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189和acs评估

本人2005年毕业,在IT从业10年,工作比较杂,从客户端软硬件维护、IT项目开发和管理到信息安全(除了编程之外)均有所涉及,雅思A类L7R7W6S6(G类成绩暂时没出),年龄未过32,现在现在不知道是走Computer Network Professionals还是ICT Business and System Analysts,前者似乎申请的人不是很多,上半年看配额似乎比其他类别空出不少;后者竞争激烈但是多了这么一段话:

Due to high levels of demand, the below three occupation groups will be subject to pro rata arrangements to ensure availability of invitations across the programme year:

  • ICT Business and System
  • AnalystsSoftware and Applications
  • ProgrammersAccountants

这段话的大意是由于较高的需求,下列三个职业组将按照百分比来抽取,确保项目年邀请的可用性。

情况就是这样,主要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高人:

  1.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选择哪种评估比较好?
  2. 在选了评估类别后,如果刚好60分是否很危险?
  3. 我之前工作的两个单位都隶属于一个大型集团公司,是否可以找集团总部的中层干部数人写推荐信?
  4. 该集团公司信纸上的电话属于办公室,但我已离职且无熟人,如果有使馆的人做背景调查,我很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原单位对海外交流性质敏感),在论坛里面看到似乎自制信纸也可以,是吗?
  5. 我在第3个单位推荐信如果盖了公章是否还需要推荐人亲自到场进行公证呢?

最近好不容易考完雅思,问题有点多,如果有很低级的错误,还请各位海涵。

  1.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选择哪种评估比较好? 从职业评估看选 ICT BA 或 SA
  2. 在选了评估类别后,如果刚好60分是否很危险? 从签证申请看,2611 类职业申请人多,60分申请189不确定
  3. 我之前工作的两个单位都隶属于一个大型集团公司,是否可以找集团总部的中层干部数人写推荐信? 中层级别可以,一个单位一个推荐人
  4. 该集团公司信纸上的电话属于办公室,但我已离职且无熟人,如果有使馆的人做背景调查,我很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原单位对海外交流性质敏感),在论坛里面看到似乎自制信纸也可以,是吗? 推荐人签字,使馆如果调查没有不实情况就可以
  5. 我在第3个单位推荐信如果盖了公章是否还需要推荐人亲自到场进行公证呢? 看公证处要求

谢谢,必须两个子公司的中干吗?我想直接写在这个集团公司工作,因为第二个单位有点麻烦,中干不好找,最多只能找一个同事。

直接主管或间接主管都可以。

我还是决定合并一个公司来写了,因为我曾经获得过集团公司的多个荣誉,这些证书虽然不是基于职业技能的,但是应该可以证明我曾经在该集团公司内工作。

社保和个税上有公司名称吗?

澳洲职业评估不要求提供个税和社保记录吧,不是只需要公证的推荐信就可以了么?

有社保个税的话与社保个税保持一致,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我不太明白,澳洲职业评估材料清单里面并没有要求提供个税和社保记录,为什么你们都反复提及这个材料呢?

此外即使要求个税记录,我也不能保证可以获取到这个信息,因为2005年的时候税务系统远没有现在这么完善,单位代扣代缴的个税真的不一定可以在当地税务局查询得到。

申请过程中可能被要求提供这类工作证明材料。

谢谢解答,不过问题在于第一个公司是一个地级市,在参加工作的早期的交税和社保记录很难说清楚还有没有,第二个公司还曾经迁址过(想想也是醉了),这些因素加起来要求提供完整个税和社保记录的时候很难说能不能搞定。
请问如果没有这个记录,用劳动合同什么的可以佐证吗?

社保个税可以打不出来,那是系统的问题,和你无关。但不要有冲突,否则会被怀疑。

我的实际情况是子公司都隶属于一个大型的集团公司,但是这些子公司包括集团公司都改过名字,我最开始加入的时候公司和现在的名字有很大差别。如果实事求是的话,我很担心因为涉及到的公司对涉外事务过于敏感,人家移民局没说啥,他们到给我举报到上级部门调查我去了(本人非公务员,但行业有点敏感),因此我才想把推荐人控制到一个较小的可控范围内,但是这样一来母公司的社保和个税记录肯定是没有直接对应的。

我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把子公司的这些记录查询一下看看。那么如果子公司的名称前面有母公司头衔,类似××集团××分公司这样的抬头,不知道这时候是否可被视作曾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有效的工作凭证呢?

事实或没有冲突就没关系了,公司更名改制和申请人没关系,自己能说明白其中的关系就OK。

谢谢你的解答,那我还是直接写xx集团旗下xx公司这样的经历,然后推荐人就找xx集团总部xx部门的,这个就可以了,也符合事实。

这样处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