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 澳洲未婚伴侣临时签证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Subclass 300)

300未婚伴侣临时签证,也可以理解为未婚夫妻签证或者未来婚姻签证,允许申请人到澳洲与其未婚夫/妻结婚并申请配偶团聚移民签证(Partner visa)。在澳洲的一方作为担保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300签证的有效期是9-15个月,允许签证持有人在澳洲工作、学习和多次往返澳洲。

递交签证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目前受到COVID-19疫情影响,申请人获批300签证时暂时无需去到澳洲境外。递交签证申请之时和之后都可以将符合要求的家庭成员(一般是受抚养子女)加入到申请中,且递交申请时,家庭成员也必须身在澳洲境外。

如果申请人和担保人(未婚夫妻双方)有意向在澳洲定居,可以在双方结婚之后未婚伴侣签证到期之前申请820和801配偶团聚移民签证。 在澳洲境内或境外结婚都可以,但是必须是澳洲法律认可的婚姻。

申请要求

对于申请人

  • 年满18周岁

  • 递交签证申请和持有300签证时,需要有澳洲担保人(一般是申请人的未婚夫/妻)的担保且担保人必须获批担保资格

  • 担保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和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

  • 递交申请和获批300签证时在澳洲境外

  • 在澳洲未被取消或拒绝过签证申请

  • 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

官方对于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的描述:

An eligible New Zealand citizen is:

a New Zealand citizen who is a ‘protected SCV holder’ as described in Section 7 of the Social Security Act 1991

Protected SCV holders are those who arrived in Australia on a New Zealand passport and were:

in Australia on 26 February 2001, or

in Australia for 12 months in the 2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this date, or

otherwise assessed as ‘protected SCV holders’ under the Social Security Act 1991 - in which case they must provide us with written confirmation from Centrelink.

对于担保人

  • 身份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且获批担保资格

  • 无犯罪记录

  • 年满18周岁

如果符合以下某种情况,则不能作为担保人

  • 已经担保过至少2个人申请配偶团聚或未婚伴侣签证;过去5年内担保过另一位配偶/伴侣;或者过去5年内曾作为配偶被担保过,以下情况不受这一点限制:

    • 担保人前配偶去世或与担保人离婚,担保人独自抚养年幼子女

    • 担保人与现任配偶的关系已存续至少2年

    • 担保人或申请人(被担保人)有受抚养子女

  • 对于143澳洲境外父母付费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visa)持有人(担保人),如果在签证获批前已于申请人(被担保人)确立夫妻或伴侣关系则有可能会拒绝担保资格和配偶团聚签证申请;此外,如果担保人申请担保资格时,143签证获批不足5年,也有可能无法获批担保资格和配偶团聚签证。

  • 被担保人递交配偶团聚申请前的5年内,担保人获批了204受迫害妇女签证并且在获批204签证的当天,与被担保人离婚或分居或者担保人在获批204签证之前,没有告知与被担保人之间的夫妻/伴侣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在300签证到期前,申请人和担保人必须结婚,并且建议申请人递交820/801配偶团聚移民签证申请,因为一旦300签证过期,再递交820和801签证申请的话,申请费会增加。担保人的担保资格有效期从申请人获批300签证之日开始算起,至300签证有效期到期结束。

申请材料

对于申请人

  • 身份类:出生公证、护照首页、曾用名公证

  • 未婚夫妻双方关系证明:

    • 关系见证人声明:必须提供由两个见证人分别出具的声明表Form 888,见证人必须年满18周岁、同时认识担保人和申请人并知晓两人的关系;

    • 关系发展说明 Relationship history:指的是通常所说的love story,说明两人从相识、相爱、到结婚的过程,以及对将来的计划;注意这个材料里面体现的关键时间点、事物、人物、地点要与签证在线申请以及以下提及的其他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 申请人将在300签证获批后9个月内与其未婚夫/妻结婚的证明(可以是婚礼主持人出具的证明信)

    • 双方真正打算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

    • 前配偶/伴侣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有结婚、丧偶、离异或分居经历,需提供离婚证、死亡证明或分居证明/声明文件

    • 对于18岁以下的随行成员,需要提供每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果申请人与前配偶离异,打算带小孩一同申请的话,还需要提供前配偶的同意随行声明表Form 1229

    • 对于18岁以上的随行成员:如果未满23周岁,需要证明其在经济上依赖于申请人或担保人;如果年满23周岁,则必须是因身体问题无法独立生存才可以随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流水等财务证明以及Form 47a

  • 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过去10年内累计居住满12个月的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12个月

对于担保人

  • 担保人澳洲身份证明,包括:护照出生证明/公证、护照照片,澳洲PR和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还需要提供澳洲生活证明,比如澳洲住房、工作、房产、生意、和其他收益或者在居住地有家庭成员或者其他联系。

  • 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澳洲AFP出具的complete disclosure 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NPC),和近十年内累计居住满12个月的国家的无犯罪证明。

申请流程

对于申请人

  1. 注册并登录immiAccount

  2. 选择new application,Family类别

  3. 选择Stage 1 – Partner or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4. 完成在线申请并付费提交

  5. 将TRN(transaction reference number)告知担保人

  6. 担保人申请担保资格sponsorship

  7. 上传申请材料

  8. 体检

  9. 等待签证审批

对于担保人

  1. 申请人递交配偶团聚申请后将TRN或者application ID提供给担保人

  2. 担保人登录申请人的immiaccount或者担保人自己的immiaccount

  3. 选择new application,Family类别

  4. 选择Sponsorship for a Partner to Migrate to Australia

  5. 填写TRN完成并提交在线申请

  6. 上传申请资料

  7. 等待担保资格审理结果

审理周期

25% of applications: 6 Months

50% of applications: 10 Months

75% of applications: 23 Months

90% of applications: 38 Months

申请费

AUD8,085(主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