳洲未被取消或拒绝过签证申请

  • 递交签证申请和持有820签证时,需要有澳洲担保人(一般是配偶)的担保且担保人必须获批担保资格;整个820/801签证申请过程中,担保人不能变更,即递交签证申请时的担保人和820签证获批后的2年内的担保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 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

对于担保人

  • 身份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且获批担保资格

  • 无犯罪记录

  • 年满18周岁

如果符合以下某种情况,则不能作为担保人

  • 已经担保过至少2个人申请配偶团聚或未婚伴侣签证;过去5年内担保过另一位配偶/伴侣;或者过去5年内曾作为配偶被担保过,以下情况不受这一点限制:

    • 担保人前配偶去世或与担保人离婚,担保人独自抚养年幼子女

    • 担保人与现任配偶的关系已存续至少2年

    • 担保人或申请人(被担保人)有受抚养子女

  • 对于143澳洲境外父母付费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visa)持有人(担保人),如果在签证获批前已于申请人(被担保人)确立夫妻或伴侣关系则有可能会拒绝担保资格和配偶团聚签证申请;此外,如果担保人申请担保资格时,143签证获批不足5年,也有可能无法获批担保资格和配偶团聚签证。

  • 被担保人递交配偶团聚申请前的5年内,担保人获批了204受迫害妇女签证并且在获批204签证的当天,与被担保人离婚或分居或者担保人在获批204签证之前,没有告知与被担保人之间的夫妻/伴侣关系。

申请担保资格时,在澳洲境内或境外都可以。担保资格将于申请人获批820签证获批2年之后结束。这一点同样适用于820签证获批后立即获批801签证的情况。

申请材料

对于申请人

  • 身份类:出生公证、护照首页、身份证、曾用名公证

  • 配偶/伴侣关系证明:

  • 关系发展说明 Relationship history:指的是通常所说的love story,说明两人从相识、相爱、到结婚的过程,以及对将来的计划;注意这个材料里面体现的关键时间点、事物、人物、地点要与签证在线申请以及以下提及的其他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 结婚证公证(针对已婚申请人)

    • 对于事实伴侣申请人,需提供事实伴侣关系已存续至少12个月的证明;如果事实伴侣关系尚未满足12个月,申请人可以提供已经在澳大利亚登记了他们的事实伴侣关系的证明或者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 财政共同承担证明:包括联名账户、共同抵押/租赁文件,房屋/汽车/家电等主要资产的联合贷款文件等

    • 家务分担证明:包括双方家务分担说明、家庭水电费缴纳单(双方为同一住所支付过)、邮寄地址证明(双方使用同一收件地址)、共同抚养子女的证明文件、或者生活安排相关证明文件

    • 亲朋好友证明:可以是关系见证人声明—必须提供由两个见证人分别出具的声明表Form 888,见证人必须年满18周岁、同时认识担保人和申请人并知晓两人的关系;也可以是共同被邀请的证明、有共同好友的证明、向政府/公众/商业机构告知双方关系的证明、共同参加体育/文化/社会活动的证明、共同旅行证明

    • Commitment:承诺将会保持长期配偶/伴侣关系,必须证明了解对方的背景/家庭状况以及其他个人信息、互相帮助处理私人事务、分开时保持联系等

    • 前配偶/伴侣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有结婚、丧偶、离异或分居经历,需提供离婚证、死亡证明或分居证明/声明文件

    • 对于18岁以下的随行成员,需要提供每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果申请人与前配偶离异,打算带小孩一同申请的话,还需要提供前配偶的同意随行声明表Form 1229

    • 对于18岁以上的随行成员:如果未满23周岁,需要证明其在经济上依赖于申请人或担保人;如果年满23周岁,则必须是因身体问题无法独立生存才可以随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流水等财务证明以及Form 47a

  • 表格类:Form 80、Form 888(见证人声明表),由两位见证人分别签署

  • 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过去10年内累计居住满12个月的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12个月

对于担保人

  • 担保人澳洲身份证明,包括:

    • 护照出生证明/公证、护照照片,澳洲PR和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还需要提供澳洲生活证明,比如澳洲住房、工作、房产、生意、和其他收益或者在居住地有家庭成员或者其他联系。

