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作签证 H-1C类(Visa)##
针对人群
外籍护士去美国医疗卫生人员短缺的地方作为注册护士临时工作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在自己国家受过护士教育且有护士资格证或在美国受过护士教育且有护士资格证
- 由美国国家护理委员会授权工作
- 通过CGFNS(Commission on Graduates for Foreign Nursing Schools)的考试;或在你将要工作的洲作为注册护士实习;有任一洲的非注册护士资格证,已经被授予临时工作权,在你将要工作的洲作为注册护士实习
- 在获得准许进入美国时,已经有资格作为注册护士实习
对雇主要求
- 满足社会安全条例的subpart D 医院
- 位于医疗卫生人员短缺区域
- 至少有190张急症护理病床
- 医保人口不少于35%
- 享有医疗补助人口不少于28%
- 已经过美国劳工部认证
申请流程
由美国雇主医院提交Form I-129申请,Form I-129被批准后,会收到 Form I-797,Form I-797用于向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领取签证
申请材料
- 有效期至少还有6个月的护照及之前护照的证明
- Form I-797原件
- Form 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 Form DS-157(非移民签证申请补充表)
- 一张2”x2”照片
停留期限
初始停留期限最多为3年,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停留总时间最多为3年
工作变动
如果申请人更换新的工作的话,需要新的雇主重新提交Form I-129。申请人在Form I-129被批准之前不能工作
名额限制
H-1C每年限制500个名额,是从每年的10月1日到隔年的9月30日的会计年度来做计算。美国每一个州能够有多少H1C的名额是根据该州的人口总数来定,因此每一个州可以发H1C签证的名额都不一样。一个人口总数少於9百万人口的州最多只能有25个H1C的名额,一个人口总数多於9百万人口的州最多只能有50个H1C的名额。
注: 申请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申请H-4类申请随行。在H-4类别下,配偶不能工作 (现在已没有此类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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