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表演艺术家前往加拿大,您需要知道什么?

飞出国:通常情况下,加拿大要求希望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但是,加拿大对这一规则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主要包括:

  • 商务访问:这些人在加拿大从事国际贸易,但不直接进入加拿大劳动力市场。比如,一位电影制片人正在制作一部资金完全来自外国的电影、客串表演的演员、外国资助且不超过两周的商业拍摄的主要参与者。

  • 某些表演艺术家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他们来的工作时间和频率是有限的。例如,一个歌手来蒙特利尔爵士音乐节三天,或一个乐队在加拿大举行四场音乐会超过一周,这些都是符合资格的。为正在访问加拿大的外国马戏团工作的人,一般也不会受到限制。再有像客座管弦乐队指挥、以及表演艺术家的基本工作人员都是可以被豁免工作许可的。

  • 为报道加拿大的外国新闻媒体工作的人。

通常,需要工作许可证和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的表演艺术工作包括:

  • 长期的、固定在一个常设机构中担任角色;
  • 来加拿大超过两周的表演艺术家、音乐家、歌手或他们的工作人员。

还有一类娱乐工作者需要工作许可证但不需要LMIA:

  • 电影、电视和广播的演员及工作人员(客串演员除外)。

如果一个人需要工作许可证,他们必须进行申请。工作许可证通常需要所谓的LMIA。这是一份需要雇主填写的表格。它要求雇主证明外国雇员对加拿大劳动力市场的净影响是积极的或中立的。这个过程通常包括证明没有加拿大人能够或愿意做这项工作。

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加拿大劳动力市场。政府对外国劳工的定义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劳动力市场有一点不同。根据政府的定义,外国人只有在与加拿大人竞争工作时才进入劳动力市场,因此需要工作许可。根据政府的说法,如果他们在做一份加拿大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做的工作,那么外国人还没有真正进入加拿大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