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解读美国EB-1A对申请人获奖的标准

这周飞出国的美国项目组收到了十组客户的基本信息,评估申请美国杰出人才EB-1A的可行性,可见EB-1A在4月排期表中,实现无排期以及拜登相对友好的移民政策下,大家对美国还是比较看好的。

不过在很多咨询的客户里,经常会有人问,哎呀,EB-1A的门槛听说很高,我也没获过啥国际大奖,不知道能不能申请。似乎大家眼中EB-1A的申请人都如同影视界的张艺谋或者医学界的屠呦呦,才有资格。那今天我们就先说说关于EB-1A评判标准里奖项的定义吧。

关于EB1A项目中的奖项,移民局的官方规定中包含了两个层级:

1)国际公认的一次性成就奖,如诺贝尔奖、普利策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金牌等。

简单的讲,如果申请人获得了第一个层级的国际奖项,那么整个EB1项目的申请将非常简单 ,您只需要围绕这个奖项提供下列相关文件,并说明自己赴美后会继续在本领域工作,即可顺利通过:

如果看到上述标准, 大家都会认为EB-1A项目高不可攀 。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 事实是99.99%的客户都没有这么高级别的奖项 ,但他们申报的奖项依然能够获得移民局的认可,原因就在于移民局还明确给出了第二层级奖项的定义。

2)逊色于上述奖项,但能证明申请人在所在领域杰出的全国或者国际认可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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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简单翻译过来即为:

如何证明我获得了所在领域全国或国际认可的奖项?
 奖项复印件、照片
 关于颁奖的公告及文章
 证明奖项的开创性、目的、重要性、范围
 颁发机构的声誉
 提名和评判标准
 每年有多少该奖颁发
 往届获奖人

注:如果你获得了天使投资资金或者基金资助,请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包括基金或者奖金发放金额、评审标准、知名天使投资人投资的其他项目介绍。

从上述移民局给出的奖项论证方式中,可以看出如果申请人获奖情况属实,围绕论证这些内容,材料收集起来并不是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