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拿着491签证,能去悉尼,墨尔本这样的地方居住或者读书吗?
不能,因为491签证就是要求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庭成员居住,工作和生活在偏远地区的,而且涉及到后续要转永居的时候要提供各项居住证明,稳妥起见,肯定是按照要求待在偏远地区才可以。
但是,如果是短期的去这些大城市旅游,探亲,访友,出差之类的,那还是没问题的。
2. 可不可以主申请拿着491签证在偏远地区,配偶和子女去悉尼或者墨尔本呢?
不能,道理和上面是一样的。主申请拿着491签证去满足居住要求以便于后续转永居,配偶子女要么就是随同一起去偏远地区居住,要么就是不长期在澳洲居住,但是不能去悉尼,墨尔本和布里斯班定居(在持有491签证的期间)。
3. 申请491签证时候是主申请人,到了转永居的时候,是不是还必须也是主申请人?
不必须。比如夫妻俩都是拿着491签证,不论哪方去澳洲居住满足了转永居的要求,都是可以作为后续转永居申请的主申请人的,到时候一样可以实现全家转191的。
4. 是哪个州的偏远地区担保491签证,就一定必须待在这个州的偏远地区吗?
不用。从移民局的定义来讲,491签证是可以在澳洲偏远地区居住,学习和工作的。并没有限制必须只在某个州的偏远地区,因此,只要是符合要求的偏远地区都可以去。
但是要注意的是,当时申请偏远地区州担保的时候,有提交对应的commitment给州政府,那么就得考虑是否遵守承诺的问题了。
5. 拿到491 签证后,还能再申请189/190/186/858等其他技术移民签证吗?
答:不可以。491 签证持有者需要持有签证 3 年以后才能递交绝大部分移民类签证。但是如果还在等491下签期间,那就还有机会去申请。举例,申请人A已经递交了491签证申请,但是还没有下签,在此期间,收到了189或者190邀请,那么就可以在递交189或者190签证申请的时候,撤掉原来的491签证申请,顺着189或者190去拿到PR签证。
6. 491转191需要有工作或者需要有收入吗?
491转191已经取消了收入的要求,当然也没有要求必须工作,但是需要提供三年Notice of Assessment(NOA),这个是关于报税的要求。澳洲的财政年是每年的7月1号到次年的6月30号,需要三年的NOA,那么一方面要拿到三年的NOA证明,同时也要注意截止到拿到三个财年的NOA,是否已经持有491签证满了三年。
7. 491签证在澳洲工作的话,必须从事和原来一样的工作吗?
不需要。之前申请491用的哪个提名职业,对于后面去澳洲从事什么职业,没有一个必然关系。491签证在澳洲可以工作,可以自雇,可以自由职业,可以人居住在偏远地区,也可以远程给澳洲大城市(悉尼,布里斯班,墨尔本)或者境外公司工作,也可以不工作,但是要能提供NOA,可以报税的收入除开工作收入,还有投资收入,房租收入等等
8. 491转191的时候可以带配偶子女吗?
答:可以的。在491转191的时候,只需要主申请人是满足了对应的要求,配偶和子女不做要求,比如配偶子女是当时申请491签证就有的,还是说拿到491签证之后才有的,都是可以的。也就是说配偶子女甚至不要求也必须持有491签证,当然对应的满足材料要求(比如关系证明),体检和无犯罪要求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