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924 及 eb-5 项目预审批

I-924,I-924范本认证,EB-5项目预审批

要创建EB-5区域中心必须通过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的I-924申请提交并得到批准。得到批准后,区域中心就可以接受外国投资来成立EB-5项目。

I-924 即是对成为投资移民项目区域中心的审批,I-924 区中心修正案也通过此表过进行申请。 它旨在确定该区域中心EB-5投资项目符合区域中心操作规范和所有EB-5相关法律。现有的区域中心也可以申请 I-924 审批,用来修改他们的指定性质或寻求模范,I-924可以作为项目的预先批准。指定区域中心可以有以下几种结构方式,合伙企业、政府机构、或任何在美国的商业实体。

I-924 与 EB-5 投资移民的关系

一个区域中心项目的 I-924 获批既可以认为获得资质,I-924 审批通过是美国移民局对该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操作模式和计算模型的一种认可。

申请 I-924 的时候需要很多不同的材料证明。提交的表格也会根据EB-5项目的不同而有别,但是申请I-924通常有以下几点要求:

通常项目方需要提供下列文件来满足 I-924 申请要求:

  • 经济报告;商业计划书;财务预测/备考报表显示资金流向;美国证监局(SEC)/股权发放文件包括私募备忘录、认购协议、调查问卷/认可投资者问卷、EB-5投资工具的有限合伙人或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 对过往、现在、或将来的推广活动的描述;推广活动的预算;证据证明资金安排到推广活动上;市场策划或操作计划怎么样吸引投资者到区域中心;描述区域中心怎么确认资金合法性。
  • 区域中心和新的商务实体的商业结构文件,包括企业章程;投资协定草案;托管协议;投资发行信件;合约、协议、或与代表区域中心运作的企业合作备忘录。

I-924 区域中心申请表是运营方使用的,eb-5 投资人不需要关心 I-924 细节,只需要确认打算投资项目及区域中心的资质,实力及项目可行性。

I-924 区域中心申请通过后每年都需要提交一个 I-924A 补充说明,类似国内的企业年检,证明项目正在按照预期运营。

I-924 申请类别

在申请区域中心时,或者区域中心为了某个具体的项目,可以给USCIS递交如下3种方式的I-924申请:

1. 假设项目 (Hypothetical)

区域中心的申请人,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项目去运作的时候,他可以递交假定项目的计划,通常对于项目支持文件的要求最低,在今后有具体项目招收到投资人 时,USCIS会对I-526的申请作为一个新的项目来看待并审批。投资者在投入到这类项目时,USCIS的审批风险相对较高。

不过由于文件最简单,相对来讲,审批速度最快,不需要详细明确的项目文件,这是新区域中心申请中最常用的模式。

2. 实际项目 (Actual)

区域中心的申请人,如果有一个具体的项目在做前期规划,他可以递交一个实际项目,同时还保留一定的灵活性。在USCIS具体审理该项目的I-526申请时,先前的批准可能会比较有利今后I-526的获批,USCIS的审批风险相对会低一些。

这种申请,由于审批速度较慢,对于以后I-526审批不是特别有利,区域中心做这种申请的不多。

3. 范本项目 (Examplar)

区域中心的申请人,如果确实要着手一个具体的项目,并且想确保今后投资者的I-526获批,那就可能会选择这个同时被称为“预审批”的申请方式。

实际中绝大多数都是假设项目,仅仅是为了区域中心(快速)获批,范本项目很少,实际项目更少。

什么是预批准和范本认证

I-526 的申请包括两个部分资料:一个是项目的信息,一个是关于个人资金来源的部分。如果几十个人同时申请一个项目,那么就需要几十个人都提供相同的项目信息。

I-526 范本认证申请(随同I-924申请递交)是由区域中心递交的,而不是具体的某个投资者。它是某种 I-526 的“样本”,不包括投资者的资金来源解释文件,但是包括所有必须的项目信息。当USCIS批准范本认证申请,项目就被USCIS认为是“预批准”的。这也就是,I-924 范本认证,或者我们通常所称的EB-5项目的预审批。

预批准是EB-5项目方或区域中心在招收EB-5移民申请人之前,提前把EB-5项目部分的文件提交到移民局进行审批,并获得移民局的批准。这些提交移民局审批的文件包括经济报告(即关于就业计算方法和新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额的报告)、商业计划书、第三方的可行性报告、私募备忘录、认购协议、监管协议、有限合伙运作协议等文件。

目前市场上只有极少数EB-5项目具有预批准。和没有预批准的项目相比,具有预批准的项目的优势理论上是:

  • 在取得预批准后,当申请人正式提交I-526申请时,移民局一般只需对申请人的个人文件进行审批,而不再对项目文件重新审理,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审理时间。
  • 获得预批准的项目,也基本不会发生项目被移民局整体拒绝的情况,申请人只要个人文件没有问题,一般都会顺利取得 I-526 批准。

如果EB-5项目获得美国移民局的预批准,意味着美国移民局已经审核过并认可了该项目,在有条件绿卡阶段,只需审理申请人的个人文件,不需再重复审理项目文件,这将理论上缩短审批时间。

个案中还是有I-924范本认证过了之后,还在I-526过程中收到关于项目部分的RFE(补件要求回函)的。今天,在 EB-5 排期需要2年的情况下,审理时间变短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对子女年龄大的反而有不利影响,详见飞出国论坛里对子女超龄问题的说明。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form/i-924instr.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