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移民签证-需进一步审理的申请

美国非移民签证概述 继续讨论:

需进一步审理的申请

概述

221(g)条款是指申请材料中缺少必要信息,或者申请需要行政审理。负责审查申请的签证官将根据221(g)条款,暂停处理您的案例,等待进一步的消息。

如果您通过代传递服务提交申请,且签证官决定您需要接受面谈,则签证官会通过该服务将护照和申请材料返回到您手中,并会随附一封信函,要求您安排面谈时间,并去所选地点的使/领事馆参加面谈。您无需再次缴纳申请费。

如果您已接受面谈,签证官可能会要求您提交其他信息,或通知您的案子将进行行政审理。如果需要更多信息,签证官会发给您一封书面信函,说明需要提交的信息及提交方式。大多数情况下,您可以将所需信息提交至221(g)信函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您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原件,则必须到中信银行文件收集处进行提交。该网页说明如何将文件提交并送达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请注意:221(g)审理单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只能通过中信银行提交,不能通过寄送到家服务提交。寄送到家服务仅适用于领馆返还您的护照。如果申请人遇到行政审理需要递交补充材料,只能通过中信银行递交。如果您选择了寄送到家服务寄回您的护照,那么每一次文件申请或回传都将通过该方式,并且您需要每次支付相应的快递费用。在您首次递交护照/文件当日之后,您将无法更改文件送达方式,并且之后的任何更改都将不被接受。

您需要在221(g)后的12个月内提交所需信息,而无需重新缴纳申请费。根据203(e)条款,221(g)的案子在一年后将视为拒签。若您需要再次提交护照,请确保护照背面的贴纸完好。

其他信息

在申请人与签证官面谈之后,有些签证申请还需要进一步的行政审理。签证官会在面谈时告知这种情况。大多数行政审理程序会在签证面谈结束后30-60天内完成。如需进一步行政审理,持续时间将视各申请案例的具体情况而定。所以,您最好在预定旅行日期之前尽早申请签证。

**注意:**自面谈之日或补充文件提交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至少需等待60天,您或您的代理人才可查询签证状态。请耐心等待。

您可访问以下网站随时查看申请状态: https://ceac.state.gov/ceac/。

要查询等待超过60天的签证申请状态,请联系:

北京: Beijingvisaapp@state.gov

成都: ConsularChengdu@state.gov

广州: Guangzhounivi@state.gov

上海: http://shanghai.usembassy-china.org.cn/visas/contact-us.html

沈阳: 请访问此处查看您的个案状态:
http://shenyang.usembassy-china.org.cn/ap-check.html#a1(英文)
http://chinese.shenyang.usconsulate.gov/zh/visas6.html(中文)
如仍有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ShenyangAP@state.gov。

美国签证信息网: http://www.ustraveldocs.com/cn_zh/cn-niv-221ginfo.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