    • 如果担保人的子女未满18岁,但是已与申请人结婚,则担保人可以代替其子女对申请人进行担保,需要提供申请人与担保人子女的婚姻证明以及担保人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

  • 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

澳洲AFP出具的complete disclosure 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NPC),和近十年内累计居住满12个月的国家的无犯罪证明。

申请流程

对于申请人

  1. 注册并登录immiAccount

  2. 选择new application,Family类别

  3. 选择Stage 1 – Partner or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4. 完成在线申请并付费提交

  5. 将TRN(transaction reference number)告知担保人

  6. 担保人申请担保资格sponsorship

  7. 上传申请材料

  8. 体检

  9. 等待签证审批

对于担保人

  1. 申请人递交配偶团聚申请后将TRN或者application ID提供给担保人

  2. 担保人登录申请人的immiaccount或者担保人自己的immiaccount

  3. 选择new application,Family类别

  4. 选择Sponsorship for a Partner to Migrate to Australia

  5. 填写TRN完成并提交在线申请

  6. 上传申请资料

  7. 等待担保资格审理结果

审理周期

25% of applications: 6 Months

50% of applications: 9 Months

75% of applications: 19 Months

90% of applications: 38 Months

申请费

Combined application(820和801)。以下费用都是针对主申请人,对于随行家庭成员也会收取相应的签证申请费

  • 大多数申请人:AUD 8,085

  • 300未婚伴侣签证持有人:AUD 1,350

  • 对于曾持有300签证的申请人,如果在签证到期前未递交820和801签证,则申请费为AUD 1,710

801 配偶永久签证 Partner visa (Permanent) (Subclass 801)

801签证是境内申请配偶团聚移民签证的第二步。该签证是PR签证,签证获批后,申请人可以在澳洲永久居住、工作、学习,可以多次往返澳洲,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还可以参加免费的英语语言课程AMEP以及申请加入Medicare,满足担保资格后还可以担保其他家庭成员到澳洲。

申请人可以在801签证下签前将受抚养子女添加到申请中,前提是该子女必须持有445签证。

申请要求

对于申请人

  • 必须持有820配偶临时签证或445受抚养子女签证,并且距离递交combined application(820和801签证)已过去2年;部分申请人也有可能无需等待2年就可以获批801签证

If you were in a long-term relationship or your sponsor held a specific visa before you applied, you might be granted the permanent visa within less than 2 years. We will let you know if this applies to you.

  • 申请人必须仍是担保其临时签证的担保人的配偶或事实伴侣:双方必须是已婚或者事实伴侣关系,且关系真实持续、可以是一起居住或者非长期的分开居住、有双方共同生活的承诺.

针对担保人

担保人必须仍是820签证申请人的配偶或事实伴侣。担保资格必须获得批准。

申请材料

针对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获批820签证后立即获批了801签证,则无需进一步提供材料也不需要再做什么了。否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以供801签证的继续审理:

  • 身份文件:最新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

  • 更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关系证明文件:证明配偶/伴侣关系持续存在,包括关系证明,Statutory Declaration - Partner Visa (Sponsor)、结婚证公证或者事实伴侣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可参考820签证要求

  • 随行成员护照、无犯罪记录(年满16周岁)等

申请人递交combined application满2年时,移民局开始审理801签证,申请人可以在满2年之日前的一个月内上传上述申请资料。

针对担保人

提供额外资料,包括:最新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者澳洲驾照,以及 Statutory Declaration - Partner Visa (Sponsor)

申请流程

  1. 登录immiAccount

  2. 选择new application,Family类别

  3. 选择Stage 2 - Permanent Partner Visa Assessment

  4. 完成在线申请

  5. 上传申请资料

  6. 等待签证审批(签证下签时申请人在澳洲境内或境外都可以)

申请费

已包含在最初递交的combined application 申请费中

审理周期

25% of applications: 6 Months

50% of applications: 10 Months

75% of applications: 17 Months

90% of applications: 25 Months

审理周期是从符合801签证申请要求的那天开始计算,也就是递交combined application之后的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