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期间有打工经验,该工作经验可以计入总分吗?
满足每周35小时的工作时间, 能提供证明资料, 硕士期间的工作经验是可以算的
请问这个证明文件是大概什么样子的,当时是给学院打工,是需要学院提供就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