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 EOI 的问题(Client should contact the State or Territory??)

我在填写190 VIC 的 EOI, 其中有一页,有这么一句话(如下图,红色highlight部分)
“The Client should contact the State or Territory they are interested in receiving nomination form”
这是啥意思?
我除了填写这个EOI之外,对于申请这个VIC的190,需要额外做些什么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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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个普通说明,如果是计算机类职业,等着VIC的邀请,如果不是计算机的,需要主动递交申请给VIC

好的,所以,鉴于我是2613(software engineer)的职位,因此对于我的VIC的190来说,我只需要填写EOI就可以,不用再另外递交任何申请给VIC,而是等着VIC的邀请就行,没错吧?

对,收到VIC邀请后再递交申请给VIC

好的,了解!
今天在填EOI的时候,又想到3个问题:
(1)我的目前所在公司的工作证明是16年10月份让公司开具的,然后ACS Skill Assessment是17年4月份做的,所以ACS Result Letter上的工作经历的时间就到16年10月份为止。但是截至目前,我还是在这家公司工作。那在EOI里,目前在职的工作的这一项date to也是可以直接留白的吗?(表明目前仍然在这家公司),即便从16年10月份至今的工作经历无法从ACS Result Letter中反映。还是说只能填写到16年10月份呢?

(2) 下图中的highlight部分,我倾向于选Yes,还是No?还是说根据自己实际意愿来就可以,不会影响到VIC的邀请与否或者说邀请速度?

(3) 鉴于我是2613 software engineer, point score 65分的条件(不算上Nomination by a state or territory government的5分,如果算上的话就是70分),结合以往以及今年的情况,VIC的190,一般大概多久可以获邀呢?

  1. 留白
  2. YES,不影响
  3. VIC是今年才开始的邀请制,不确定

好的,
(1)那如果是NSW的190的话,根据以往和今年的情况,大概需要多久可以获邀呢?(2613 software engineer, point score算上Nomination by a state or territory government的5分,是70分)

(2)190的限制条件是从拿到190的visa后,从第一次入境开始算,必须在所对应的州连续不间断地呆满一年吗?

  1. 以往的话,70分大概一个月左右
  2. 从长登开始算起,累计

好的。
(1)对了,你之前有提到“收到VIC邀请后再递交申请给VIC“, 就是指收到VIC的invitation之后,就可以在ImmiAccount上lodge visa application了?
(2)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我收到VIC的invitation之后,是不是必须要在2个月之内lodge visa application?
(3)假如因为某些原因,譬如配偶的英语成绩尚未准备好,又或者没来得做体检,导致两个月内无法凑齐所有在lodge visa application时需要的东西的话,要怎么办?

  1. 我说的递交申请给VIC,是州担保申请
  2. VIC的invitation和移民局的visa invitation是两码事
  3. 可以先递交在线申请,后补材料

(1)(2) 好的,了解!
(3) 意思是说,我在收到DIBP的invitation的2个月内,进行lodge visa application并submit,哪怕submit时诸如配偶的英语证明尚未准备好也是可以的,只要稍后再补上传就可以?

还有哦,在我给VIC发nomination application之后,如果VIC没打算邀请的话,会通过邮件通知吗?还是说只有发invitation的时候才会发邮件》

收到DIBP的邀请后,2个月内是要提交在线申请并付费,付费后才会生成文件上传的链接
VIC不发邀请不会有通知

关于190州政府担保
(1)是要达到累积1年在担保的州居住的条件后,才能获得PR是吗?
(2)一般通过什么方式来证明自己的确是居住在所在的州呢?

  1. 190获签就是PR
  2. 银行账单,水电账单等等

好的。对了,Annie,你知道我在几天前发布的这个帖子中的问题的答案不?(下面这个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