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临时工作签证-国际公认运动员签证 P-1A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thlete
1. 签证针对人群
P-1A签证是针对于来美参加国际赛事的个人运动员(或者团队的一员)签发的临时签证。
2. 签证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人标准
- 申请人将要到美国参加个人项目、竞赛、表演,同时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水平
- 不止在一个国家获得公认的成就证明
团队申请人标准
- 申请人将要到美国参加具有国际认可性的团体项目
- 所参加的赛事需要是著名的且缺失需要有国际认可的团队来参加
关键支持人员
- 以上提及的个人或者团队在参加赛事过程中的关键支持人员,且其工作不能是无法被当地美国工人替代的;
- 主要包括教练,训练员,裁判,团队其他人员等。
3. 申请流程
- 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提交I-129表、申请费和相关申请材料;
- I-129通过后,申请人向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
4.申请材料
I-129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 劳工组织的书面咨询意见
- 美国某一体育联盟或团队的合同复印件
- 活动和行程的说明
- 至少两种下列的文件:
- 作为美国某一体育联盟参加比赛的证据
- 作为国家队的一员参加国际比赛的证据
- 在美国大学参加校际比赛的证据
- 体育专家或媒体的书面证明,证明团队或者个人的国际认可度
- 所在的体育项目有国际排名的话,提供团队或个人的排名证据
- 团队获得过体育方面的重要荣誉证书或奖项
注:对于关键支持人员,需要美国雇主单独递交I-129申请,并提供劳工组织的书面咨询意见,支持人员对于运动员个人或者团队的必要性说明,支持人员与雇主书面合同复印件或者口头约定汇总。
5. 签证有效期
签证原始有效期和延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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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运动员:原始有效期最多不超过五年; 可延期五年,即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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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原始有效期最多不超过一年; 可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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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援人员:原始有效期最多不超过一年; 可延期五年,即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十年;
6. 更换雇主
在新雇主提交I-129表后申请人才可更换雇主,I-129通过后才可以开始给新雇主工作。
7. 对家庭成员要求
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 P-4 身份,家属不能参加工作,但可以上学。
更多信息,请参考http://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temporary-workers/p-1a-internationally-recognized-ath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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