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派出所只给开具阶段性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现在ee就剩下递交国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国内西安派出所说我长期不在国内居住,只给开具阶段性的证明,比如说18年回国探亲六周,就只开具这六周的,17年3周,这样。
可是从来没有开过这样的啊,加拿大政府会认么?
我现在该怎么办?
求助!

除了国内的时间, 其他时间主要在国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