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未婚伴侣临时签证,也可以理解为未婚夫妻签证或者未来婚姻签证,允许申请人到澳洲与其未婚夫/妻结婚并申请配偶团聚移民签证(Partner visa)。在澳洲的一方作为担保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300签证的有效期是9-15个月,允许签证持有人在澳洲工作、学习和多次往返澳洲。
递交签证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目前受到COVID-19疫情影响,申请人获批300签证时暂时无需去到澳洲境外。递交签证申请之时和之后都可以将符合要求的家庭成员(一般是受抚养子女)加入到申请中,且递交申请时,家庭成员也必须身在澳洲境外。
如果申请人和担保人(未婚夫妻双方)有意向在澳洲定居,可以在双方结婚之后未婚伴侣签证到期之前申请820和801配偶团聚移民签证。 在澳洲境内或境外结婚都可以,但是必须是澳洲法律认可的婚姻。
申请要求
对于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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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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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签证申请和持有300签证时,需要有澳洲担保人(一般是申请人的未婚夫/妻)的担保且担保人必须获批担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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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和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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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和获批300签证时在澳洲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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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未被取消或拒绝过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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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
官方对于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的描述:
An eligible New Zealand citizen is:
a New Zealand citizen who is a ‘protected SCV holder’ as described in Section 7 of the Social Security Act 1991
Protected SCV holders are those who arrived in Australia on a New Zealand passport and were:
in Australia on 26 February 2001, or
in Australia for 12 months in the 2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this date, or
otherwise assessed as ‘protected SCV holders’ under the Social Security Act 1991 - in which case they must provide us with written confirmation from Centrelink.
对于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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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且获批担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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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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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
如果符合以下某种情况,则不能作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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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担保过至少2个人申请配偶团聚或未婚伴侣签证;过去5年内担保过另一位配偶/伴侣;或者过去5年内曾作为配偶被担保过,以下情况不受这一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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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前配偶去世或与担保人离婚,担保人独自抚养年幼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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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与现任配偶的关系已存续至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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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或申请人(被担保人)有受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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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43澳洲境外父母付费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visa)持有人(担保人),如果在签证获批前已于申请人(被担保人)确立夫妻或伴侣关系则有可能会拒绝担保资格和配偶团聚签证申请;此外,如果担保人申请担保资格时,143签证获批不足5年,也有可能无法获批担保资格和配偶团聚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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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递交配偶团聚申请前的5年内,担保人获批了204受迫害妇女签证并且在获批204签证的当天,与被担保人离婚或分居或者担保人在获批204签证之前,没有告知与被担保人之间的夫妻/伴侣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在300签证到期前,申请人和担保人必须结婚,并且建议申请人递交820/801配偶团聚移民签证申请,因为一旦300签证过期,再递交820和801签证申请的话,申请费会增加。担保人的担保资格有效期从申请人获批300签证之日开始算起,至300签证有效期到期结束。
申请材料
对于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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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出生公证、护照首页、曾用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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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妻双方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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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见证人声明:必须提供由两个见证人分别出具的声明表Form 888,见证人必须年满18周岁、同时认识担保人和申请人并知晓两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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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发展说明 Relationship history:指的是通常所说的love story,说明两人从相识、相爱、到结婚的过程,以及对将来的计划;注意这个材料里面体现的关键时间点、事物、人物、地点要与签证在线申请以及以下提及的其他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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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将在300签证获批后9个月内与其未婚夫/妻结婚的证明(可以是婚礼主持人出具的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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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真正打算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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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配偶/伴侣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有结婚、丧偶、离异或分居经历,需提供离婚证、死亡证明或分居证明/声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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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8岁以下的随行成员,需要提供每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果申请人与前配偶离异,打算带小孩一同申请的话,还需要提供前配偶的同意随行声明表Form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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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8岁以上的随行成员:如果未满23周岁,需要证明其在经济上依赖于申请人或担保人;如果年满23周岁,则必须是因身体问题无法独立生存才可以随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流水等财务证明以及Form 4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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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过去10年内累计居住满12个月的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12个月
对于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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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澳洲身份证明,包括:护照出生证明/公证、护照照片,澳洲PR和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还需要提供澳洲生活证明,比如澳洲住房、工作、房产、生意、和其他收益或者在居住地有家庭成员或者其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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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澳洲AFP出具的complete disclosure 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NPC),和近十年内累计居住满12个月的国家的无犯罪证明。
申请流程
对于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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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并登录immi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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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new application,Family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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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Stage 1 – Partner or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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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在线申请并付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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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TRN(transaction reference number)告知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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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申请担保资格sponso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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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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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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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签证审批
对于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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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递交配偶团聚申请后将TRN或者application ID提供给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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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登录申请人的immiaccount或者担保人自己的immi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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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new application,Family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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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Sponsorship for a Partner to Migrate to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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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TRN完成并提交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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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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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担保资格审理结果
审理周期
25% of applications: 6 Months
50% of applications: 10 Months
75% of applications: 23 Months
90% of applications: 38 Months
申请费
AUD8,085(主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